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激励计划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中,无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各
自的配偶和直系近亲属。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
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或“本公司”、“公
司”)拟授予激励对象 628.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
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新国都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新
国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三、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628.00 万股,占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 23,102.1360 万股的 2.72%。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1.78 元,该行权价格为下列
价格中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 31.02
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三十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
价为 31.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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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国都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
司增发股票,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新国都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
整。
六、行权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4 年。本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
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行权期 行权时间
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 1 个行权期 1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 2 个行权期 1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 3 个行权期 8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
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
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条件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七、主要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6 年-2018 年,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绩效考核中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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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 10%;2016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 20%;2017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 30%;2018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八、当发生股权融资时行权条件的调整
(一)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融资目的为通过发行股票
作为支付手段购买资产或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计算行权条件时应剔
除融资产生的影响。具体方法如下:在股权融资完成年之后年度开始的行权期,
计算行权条件时,用于计算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
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利润数额;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
“净资产”,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资产。
(二)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融资目的不是作为支付手
段购买资产且不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在股权融资完成年之后年度开始
的行权期,相关业绩指标不做调整。
(三)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发行的部分股票作为支付
手段购买资产,或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发行股票作为支付手段
购买资产或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部分,按照上述第一款的规定剔除该
部分产生的影响;剩余部分按照上述第二款的规定不做调整。
九、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
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 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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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十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也不为其获得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十二、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十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按
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四、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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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8
第二章 总则 ............................................................................................................. 10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 10
二、本激励计划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10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 11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 11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 12
第四章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13
一、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 13
二、标的股票来源 ................................................................................................. 13
三、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种类 ............................................................................. 13
第五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 14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 14
二、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 14
三、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 14
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 14
五、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 15
第六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16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 16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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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 17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 17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 17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 19
第八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1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 21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 21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 22
第九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 24
一、股票期权理论价值的测算 ............................................................................. 24
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 24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 25
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激励计划 ..................................... 27
第十一章 附则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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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国都、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 指 本计划规定的符合授予股票期权条件的人员
根据本计划,新国都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
股票期权/期权 指 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新国都一定数量股份的权
利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新国都股票
本计划获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
授权日 指
期(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生效日至股票期权失效日的期限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行权 指
格和条件购买新国都新增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购买公司股
行权价格 指
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事会 指 指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指本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指本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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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备忘录》 指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
《考核办法》 指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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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则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
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制定本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一致,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有
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3、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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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
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核心骨干员工是指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
有重要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员工。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激励对象的资格标准
进行调整。
3、激励对象确定的司龄依据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需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试用期满并转正的员
工。
4、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依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经考核合格后方具有获
得授予本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员工,总计 125 人,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新国都在册员工总数的 8.07%。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
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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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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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28.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3,102.1360 万股的 2.72%。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及本公司其他有
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累计获得的股份总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将参照本计划“第八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标的股票来源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国都股票。
三、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种类
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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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
权日和禁售期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有效期是指从期权授权日至失效为止的期限。期权有效期内,激励
对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
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
年。
二、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计划授权日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不得晚于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 30 日,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
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三、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首个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本计划等待期为 1 年。
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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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负责注销。
五、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
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新国都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新国都股票,应当符合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的规定;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5、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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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1.78 元。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
权可以 31.78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的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31.02 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盘价 31.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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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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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1、公司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
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的公司业绩条件
(1)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
本计划授予在 2016-2018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净利润
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目标
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 年相对 2016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权期期 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收益率不低于 6%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相对 2017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权期 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收益率不低于 6%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相对 2018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权期 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收益率不低于 6%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特殊规定
1)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融资目的为通过发行股票作
为支付手段购买资产或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计算行权条件时应剔除
融资产生的影响。具体方法如下:在股权融资完成年之后年度开始的行权期,计
算行权条件时,用于计算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应
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利润数额;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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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资产。
2)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融资目的不是作为支付手段
购买资产且不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在股权融资完成年之后年度开始的
行权期,相关业绩指标不做调整。
3)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发行的部分股票作为支付手
段购买资产,或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发行股票作为支付手段购
买资产或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部分,按照上述第一款的规定剔除该部
分产生的影响;剩余部分按照上述第二款的规定不做调整。
(四)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办法》分年考核,得到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S)分为两个档次:
绩效考核结果(S) 考核评价
S<60 不合格
S≥60 合格
被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并符合公司相关
绩效管理规定时才能进行行权。具体内容详见《考核办法》。
(五)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
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条件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行权期 行权时间
票期权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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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行权期 行权时间
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 1 个行权期 1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 2 个行权期 1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 3 个行权期 8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
销。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八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缩股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三)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
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四)派息和增发
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和增发,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不做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四)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或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
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
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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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上述调整情形发生,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专业意见报告书,
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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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一、股票期权理论价值的测算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
的公允价值,并于用该模型对本次授予的 628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
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假设授予日股票市场价格为 31.78 元(注:授权日
期权价值最终以授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数据为参数计算),行权价格为 31.78
元,2016 年 1 月 1 日授予,则公司第一批股票期权价值为 572.45 万元,第二批
股票期权价值为 705.75 万元,第三批股票期权价值为 6,499.79 万元。授予的 628
万份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