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9-043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127亿元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存放在银行账户中,其中期末余额大于500万元的银行账户262户,账户余额合计120.53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94.91%,详见附表《公司货币资金银行账户存放明细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除银行承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贷款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受限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的货币资金。
2019年5月17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2018年年报的相关内容,公司已依据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则要求,及时对问询函中提到的事项及相关问题做了回复,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货币资金相关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7.00亿元,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余额合计118.76亿元;报告期内财务费用8.67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64.65%。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上述货币资金是否存在限制性安排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并具体说明相关限制情况。
回复: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是否受限 |
库存现金 | 1,711.72 | 否 |
银行存款 | 514,599.19 | 否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514,136.30 | 是 |
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 4,043.00 | 是 |
其他货币资金-贷款保证金 | 300.00 | 是 |
其他货币资金-保函保证金 | 95.50 | 是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233,900.00 | 否 |
其他货币资金-POS刷卡在途资金 | 851.73 | 否 |
其他货币资金-存放第三方支付平台 | 314.30 | 否 |
合计 | 1,269,951.74 |
注:存放第三方支付为公司电商业务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款项,如微信、支付宝。
2018年末,除上述包括银行承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贷款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共合计518,574.81万元受限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的货币资金。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127亿元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存放在银行账户中,其中期末余额大于500万元的银行账户262户,合计120.53亿元,占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94.91%。(详见附表《公司货币资金银行账户存放明细表》)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2、结合公司经营模式、集团管控体系、利息收入与融资成本等方面,补充说明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进行高额融资并导致财务费用高企的具体原因和财务考量;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说明是否与行业存在差异并
解释原因。
回复:
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公司的销售回款期集中在季度末,尤其在年底将加大催款力度;而公司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是根据采购协议付款,付款时点分散,现金流出预期相对平稳。受购销回款周期的影响,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公司2018年各季度报表显示,各季度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85.48亿元、69.83亿元、66.22亿元、127.00亿元,相对而言,在年底催款力度加大及承兑保证金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在年底这一时点的货币资金规模相对较大。
公司2018年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对比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 | 第二季度 (4-6月) | 第三季度 (7-9月) | 第四季度 (10-12月)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8,182.68 | 2,524,315.36 | 2,122,396.49 | 3,066,810.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5,641.88 | 2,626,335.49 | 2,055,511.56 | 2,522,013.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459.21 | -102,020.13 | 66,884.94 | 544,796.72 |
结合集团公司管控体系,公司对各子公司实施财务垂直管控,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外部融资实施统一管控。特别是资金管理方面,集团通过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每日进行资金归集,由于资金流量较大,可以向合作银行争取较高的存款利率,获得较高的存款收益。同时,随着集团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购入存货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增加,承兑汇票保证金大幅增加,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也相应增加。2018年公司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4亿元,除了整体资金规模较上年增长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市场同类型存款利率的30%以上,也是利息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期末存有127.00亿元货币资金,仍进行债务融资的具体原因和财务考量如下:
1)截至2018年末,扣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资金51.86亿元,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75.14亿元,公司2018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88.82亿元,月均需支付现金74亿元。因此上述货币资金保有量是合理的。
2)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公司年末资金余额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年底加大催款力度,形成较大规模资金回流。随着2019年度经营活动的开展,2019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规模达到255.20亿元,相应的资金流入到经营活动之中。
3)公司2018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102.51亿元,同时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47.50亿元,公司拥有一定规模的货币保有量,有利于清偿到期债务和履行应付票据相应支付义务。
4)近几年,公司医疗机构渠道业务显著增长,2018年公司医疗机构渠道实现销售297.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4%。由于医疗机构在药品流通链条上的优势地位,应收账款账期较长,加上药品“零差率”的影响,医院账期在不断延长,导致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显著增长。
5)集团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民营医药流通企业,也面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从债券发行情况来看,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利率较同行业国企发债利率高,而且债券发行难度较大,为了确保资金链安全,集团公司适当增加了日常安全资金存量。
(1)公司与及其他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和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利息支出 | 营业总收入 | 利息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利息支出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 |
1 | 中国医药 | 12,585.70 | 3,100,603.64 | 0.41% | 154,451.98 | 8.15% |
2 | 上海医药 | 120,443.36 | 15,908,439.69 | 0.76% | 388,106.29 | 31.03% |
3 | 海王生物 | 92,185.70 | 3,838,090.73 | 2.40% | 41,469.18 | 222.30% |
4 | 瑞康医药 | 57,624.56 | 3,391,853.43 | 1.70% | 77,865.75 | 74.01% |
5 | 华东医药 | 10,277.71 | 3,066,337.43 | 0.34% | 226,722.92 | 4.53% |
6 | 南京医药 | 31,425.69 | 3,130,304.63 | 1.00% | 26,429.38 | 118.90% |
7 | 英特集团 | 15,685.19 | 2,049,214.09 | 0.77% | 9,385.14 | 167.13% |
8 | 柳药股份 | 5,406.51 | 1,171,452.97 | 0.46% | 52,818.53 | 10.24% |
9 | 国药股份 | 17,505.27 | 3,873,982.71 | 0.45% | 140,409.54 | 12.47% |
10 | 鹭燕医药 | 11,889.98 | 1,150,089.10 | 1.03% | 18,032.46 | 65.94% |
11 | 嘉事堂 | 19,008.64 | 1,795,988.55 | 1.06% | 32,763.32 | 58.02% |
12 | 国药一致 | 19,525.62 | 4,312,238.55 | 0.45% | 121,074.24 | 16.13% |
平均值 | 0.90% | 65.74% | ||||
九州通 | 88,912.18 | 8,713,635.86 | 1.02% | 134,057.88 | 66.32% |
注:
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2、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上述对标企业为沪深两市医药流通板块企业25家,剔除4家零售连锁企业、100亿以下销售规模企业5家以及其他无数据企业3家。因不同企业经营模式、主营业务结构等均存在较大差异,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1.02%,处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利息支出8.89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66.32%。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医药流通行业整体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占归母净利润比例都较高。
公司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净利润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2)货币资金存量水平合理性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货币资金余额 | 减: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有息负债余额 | 不受限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余额比例 |
1 | 中国医药 | 373,013.51 | 73,479.60 | 299,533.91 | 136,764.85 | 219.01% |
2 | 上海医药 | 1,869,466.90 | 208,911.43 | 1,660,555.47 | 3,165,165.81 | 52.46% |
3 | 海王生物 | 408,909.38 | 281,120.81 | 127,788.57 | 1,306,886.34 | 9.78% |
4 | 瑞康医药 | 306,839.86 | 93,457.71 | 213,382.15 | 798,928.24 | 26.71% |
5 | 华东医药 | 244,272.34 | 4,401.39 | 239,870.95 | 189,603.70 | 126.51% |
6 | 南京医药 | 226,500.77 | 747.02 | 225,753.75 | 697,798.03 | 32.35% |
7 | 英特集团 | 155,609.60 | 22,073.99 | 133,535.61 | 233,729.90 | 57.13% |
