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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5-12-01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5
年12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5:00至2015年12月18日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三层公司会
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
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该议案
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事项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投票表决
权总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
过深交所资格审查后,再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
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该议案
的监事选举事项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
其拥有监事投票表决权总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12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北京君正集成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9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
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223;投票简称:君正投票;
      (3)投票当日,“昨日收盘价”字段显示的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
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 买卖方向为买入;
       b) 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
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元)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                                                                  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1      刘   强                                                       1.01
1.2      李   杰                                                       1.02
1.3      张   紧                                                       1.03
1.4      冼永辉                                                        1.04
         选举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5      蔡华波                                                        1.05
1.6      李明高                                                        1.06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                                                                  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
2.1      晏晓京                                                        2.01
2.2      许志鹏                                                        2.02
3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4                                                                      4.00
         的议案》
      注:议案1和议案2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
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
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股东可以自由地在4名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以集
中投于一人,但其对所有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可表决的股份总数。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
股东可以自由地在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以集
中投于一人,但其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可表决的股份总
数。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2。股东可以自由地在2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
也可以集中投于一人,但其对所有非职工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可表决
的股份总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
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c)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议案3和议案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d)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7日15:00至2015年12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
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白洁
       电话:010-56345005
       传真:010-563450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9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入场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北京君正集成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
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刘   强
 1.2      李   杰
 1.3      张   紧
 1.4      冼永辉
 1.5      蔡华波
 1.6      李明高
  2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      晏晓京
 2.2      许志鹏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
  3
          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4
          理额度的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
投票指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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