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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提名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候选人任职资格

经对被提名的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方先生、王华杰先生、魏泉胜先生、田进平先生和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余伟平先生、盛元贵先生、朱红女士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选举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王志方先生、王华杰先生、魏泉胜先生、田进平先生、余伟平先生、盛元贵先生、朱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余伟平先生、盛元贵先生、朱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 ———— ————戈向阳 陈胜华 李 鸿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 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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