8 | 人民同泰 | 50,569.72 | 50,569.72 | 22,400.00 | 225.76% | |
9 | 柳药股份 | 124,060.33 | 9,279.29 | 114,781.04 | 175,362.00 | 65.45% |
平均值 | - | - | - | - | 90.57% | |
九州通 | 1,269,951.74 | 518,574.81 | 751,376.93 | 1,564,452.19 | 48.03%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不受限货币资金存量占有息负债余额比例低于
行业平均值。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3、请核实并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货币资金存款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保证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倾斜。
回复:
经核实,并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货币资金存款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保证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倾斜。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二、关于应收款项相关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20.96亿元,其中商业承兑票据期末余额1.42亿元。期末应收款项同比增长40.04%,高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幅17.84%。公司对应收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解释为销售规模扩大、销售结构调整、客户欠款增加以及医院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较长所致。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已质押的银行承兑票据金额3.86亿元,期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金额分别为114.83亿元、1.5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4、分别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包括金额、对象、是否为关联方等。
回复:
(1)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 2018年末余额 | 性质或内容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关联关系 |
永城市人民医院 | 15,894.49 | 货款 | 0.76 | 非关联关系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15,012.29 | 货款 | 0.71 | 非关联关系 |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 12,746.41 | 货款 | 0.61 | 非关联关系 |
濮阳市中医医院 | 12,563.88 | 货款 | 0.60 | 非关联关系 |
巩义市人民医院 | 12,172.20 | 货款 | 0.58 | 非关联关系 |
总计 | 68,389.27 | 3.26 |
(2)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手单位名称 | 2018年末余额 | 性质或内容 | 占应收票据总额的比例(%) | 关联关系 |
武汉市第四医院 | 6,691.05 | 货款 | 4.85 | 非关联关系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 3,864.66 | 货款 | 2.80 | 非关联关系 |
北京悦康源通医药有限公司 | 2,945.39 | 货款 | 2.13 | 非关联关系 |
鞍山市天鸿医药有限公司 | 2,656.31 | 货款 | 1.92 | 非关联关系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2,472.71 | 货款 | 1.79 | 非关联关系 |
总计 | 18,630.12 | 13.50 |
5、分别说明不同渠道下(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下游批发商等)商品销售的具体流程、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收入确认政策,以及近三年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回复:
(1)销售流程:公司是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医药流通企业,商品主要销售流程是:从厂商采购商品(含药品、医疗器械、中药、快消品等,下同)销售至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下游批发商等),并赚取一定的差价。其中:医疗机构可分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另外,医疗机构从性质上也可以分为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等商品的价格一般由政府集中招标统一确定,主要受政府主导,买卖双方没有议价的权利,买方具有极大的优势地位,回款时间一般会比较长。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等商品的价格(除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种之外)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在一般情况下,回款时间要比公立医疗机构短。零售药店和下级分销商的商品销售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完全是市
场化的交易行为,这类客户的回款时间一般会比较短。上述几类客户渠道业务中,医疗机构业务毛利相对较高,下游分销调拨业务毛利较低。
(2)结算方式:上述不同的客户类型,结算方式不尽相同:医疗机构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或者承兑;零售连锁公司和下游分销商,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或承兑;个体药店和诊所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或现金。
(3)结算周期:医疗机构结算周期为平均210天左右;零售连锁公司和下游分销商结算周期为平均30天左右;个体药店、诊所结算周期平均为7天以内。
(4)收入确认原则: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以根据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发货后作为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近三年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渠道类别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零售+连锁 | 60天以内 | 60天以内 | 60天以内 |
批发分销 | 45天以内 | 45天以内 | 45天以内 |
医疗机构 | 30--360天 | 30--270天 | 30--270天 |
注:
1、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信用期限差别较大,一般为150天、180天或270天,视九州通与各客户的具体协商情况而定。
2、近年来,随着“零差率,药占比”等医改政策的进一步推进与落实,医疗机构业务的信用期限不断拉长。
6、分别列示近三年不同销售渠道下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与同比变化情况,并结合报告期医院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及同比变化情况,量化分析销售结构调整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具体影响。
回复:
(1)公司近三年不同销售渠道下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渠道类别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发生额 | 占比(%) | 同比增 | 发生额 | 占比(%) | 同比增 | 发生额 | 占比 |
长 | 长 | (%) | ||||||
零售+连锁 | 245.26 | 28.20 | 30.82 | 187.48 | 25.43 | 30.84 | 143.29 | 23.33 |
批发分销 | 293.25 | 33.72 | -1.27 | 297.02 | 40.29 | 4.92 | 283.08 | 46.09 |
医疗机构 | 297.34 | 34.19 | 33.15 | 223.32 | 30.29 | 33.61 | 167.14 | 27.21 |
非药品渠道 | 33.72 | 3.88 | 14.54 | 29.44 | 3.99 | 42.43 | 20.67 | 3.37 |
合计 | 869.57 | 100.00 | 737.26 | 100.00 | 614.18 | 100.00 |
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公司面向医疗机构的销售快速增长,销售额分别为167.14亿元、223.32亿元、及297.34亿元,同比增长33.61%及33.15%;医疗机构销售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16年的27.21%增长至2018年的34.19%,医疗机构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比重逐年快速上升。
(2)近三年不同销售渠道下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渠道类别 | 2018年 | 占比(%) | 2017年 | 占比(%) | 2016年 | 占比(%) |
零售+连锁 | 19.00 | 8.60 | 6.63 | 4.20 | 4.81 | 4.27 |
批发分销 | 42.71 | 19.33 | 30.59 | 19.39 | 22.78 | 20.23 |
医疗机构 | 151.56 | 68.59 | 112.71 | 71.43 | 79.72 | 70.81 |
非药品渠道 | 7.68 | 3.48 | 7.85 | 4.97 | 5.27 | 4.68 |
合计 | 220.96 | 100.00 | 157.78 | 100.00 | 112.58 | 100.00 |
公司对各渠道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渠道类别 | 2018年较2017年 | 2017年较2016年 | ||
增加额 | 占比(%) | 增加额 | 占比(%) | |
零售+连锁 | 12.38 | 19.59 | 1.82 | 4.02 |
批发分销 | 12.12 | 19.18 | 7.81 | 17.29 |
医疗机构 | 38.85 | 61.49 | 32.98 | 72.98 |
非药品渠道 | -0.17 | -0.26 | 2.58 | 5.71 |
合计 | 63.18 | 100.00 | 45.19 | 100.00 |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各类客户期末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均相应增长,其中医疗机构客户在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79.72亿元、112.71亿元及151.56亿元,增长速度较快,2017、2018年医疗机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额分别为32.98亿元、38.85亿元,分别占当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长额的72.98%和61.49%。这类医疗机构客户的非市场化地位,无法通过价格优势和服务优势获得快速回款,只能授予这些客户较长的信用期限,从而造成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增
长较快。
(3)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九州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 | 中国医药 | 30.52% | 25.12% | 25.41% |
2 | 上海医药 | 26.50% | 23.98% | 22.60% |
3 | 海王生物 | 49.37% | 56.17% | 52.94% |
4 | 瑞康医药 | 50.62% | 52.96% | 50.06% |
5 | 华东医药 | 18.36% | 17.54% | 17.61% |
6 | 南京医药 | 26.84% | 24.75% | 24.18% |
7 | 英特集团 | 18.73% | 19.74% | 18.84% |
8 | 人民同泰 | 33.64% | 34.11% | 30.06% |
9 | 柳药股份 | 42.91% | 40.15% | 38.40% |
平均值 | 33.05% | 32.72% | 31.12% | |
九州通 | 23.77% | 19.08% | 14.75%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14.75%、19.08%和23.77%,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但是,随着公司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业务的不断上升,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主要客户构成中,下游分销商、零售药店、诊所、民营医院等占比较高,该类客户主要是按照市场化原则采购药品,公司利用服务优势、价格优势等换取了该类客户的快速回款。相比而言,其他以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主要客户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往往受制于该类客户在药品流通链条上的优势地位,应收账款账期往往较长。
(4)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 | 中国医药 | 3.64 | 4.27 | 4.62 |
2 | 上海医药 | 4.33 | 4.46 | 4.69 |
3 | 海王生物 | 2.33 | 2.35 | 2.16 |
4 | 瑞康医药 | 2.3 | 2.31 | 2.55 |
5 | 华东医药 | 5.83 | 5.95 | 6.26 |
