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副总经理吉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438,878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7%。
2、吉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吉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减持股份数 |
吉峰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8,438,878 | 0.47% | 2,100,000股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股票因历次分配转增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7日)。减持期间上述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
内幕信息交易等规定。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不超过2,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且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吉峰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吉峰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吉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吉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吉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