6 | 南京医药 | 4.1 | 4.14 | 4.28 |
7 | 英特集团 | 5.4 | 5.42 | 5.8 |
8 | 人民同泰 | 2.76 | 2.95 | 3.82 |
9 | 柳药股份 | 2.66 | 2.82 | 2.88 |
平均值 | 3.71 | 3.85 | 4.12 | |
九州通 | 5.00 | 6.38 | 7.3 |
注: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2、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次、6.38次和5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是随着公司开拓医疗市场,面向医疗市场的销售快速增长,由于医疗市场的应收账款账期较公司其他客户的账期较长,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大幅上升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是公司加大对医疗市场的开发,医疗机构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与同行业相比是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7、分别列示近三年不同销售渠道下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其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期后回款和历史账款的回收情况,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1)近三年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至2年(含2年) | 120,320.01 | 6,016.00 | 80,068.92 | 4,003.45 | 38,626.68 | 1,931.33 |
2年至3年(含3年) | 13,270.98 | 2,654.20 | 8,105.96 | 1,621.19 | 9,467.67 | 1,893.53 |
3年以上 | 6,227.43 | 6,227.43 | 6,073.45 | 6,073.45 | 1,722.50 | 1,722.50 |
合计 | 139,818.42 | 14,897.63 | 94,248.33 | 11,698.09 | 49,816.84 | 5,547.37 |
(2)近三年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按渠道分类情况
1)2018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按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渠道类别 | 账龄 | 原值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零售+连锁 | 1-2年 | 1,039.25 | 51.96 | 987.29 |
2-3年 | 66.95 | 13.39 | 53.56 | |
3年以上 | 167.18 | 167.18 | ||
批发分销 | 1-2年 | 5,954.36 | 297.72 | 5,656.64 |
2-3年 | 1,711.33 | 342.27 | 1,369.06 | |
3年以上 | 3,363.06 | 3,363.06 | ||
医疗机构 | 1-2年 | 111,268.95 | 5,563.45 | 105,705.50 |
2-3年 | 11,188.11 | 2,237.62 | 8,950.49 | |
3年以上 | 2,480.64 | 2,480.64 | ||
非药品渠道 | 1-2年 | 2,057.45 | 102.87 | 1,954.58 |
2-3年 | 304.59 | 60.92 | 243.67 | |
3年以上 | 216.54 | 216.54 | ||
合计 | 139,818.42 | 14,897.63 | 124,920.79 |
2)2017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按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渠道类别 | 账龄 | 原值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收回比率 |
零售+连锁 | 1-2年 | 770.13 | 38.51 | 731.62 | 95% |
2-3年 | 205.16 | 41.03 | 164.13 | 42% | |
3年以上 | 86.82 | 86.82 | - | 50% | |
批发分销 | 1-2年 | 4,156.97 | 207.85 | 3,949.12 | 60% |
2-3年 | 1,942.66 | 388.53 | 1,554.13 | 51% | |
3年以上 | 2,704.77 | 2,704.77 | 40% | ||
医疗机构 | 1-2年 | 74,439.40 | 3,721.97 | 70,717.43 | 85% |
2-3年 | 5,925.51 | 1,185.10 | 4,740.41 | 85% | |
3年以上 | 3,100.50 | 3,100.50 | 50% | ||
非药品渠道 | 1-2年 | 702.42 | 35.12 | 667.30 | 68% |
2-3年 | 32.63 | 6.53 | 26.10 | 47% | |
3年以上 | 181.38 | 181.38 | 0% | ||
合计 | 94,248.33 | 11,698.09 | 82,550.24 |
3)2016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按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渠道类别 | 账龄 | 原值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年收回比率 |
零售+连锁 | 1-2年 | 438.31 | 21.92 | 416.40 | 45% |
2-3年 | 60.93 | 12.19 | 48.75 | 62% | |
3年以上 | 72.83 | 72.83 | - | 19% |
批发分销 | 1-2年 | 5,731.16 | 286.56 | 5,444.60 | 70% |
2-3年 | 4,316.79 | 863.36 | 3,453.43 | 75% | |
3年以上 | 602.74 | 602.74 | - | 47% | |
医疗机构 | 1-2年 | 31,433.27 | 1,571.66 | 29,861.61 | 83% |
2-3年 | 5,008.04 | 1,001.61 | 4,006.43 | 68% | |
3年以上 | 874.94 | 874.94 | - | 33% | |
非药品渠道 | 1-2年 | 1,023.93 | 51.20 | 972.73 | 59% |
2-3年 | 81.91 | 16.38 | 65.52 | 100% | |
3年以上 | 171.98 | 171.98 | - | 77% | |
合计 | 49,816.84 | 5,547.37 | 44,269.48 |
2016年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累计还款率与坏账计提率对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渠道类别 | 2016年末账龄1年以上的余额 | 计提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计提率 | 2017年-2018年累计回款 | 收回比率 |
零售+连锁 | 572.08 | 106.94 | 18.69% | 411.39 | 71.91% |
批发分销 | 10,650.70 | 1,752.66 | 16.46% | 8,805.85 | 82.68% |
医疗机构 | 37,316.25 | 3,448.21 | 9.24% | 35,502.93 | 95.14% |
非药品渠道 | 1,277.82 | 239.56 | 18.75% | 1,198.82 | 93.82% |
合计 | 49,816.84 | 5,547.37 | 11.14% | 45,919.00 | 92.18%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16年末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49,816.84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5,547.3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率11.14%。同时,2016年末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截止2018年末累计收回金额45,919.00万元,收回金额占余额的比率为92.18%,即未收回的比率为7.82%。公司2016年末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1.14%,高于未收回的比率7.8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上的余额为139,818.42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14,897.6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率为10.65%,高于历史未收回的比率。
综上,公司认为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8、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与公司经营特点,说明公司近年进行销售结构调整的主要考虑与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在销售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主要优劣势、相关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
回复:
根据米内网2018年终端市场所占份额统计数据,公立医院市场份额占比67.40%、零售药店市场份额占比22.90%、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占比9.80%。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加大了医疗机构业务开拓,医疗机构业务销售占比稳步提升。
同时,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营改增”、“两票制”、“分级诊疗”等相关政策的全面实行,以及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和全渠道布局的战略需要,公司对销售结构进行了调整,销售渠道重点向医疗机构业务(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及零售终端渠道转型,由关注规模扩张向关注质量优先转变。具体调整思路如下:
(1)销售结构调整思路
调整思路 | 主要考虑 | |
城市医疗 | 加快城市医疗渠道市场开发,抢抓院边店机遇 | 1、城市医疗市场空间大(市场占比67%),临床用药刚需还将继续存在; 2、处方外流趋势下,将带来院边店首波机遇。 |
基层医疗 | 顺应分级诊疗政策推进,加快基层医疗渠道下沉 | 1、基层医疗客户数量多,回款质量好于城市医疗; 2、分级诊疗趋势,基层医疗将存在扩容机遇。 |
终端渠道 | 深挖小终端渠道,推动终端业务互联网化(FBBC业务) | 1、终端市场经营主体多、分散,规模小,市场竞争较充分,属于九州通传统市场竞争领域; 2、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渗透(阿里、京东、药师帮等),首先改变终端渠道供应链模式。 |
批发渠道 | 保持批发业务合理比重,强化上下游客户战略合作 | 1、受两票制影响及价值链本身的演变规律,渠道扁平、透明已成趋势,商业分销逐渐向末端分销转变; 2、随着连锁药店的扩张,尤其大型连锁议价能力增强,直接对接厂家分销。 |
(2)公司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终端渠道销售收入增长较快,销售占比逐年增加,由2016年的50.54%增长到2018年的62.39%,下游经销商批发渠道销售占比由2016年的46.09%下降到2018年的33.72%,具体销售结构调整进展情况如下:
终端渠道 | 渠道细分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销售金额(亿元) | 销售占比 | 同比增长 | 销售金额(亿元) | 销售占比 | 同比增长 | 销售金额(亿元) | 销售占比 | |||
一、医疗机构 |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 181.95 | 20.92% | 24.49% | 146.16 | 19.82% | 32.96% | 109.93 | 17.90% | |
二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 | 115.39 | 13.27% | 49.55% | 77.17 | 10.47% | 34.87% | 57.21 | 9.31% | ||
二、零售药店 | 药店批发业务 | 连锁药店 | 162.17 | 18.65% | 34.69% | 120.4 | 16.33% | 35.44% | 88.9 | 14.47% |
单体药店 | 63.49 | 7.30% | 31.42% | 48.31 | 6.55% | 26.71% | 38.29 | 6.23% | ||
合计 | 225.66 | 25.95% | 33.78% | 168.71 | 22.88% | 32.65% | 127.18 | 20.71% | ||
好药师零售业务 | 实体店 | 10.43 | 1.20% | 18.47% | 7.98 | 1.08% | 24.04% | 6.44 | 1.05% | |
线上业务 | 9.17 | 1.05% | -14.93% | 10.78 | 1.46% | 11.52% | 9.67 | 1.57% | ||
合计 | 19.60 | 2.25% | 4.46% | 18.77 | 2.55% | 16.53% | 16.11 | 2.62% | ||
三、下游经销商(批发渠道) | 293.25 | 33.72% | -1.27% | 297.02 | 40.29% | 4.92% | 283.08 | 46.09% | ||
四、非药品渠道 | 33.72 | 3.88% | 14.54% | 29.44 | 3.99% | 42.44% | 20.67 | 3.37% |
(3)公司主要优劣势
在销售结构调整过程中,公司主要优劣势体现在:
优势 | 网络广 | 公司具备全国最大的仓储以及全国分销和配送网络,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
技术优 | 公司拥有现代化的物流和信息化技术,具备为医疗机构客户及“多、小、散”类终端客户提供系统的业务及技术支持; | |
品种多 | 公司具有丰富的经营品种资源和上下游客户资源,并且与上、下游的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而稳定的业务关系,在OTC产品的营销方面与其他同类企业相比优势明显; | |
机制好 | 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市场化竞争的能力较强,能快速应对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对人、财、物调配灵活,能快速调整组织和配置资源以适应这种变化。 | |
劣势 | 资源保障要求大 | 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对人才、资金的需求较大; |
盈利能力有待改善 | 基层及终端客户开发成本高,投入资源多,公司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快速增长,整体盈利有待提高。 |
(4)相关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对销售渠道重点向医疗机构业务(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及零售终端转型,造成公司医疗机构业务增速较快,应收账款快速增加,融资需求进一步扩大;下游医药批发商业务增速放缓,零售终端业务投入持续加大,销售及管理费用增速较快,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暂时受一定影响。公司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充分利用互联网+,调整业务增长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突破在城市医疗渠道市场中,抓住医院处方外流的趋势,并抢抓完善线上线下结合渠道,利用院边店开展业务机遇;打造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平台,赋能做有质量的基层医疗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覆盖网络;打造FBBC服务平台,深挖小终端渠道并推动互联网化,逐步保持批发渠道合理比重并强化战略合作;
2)降库存控应收。公司把降库存控应收作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并纳入集团级重点项目和重点考核;
3)整合电商资源。重新梳理电商战略,进行集团内电商资源的整合,并进行电商组织变革,以上下游客户为中心,引进行业领军人才不断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4)充分发挥已经投入运行的“九州云仓”平台的优势,加速推进物流市场化项目。加速推进物流市场化项目,2019年将实现全国医药物流三方的联网运
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9、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是否类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未计提,请说明原因、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公司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这主要是因为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主要为医院,医院信用良好,出现违约的风险极低。同时同行业多数公司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我们查询了同行业公司2018年末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 | 是否计提坏账准备 |
1 | 九州通 | 14,159.10 | 不计提 |
2 | 中国医药 | 8,574.41 | 不计提 |
3 | 上海医药 | 28,896.60 | 190.72 |
4 | 海王生物 | 65,104.37 | 不计提 |
5 | 瑞康医药 | 12,885.44 | 不计提 |
6 | 华东医药 | 18,259.21 | 不计提 |
7 | 南京医药 | 2,192.32 | 不计提 |
8 | 英特集团 | 1,316.68 | 不计提 |
9 | 人民同泰 | - | - |
10 | 柳药股份 | 7,265.75 | 不计提 |
注: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2、上海医药2017年12月31日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8,953.47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为0。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余额为190.72万元。
上表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除上海医药外对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原则上不作为扣除坏账准备的基数,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企业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应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按规定计
提坏账准备;
2)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根据历年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可知,公司所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能到期收款,不存在上述情况。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对象为公司长期合作的三甲医院,客户的信用有着较高保障,同时结合历年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公司所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能到期承兑或背书转让,不存在展期、未承兑、或坏账核销的情况。因此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同样的会计政策,也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0、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期末已质押应收票据涉及的具体交易事项与融资安排;(2)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具体的业务流向,说明是否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行为,以及相关具体情况。
回复:
(1)公司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主要用于在银行获取开具应付票据融资额度,期末已质押应收票据金额合计为38,608.47万元。
票据质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金融机构 | 质押票面金额 |
1 | 工商银行 | 400.00 |
2 | 韩亚银行 | 1,624.02 |
3 | 民生银行 | 1,040.11 |
4 | 农业银行 | 1,005.94 |
5 | 平安银行 | 867.57 |
6 | 招商银行 | 487.58 |
7 | 浙商银行 | 32,783.24 |
8 | 中信银行 | 400.00 |
总计 | 38,608.47 |
公司市场覆盖全国区域,各地区在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上存在较大的区域间差异。公司与金融机构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以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购销活动中收付银行承兑汇票产生的期限与金额错配的问题。
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办理符合要求的应收票据保管、质押且到期托收,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基于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及专门开立用于票据托收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之和给予公司开具应付票据的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开具应付票据支付给结算供应商货款。
(2)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是否终止确认 |
银行承兑票据 | 1,148,312.05 | 是 |
商业承兑票据 | 15,175.54 | 是 |
合计 | 1,163,487.59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大额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出票人 | 背书转让单位 | 背书/贴现日期 | 票面金额 |
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华润国康(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18/12/28 | 8,836,000.00 |
广州民信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2018/12/29 | 8,227,000.00 |
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18/9/19 | 8,000,000.00 |
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 2018/9/30 | 7,585,000.00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西藏神威药业有限公司 | 2018/12/2 | 7,365,000.00 |
会计处理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年修订)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
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在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
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公司将银行承兑票据背书给下游供应商或贴现给银行后,根据《票据法》在票据权利人向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有权向公司主张追索权。
对于背书或贴现给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贴现或背书应收票据的出票及承兑银行的资信及偿付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公司被要求清偿的可能性极小,认为公司转移银行承兑汇票前后所面临的风险与报酬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故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
对于背书或贴现给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对于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有着严格的内部管理要求,会对票据出票人、前手的经营规模、与公司合作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综合考量后,才能接收商业承兑汇票用来结算应收下游货款。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实际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开票人主要为公立三甲医院,该类客户有着良好的资信,出现不能承兑的风险极低,结合历年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公司所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能到期承兑或背书转让,不存在展期、未承兑、或坏账核销的情况,判断公司被要求清偿的可能性极小,认为公司转移商业承兑汇票前后所面临的风险与报酬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故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
(3)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具体的业务流向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主要是支付厂家货款,部分用于支付各项费用以及采购固定资产,不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行为。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三、关于日常经营相关事项
11、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138.91亿元,同比增长14.03%,占总资产的20.83%;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3.68亿元,同比增长87.76%;库存商品期末余额123.96亿元,同比增长5%;在建开发产品期末余额10.80亿元,期初余额仅为2676.9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564.84万元,期初余额484.02万元。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58.95天。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公司存货周转天数是否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具体分析相关原因;(2)列示存货项下的明细分类及具体金额,并结合库龄、公司采购及销售模式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在建开发产品科目对应的具体项目情况、投入规模、预计完工时间等,并说明相关项目的用途及与公司业务的相关性。
回复:
(1)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对比如下:
公司 | 2018年存货周转天数 |
中国医药 | 70.86 |
上海医药 | 55.76 |
海王生物 | 39.3 |
瑞康医药 | 55.67 |
华东医药 | 60.2 |
南京医药 | 34.34 |
英特集团 | 41.36 |
人民同泰 | 52.41 |
柳药股份 | 41.14 |
平均值 | 50.12 |
九州通 | 58.95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公司存货周转天数58.95天,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在建开发产品期末余额11.24亿元,延长了存货周转天数;另一方面是因为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和大型流通企业一级渠道的归拢,核心供应商集采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存货相应有所增加。同时公司经营模式为“以市场分销为主的创新经营模式”,采取200公里范围内当日送货上门或第二日送达的方式,客户往往会采取
小批量和多批次的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货方则需要储备较多的货物,以保证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
(2)期末存货项下的明细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 明细 | 账面金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中药材 | 33,137.71 | 33,137.71 | |
药品 | 3,310.71 | 11.31 | 3,299.40 | |
物流配件 | 355.76 | 355.76 | ||
小计 | 36,804.17 | 11.31 | 36,792.87 | |
在产品 | 210.67 | 210.67 | ||
库存商品 | 西药、中成药 | 1,032,223.99 | 346.87 | 1,031,877.13 |
医疗器械、计生用品 | 86,205.33 | 86,205.33 |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83,967.57 | 1,021.86 | 82,945.72 | |
消费品 | 38,698.38 | 184.81 | 38,513.57 | |
物流设备 | 16.25 | 16.25 | ||
小计 | 1,241,111.53 | 1,553.53 | 1,239,557.99 | |
周转材料 | 167.78 | 167.78 | ||
在建开发产品 | 107,976.85 | 107,976.85 | ||
已完工开发产品 | 4,414.05 | 4,414.05 | ||
合计 | 1,390,685.05 | 1,564.84 | 1,389,120.21 |
公司原材料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工业制药用原材料减值,为公司基于存货库龄管理系统识别出超期原材料,针对该部分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库存商品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报告期末比较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对可变现净值小于成本的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作为医药流通企业,存货一直是公司重要的周转商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GSP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对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主要在产品采购及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及存货跌价风险控制协调小组。
首先,公司在采购环节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1)建立存货跌价风险控制协调小组,由采购总部统一协调存货跌价风险控制工作;
2)采购人员在进行商品采购时,应对商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严
禁采购市场滞销的商品和质次价高的商品;
3)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原则上要求供应商承担由于市场价格下跌和商品滞销造成的损失,对商品承担退货降价责任;
4)采购员每月应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于市场滞销的商品,采购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与供应商联系,及时办理退货;
5)对于近效期、老批号产品,根据行业惯例及利用九州通的行业地位,及
时、积极与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补偿损失;
6)对于破损商品,每月应在合理的破损率范围内与供应商联系办理补货;
7)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一律根据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检报告或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对有质量问题商品的公告、报告等,根据公司与供货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及时向供应商办理退货,已造成损失的向供应商收取赔偿款;
8)对于销售退回的商品,如不能按时销售出去,作为滞销商品,及时向供货商办理退货手续。
其次,公司注重质量管理,采用化学分析,控制假药、劣药流入公司,同时对药品的存储条件、物理状态进行一系列维护、对药品的有效期和批号进行合理控制、对商品质量进行科学保养与维护的技术工作等措施,防止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价值损失。
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库存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个月以内(含1月) | 590,843.55 | 47.61 | 553,120.04 | 46.83 |
1至3个月(含3月) | 353,806.38 | 28.51 | 354,758.99 | 30.04 |
3至6个月(含6月) | 152,887.02 | 12.32 | 135,496.09 | 11.47 |
6至12个月(含12月) | 103,066.71 | 8.30 | 90,186.47 | 7.64 |
12个月以上 | 40,507.86 | 3.26 | 47,543.51 | 4.03 |
合计 | 1,241,111.53 | 100.00 | 1,181,105.11 | 100.00 |
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优先销售先行生产和采购的产品,公司存货库存时间短,47.61%左右的存货为当月发生,12月以上的存货占比很小。
综上,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仓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较短,报告期末公司比较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对于临效期、过期及估计售价出现持续下跌的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3)在建开发产品具体情况介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用途 |
绿谷健康产业园(二期) | 2016年 | 2019年12月 | 200,000,000.00 | 26,769,940.14 | 26,761,286.14 | 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立项报告内容主要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以及综合服务支撑平台的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开发,一期于2015年竣工。 |
九州通健康城 | 2017年11月 | 2021年12月 | 2,585,253,500.00 | 83,200,745.72 | 1,053,007,205.97 | 九州通健康城项目占地4.6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47层超高层九州通电子商务总部大厦,1栋36层超高层创新加速器楼,1栋17层商务酒店,1栋16层创新孵化器楼,裙房建设为会议会展中心及健康产品体验中心。项目主要功能定位于打造现代医药物流技术服务、智慧医疗、医药电子商务、个人健康管理、养生养老信息化服务、生物医药的研发与创新等总部经济。 |
合计 | 2,785,253,500.00 | 109,970,685.86 | 1,079,768,492.11 |
绿谷健康产业园(二期)与公司业务相关性:
园区主要提供与医药健康产业有关服务,入园企业依托九州通现有全国性的营销网络资源,将研发生产的产品通过九州通大平台提供给相关受益客户。
九州通健康城与公司业务相关性:
九州通健康城项目产业规划主要围绕“六大中心”展开实施:一是电商总部中心。将九州通现有七大电商板块(B2B、B2C、O2O、中药三方平台、海外购、远程医疗、个人健康管理)纳入其中,同时积极引导上下游客户平台在项目内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二是智慧医疗服务中心。主要利用新一代的HIS、LIS、PACS、个人健康管理一卡通、电子病历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移动医疗、精准医疗等系统,为老百姓提供更精准、更便捷、更高效的医疗服务;三是健康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医药健康数据应用模型,与医药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实现联动,开展跨界合作,形成千亿规模集群化的互联网健康服务产业。四是智慧养老管理中心。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与医疗信息平台,结合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来实现自动监测体征、远程辅助等功能,打造一个智慧养老综合管理中心,填补全国该领域的空白;五是创业孵化中心。设立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研发共享实验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和协同商务网络平台等三个子平台,引导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研发机构入驻;六是产业支持中心。利用九州通上下游客户资源,建立涵盖产品展示、商务会议、教育培训、产品推介、高峰论坛等高规格行业会务会展服务体系,同时引入九州通长江产业基金风险投资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在建开发产品为绿谷健康产业园(二期)、九州通健康城项目,该项目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质资的子公司所开发,该项目主要目的为项目建成后出售房产或出租房产以获取经济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关于存货的定义,公司认为开发该项目的业务活动同其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其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应确认为存货中的开发成本。绿谷健康产业园(二期)、九州通健康城开发的房产部分自用,部分出售或出售,公司将未来用于出售或出租的开发成本计入存货开发商品进行核算,待投入使用后,转固定资产。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
的回复》。
1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37.96亿元,占净资产的比重达到20.56%;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同比增长47%,公司解释因加大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力度,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对象列示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对象、金额、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交易内容或产品类型等情况;(2)说明上述优质类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及公司与其合作的变化情况、所涉及的产品类型以及预付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等相关方面,量化分析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
(1)预付款项前五名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 2018年末余额 | 交易内容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关联关系 | 产品类型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48,023.91 | 采购货款 | 12.65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21,940.57 | 采购货款 | 5.78 | 非关联关系 | 消费品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8,180.57 | 采购货款 | 4.79 | 非关联关系 | 器械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72.67 | 采购货款 | 2.65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000.00 | 采购货款 | 1.84 | 非关联关系 | 器械 |
合计 | 105,217.72 | 27.71 |
(2)公司与前五名预付款对象的合作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 合作情况 | 预付条件 | 合作变化情况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 | 东阿阿胶主要经营品种为阿胶块、复方阿胶浆等,其阿胶为国内知名 | 依据协议约定支付预付款,东阿给予补贴。 |
公司 | 品牌,同品全国销售排名第一,年均产值80亿;东阿阿胶是九州通的战略合作伙伴;经协议约定,九州通需预付货款。 |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九州通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产品类型主要有三大类,分别为飞利浦(PHILIPS)空气净化器、飞利浦(PHILIPS)净化器除湿机;经协议约定,结算方式为预付电汇。 | 依据合同条款公司预付货款后在供应商提供指定系统中下订单,供应商确定后发货;给予补贴; 截至2019年4月30日,该预付款项对应的产品已全部入库。 | 2018年新合作供应商,按照合作协议需要预付款。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鱼跃医疗是九州通最大的OTC医疗器械供应商,九州通与鱼跃医疗长期保持战略合作关系,销售增长率50%; 2、结合给予九州通额外的资源支持,临时调整回款条件为预付款。 | 根据协议支付战略备货预付款,给予相应补贴; 截至2019年4月30日,该预付款项对应的产品入库10457.19万元。 | 2018年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鱼跃医疗分季度分别给予我司额外的资源支持,临时调整回款条件。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黄海主营产品为尼福达,青岛黄海制药与九州通为战略供应商,经协议约定,九州通需预付货款。 | 依据协议约定支付预付款,给予额外补贴; 截至2019年4月30日,该款项对应的产品已全部入库。 | 日常实销实结,2018年单笔协议约定预付款。 |
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九州通的医疗器械供应商。经协议约定,九州通需预付款。 | 协议约定预付款、截至2019年4月30日对应的产品未到货。 | 18年新客户,按照合作协议需要预付款。 |
(3)预付款项增幅较大的合理性分析及原因
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末预付账款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重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公司 | 2018年预付款占归母净资产比重(%) |
1 | 中国医药 | 8.09 |
2 | 上海医药 | 5.25 |
3 | 海王生物 | 23.91 |
4 | 瑞康医药 | 17.75 |
5 | 华东医药 | 3.53 |
6 | 南京医药 | 19.76 |
7 | 英特集团 | 19.03 |
8 | 人民同泰 | 3.70 |
9 | 柳药股份 | 5.55 |
平均值 | 11.84 | |
九州通 | 20.56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根据上表数据,公司整体预付账款占净资产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与以流通分销为主的公司比重基本持平,主要是因为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变了医药流通企业的采购结算方式,以预付款结算的采购量加大。
2018年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两票制政策相继实施,两票制政策和新一轮招标采购的实施使得公司上游供应商从以账期结算为主的商业公司逐步转变为以预付、现款结算的生产企业,公司新建立的业务关系在一段时期内需要以预付和现款结算,属于行业正常经营情况。同时,一致性评价政策的实施以及“4+7”国家带量采购政策的预期,医药流通企业为取得广泛的品种资源,提高竞争力,以预付款结算的采购量加大。
预付款项2018年末较上年同期增长47%,绝对金额增加12.13亿元。预付款项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2018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7.59%,绝对金额增加119.08亿元,营业成本增长,一定程度上导致预付款项增加;
(2)公司加大了优质供应商的合作力度。2018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预付金额为105,217.72万元,期末余额379,644.10万元,占比27.71%。公司与前五名优质供应商签订了《购销合同》,此类优质供应商在新品种、独家品种、少数畅销品种、战略合作品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话语权,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以预付货款的方式采购医药产品,一定程度上导致预付款项增加;
(3)因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司为取得广泛的品种资源,提高竞争力,新建立的业务增量部分,更多的采取预付和现款结算方式。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3、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3.94亿元。其中,供应商折让期末余额12.74亿元,且2016-2018年间,公司从供应商获得销售折让分别为15.67亿元、22.02亿元和29.01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32.87%、35.33%和38.92%。此外,医院客户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基药与处方药保证
金期末余额分别为14.30亿元、2.18亿元、1664.03万元;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5.78亿元;其他款项期末余额8.6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供应商折让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对象、金额、产品类型、是否为关联方等情况;(2)供应商折让模式的发生条件、收益分配安排等情况,并说明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供应商销售折补政策的执行情况与影响因素等,说明销售折让的变动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4)补充披露上述三项保证金以及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其他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并结合账龄与历史回款情况,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1)公司应收供应商折让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关联关系 | 采购商品大类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7,253.78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379.41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4,652.46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36.85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406.18 | 非关联关系 | 中西成药 |
(2)供应商折让模式的发生条件、收益分配安排等情况,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供应商折让是依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协议或临时协议向供应商收取,收取折让发生条件一般是依据协议约定的完成进度,结合具体的折让政策向供应商收取;公司依据权责发生制对供应商折让进行会计处理。供应商折让的确认依据为购销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利益条款、促销政策和调价通知,是以当期完成的实际销售量为基础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有关规定在确认供应商折让的当期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再根据不同折让的收取方式具体核算供应商折让收回情况。这种核算方式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这种核算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供应商折让的会计处理1)供应商折让计提的会计处理:供应商折让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在计算折让的当月或季度末,按照公司从供货商处采购的商品,实际对外销售的金额,及合同约定的折让比率,计算出供应商折让金额。将确认的供应商折让扣减增值税的影响后的余额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增加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供应商折让(不含税价)(单位)借:主营业务成本-折扣(红字)2)供应商折让收回的会计处理:供应商折让收回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根据供应商折让收到的不同形式,冲减其他应收款,并将供应商折让影响的增值税从进项税中转出,同时增加货币资金或冲减应付账款。
A、收取现金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供应商折让(单位)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B、发票折扣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单位)贷:其他应收款-供应商折让(单位)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综上,公司认为关于供应商折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的实际管理情况,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我们查检公司执行供应商折让政策一惯性情况,供应商折让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复核公司供应商折让计提的计量模式、管理方法和会计处理方式,结合上年度的供应商折让计提情况,结合供应商采购、付款及商品销售情况,对供应商折让执行分析性复核,检查供应商折让期后回款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关于供应商折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的实际管理情况,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3)销售折让的变动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销售折让经双方协商确定,最近三年公司收到的供应商销售折让金额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销售折让金额 | 主营业务毛利 | 销售折让金额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 |
2018 | 290,100.44 | 745,432.57 | 38.92 |
2017 | 220,198.27 | 613,007.03 | 35.33 |
2016 | 156,719.51 | 476,734.64 | 32.87 |
销售折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较高,是影响公司利润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供应商对公司所执行的折让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销售折让实质是公司进销差价的组成部分,是供应商为稳定零售价格体系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惯例。即使未来供应商调整销售政策降低销售折让的比例,公司仍可通过提高商品采购当期实现的进销差价来抵消销售折让降低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保证公司利润的稳定性。与此同时,公司始终重视并不断完善对各子公司在资
产、人员、业务方面的各项管理控制制度。
(4)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
其他应收款医院客户保证金主要为开拓医疗机构业务向医院支付的药品质量保证金形成的。
其他应收款供应商保证金因业务合作需要向供应商缴纳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形成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应收款-非关联应收款项目 | 形成原因 | 期末余额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1,665.78 |
借款 | 借款 | 8,320.00 |
投资意向款 | 投资意向款 | 5,857.32 |
采购中药材原料押金 | 意向采购中药原料押金 | 1,715.13 |
供应商代垫款 | 供应商临时活动代垫款 | 397.37 |
合同定金 | 合同定金 | 500.00 |
客户往来款 | 与供应商或客户短期往来款项 | 11,033.15 |
设备押金 | 设备押金 | 140.09 |
土地招拍挂投标款 | 土地招拍挂投标款 | 785.00 |
项目建设保证金 | 工程建设保证金 | 302.00 |
预付费用款 | 依合同预付费用款,尚未履行完 | 3,013.63 |
预付账款转入 | 核算政策转入 | 6,101.62 |
长账龄应收账款转入 | 核算政策转入 | 788.64 |
合计 | 40,619.74 |
占其他应收款-非关联方应收款项总额的比重 | 70.22% |
其他应收款-其他项的应收款项主要形成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应收款-其他项目 | 形成原因 | 期末余额 |
借款 | 借款 | 23,458.64 |
设备押金 | 设备押金 | 108.50 |
项目建设保证金 | 工程建设保证金 | 428.53 |
客户往来款 | 与供应商或客户短期往来款项 | 28,467.50 |
消费品代垫款 | 代垫厂家促销活动款 | 2,823.94 |
预付费用款 | 依合同预付费用款,尚未履行完 | 4,068.79 |
总计 | 59,355.90 | |
占其他应收款-其他项目总额的比重 | 68.83% |
医院客户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基药与处方药客户保证金、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及其他款项期末余额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医院客户保证金 | 供应商保证金 | 基药与处方药客户保证金 |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其他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 | 132,082.22 | 14,710.39 | 496.77 | 41,487.69 | 73,336.16 |
1年至2年(含2年) | 9,737.53 | 6,029.78 | 1,128.76 | 10,596.92 | 9,660.39 |
2年至3年(含3年) | 702.18 | 639.64 | 5.00 | 2,916.59 | 2,587.40 |
3年以上 | 444.37 | 432.18 | 33.50 | 2,843.72 | 653.80 |
原值合计 | 142,966.30 | 21,811.99 | 1,664.03 | 57,844.92 | 86,237.75 |
坏账准备余额 | 1,732.10 | 935.15 | 93.42 | 4,164.32 | 2,020.97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21% | 4.29% | 5.61% | 7.20% | 2.34% |
综合计提比例 | 2.87% |
由上表可知,公司医院客户保证金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21%,是因为该类款项账龄在1年以内的金额为132,082.22万元,占该类款项总额的比重为92.39%。公司上述三项保证金及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其他款项期末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占总余额的比例为2.87%。
2)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015年末三项保证金及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其他款项历史回收率情况
项目 | 2015年期末余额(万元) | 2016年-2018年收回的比率 |
医院客户保证金 | 140,986.95 | 99.68% |
供应商保证金 | 10,742.61 | 95.98% |
基药与处方药客户保证金 | 1,146.90 | 97.08% |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31,566.37 | 90.99% |
其他 | 26,238.36 | 97.51% |
合计 | 210,681.18 | 97.91% |
从上表可知,2015年末三项保证金及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其他款项期末合计金额210,681.18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收回占余额的比率为95.96%、97.91%,即截止2018年末,未收回的金额占余额的比率为2.09%。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款项期末余额为310,524.9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8,945.96万元,计提比例为2.88%。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比率高于历史未收回率。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254.43亿元,其中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47.50亿元,同比增长60.84%。请公司按对象列示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票据对象、金额、是否为关联方等情况;并结合行业特点与公司经营模式、结算方式是否发生变化等方面,补充说明应付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
回复:
(1)应付票据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基本信息
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前五名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付票据-客户 | 余额 | 是否为关联公司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79,055.07 | 否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901.30 | 否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4,743.44 | 否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332.08 | 否 |
应付票据-客户 | 余额 | 是否为关联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5,583.94 | 否 |
(2)应付票据增幅较大的合理性分析及原因
2018年公司营业成本、应付票据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增幅 |
应付票据年末余额 | 1,474,954.36 | 917,028.32 | 60.84% |
营业成本发生额 | 7,961,426.74 | 6,770,553.31 | 17.59% |
占比 | 18.53% | 13.54% |
2018年,公司由于业务增长,采购付款量增加,通过应付票据的结算量也相应增加;此外,公司针对核心供应商,推行集中采购、集中谈判,通过规模优势加大与供应商谈判力度,2018年公司的核心供应商由2017年54家调整为91家,针对核心供应商的大额付款,更多采取应付票据的结算方式。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5、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8.75%,医疗器械与计生用品毛利率为7.43%。请公司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医疗器械销售毛利率是否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特点、盈利方式、产品类型与上下游等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回复:
同行业上市公司器械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上市公司 | 医疗器械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九州通 | 112.21 | 7.43% |
国药一致 | 13.41 | 6.75% |
英特集团 | 9.39 | 10.95% |
鹭燕医药 | 7.41 | 7.60% |
重药控股 | 11.12 | 12.79% |
柳药股份 | 4.52 | 13.34%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1)从经营模式角度分析,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经营模式类似于药品流通业务模式,主要为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配送服务,该模式与需要大力进行市场营销和业务开拓的代理商模式不同,因此公司医疗器械业务毛利率水平,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偏低。
(2)从产品品类角度分析,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品种品规丰富,产品包括家用护理耗材、家用医疗电器、医疗耗材、医疗设备等,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委托配送、供应链平台、产品代理和集中配送获取收益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服务。其中家用护理耗材、家用医疗器械销售客户为非医疗渠道的商业、连锁终端、电商等,其毛利率水平与药品毛利率基本持平;医疗设备供应链平台主要为产品代理商提供配送服务,该平台业务2018年销售额13.5亿元,毛利率较低(6.3%)。
(3)2018年公司与战略客户强生合作进行超声刀、吻合器等专业产品的平台配送业务达31.49亿元,该部分业务毛利率也较低(5.87%),以上等因素导致了公司医疗器械业务较同行业水平偏低。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6、年报显示,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31.42亿元,其中往来款项本期发生额15.44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35.55亿元,其中往来款项本期发生额10.13亿元。请公司补充列示相关往来款涉及的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以及是否为关联方等。
回复: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情况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往来款形成原因主要为收到供应商保证金、招标保证金返还等往来款项。其中1000万(含)以上的有20笔(同一个客户合计为1笔,下同),金额45,118万元,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29.22%;1000万以下有9011笔,金额109,275.21万元,占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70.78%,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1000万(含)以上的交易事项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交易事项及情况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金额 |
小计 | 45,118 | ||
第1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8,700 |
第2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4,375 |
第3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4,000 |
第4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3,000 |
第5笔 | 收客户保证金 | 否 | 3,000 |
第6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3,000 |
第7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2,381 |
第8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2,000 |
第9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2,000 |
第10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856 |
第11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349 |
第12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160 |
第13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1,152 |
第14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1,145 |
第15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1,000 |
第16笔 | 招标保证金返还 | 否 | 1,000 |
第17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1,000 |
第18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1,000 |
第19笔 | 医院返还保证金 | 否 | 1,000 |
第20笔 | 收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000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情况说明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往来款形成原因主要为返还供应商保证金、支付医院保证金以及偿还以前年度欠款等。其中300万(含)以上的有18笔,金额36,084万元,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35.61%;300万以下的有149,012笔,金额65,242.62万元,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64.39%,绝大多数金额是10万以下。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00万(含)以上的交易事项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交易事项及情况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金额 |
小计 | 36,084 | ||
第1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1,880 |
第2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3,970 |
第3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3,116 |
第4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3,000 |
第5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2,450 |
第6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2,000 |
第7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390 |
第8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265 |
第9笔 | 返还供应商中药保证金 | 否 | 1,010 |
第10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1,000 |
第11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910 |
第12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900 |
第13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700 |
第14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700 |
第15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647 |
第16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445 |
第17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400 |
第18笔 | 返还供应商保证金 | 否 | 300 |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17、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 存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其中对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无锡星洲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均超过50%,但并未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解释因上述公司为全权委托经营模式,本集团不参与其经营管理,无法对其实施控制。此外,公司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期初余额5亿元,期末余额为零。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全权委托经营模式的具体情况;(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逐一说明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和依据;(3)上述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与形成原因,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1)全权委托经营模式的具体情况
经营管理方面:合作期内公司不参与被委托企业经营管理,公司仅派驻财务总监负责被委托企业的资金监督管理,被委托企业的总经理由合作方委派并全权负责被委托企业的经营管理。合作期满(3至5年)以后,公司将根据合作期间的经营情况确定后期委托计划。
投资收益方面:无论被委托企业经营情况如何,公司根据协议享有合作期每年税后按出资额一定比例的优先固定回报。
(2)未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和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关于控制的定义为“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根据上述所描述的全权委托经营模式,公司在合作期内不参与被委托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合作方委派的总经理全权负责,仅派驻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在被委托企业的董事会中,公司所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占董事会席位的少数,可见公司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控制权;无论被委托企业经营情况如何,公司根据协议享有合作期每年税后按出资额一定比例的优先固定回报,可见公司不享有被委托企业的可变回报,也不能运用其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综述,公司不控制被委托企业,故未纳入合并报表。
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批发及仓储、配送业务。公司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016年末累计投资1,000.00万元,工商持股51%。公司对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的权利,故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商品的批发业务。公司子公司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014年末累计投资2,035.59万元,工商持股51%。公司对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的权利,故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无锡星洲医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批发、货物运输等业务。公司子公司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014年投资2,080.00万元,工商持股50.98%。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合作期内每年享受税后固定回报,不满足
准则关于控制定义“可变回报”的要求,故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等的零售业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末累计投资1,562.00万元,工商持股55%。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合作期内每年享受税后固定回报。不满足准则关于控制定义“可变回报”的要求,故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与形成原因及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1)上述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与形成原因全权委托经营企业是因为公司近年来加大医药流通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拓展力度,通过投资等方式实现采购和营销网络整合,加强市场的覆盖力和影响力。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无锡星洲医药有限公司和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某些品种供应和渠道拓展方面具有优势,可成为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渠道的销售商,且已建立起自己的营销网络,可以成为公司的销售渠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上述全权委托经营的投资,不满足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定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投资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无锡星洲医药有限公司和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是出于战略意图,并非用于短期出售获利,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2)公司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向银行购买的短期结构化存款。公司2017年12月向兴业银行购买5亿结构化存款,该结构化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30天,浮动收益挂钩标的为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浮动收益有1.82%\1.80%\1.78%,但挂钩标的满足浮动收益的条件极小可能,因此公司作为持有人实质上是享受固定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四分类要求,具有债权特点的理财产品,持有企业依其意图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
的回复》。
18、年报显示,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公司对联 营企业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21.56万元,对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9846.4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47.85%。请公司补充披露:(1)持有上述公司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及是否为关联方;(2)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3)上述公司的具体资金投向。
回复:
(1)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股东情况及是否为关联方
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大和企业投资株式会社 | 21,000 | 50.24% | 非关联方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47.85% | 本公司 |
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P) | 800 | 1.91% | 联营企业 |
合计 | 41,800 | 100.00%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余额9,846.44万元。
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湖北合众融通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470 | 47% | 非关联关系 |
大和企业投资株式会社 | 290 | 29% | 非关联关系 |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0 | 12% | 非关联关系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 | 12% | 本公司 |
合计 | 1,000 | 100.00%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21.56万元。
(2)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投资期末余额121.5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投资期末余额9,846.44万元。除上述投资外,公司对其不存在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
(3)资金的具体投向
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资金投向情况如下:
股权投资 | 占被投资公司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投资成本(万元) | 与公司关系 |
苏州创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666,000 | 6.29% | 1,999.80 | 非关联关系 |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905,000 | 2.44% | 1,238.25 | 非关联关系 |
传神语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06,362 | 2.26% | 3,000.00 | 非关联关系 |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0,713 | 2.10% | 3,000.00 | 非关联关系 |
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 | 1.90% | 4,000.02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内蒙古佳瑞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1,428,572 | 10.26% | 4,000.00 | 关联关系 |
合计 | 17,238.07 |
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截至2018年底实缴630万,其中300万实缴至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资金没有其他投资,仅用于基金管理公司日常运营。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四、关于其他重大事项
19、年报显示,公司近年已发行多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且报告期末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合计48.71亿元,其中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终止确认金额12.53亿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终止确认金额36.18亿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9971.55万元。请公司结合已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条款和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报酬的转移、增信或担保措施等,分期说明相关应收账款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和会计处理依据。
回复:
1、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简介:
公司作为委托人将部分应收账款作为“信托资产”或“资管计划”(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给受托人(如中诚信托、兴业银行)设立特定目的信托或资管计划,以实现与公司自有资产的风险和自身破产风险的隔离。受托人将上述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受托人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支付给公司作为应收账款转让对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设计中引入了优先档/次级档的偿付结构。次级档由公司自持次级档发行总量的10%-20%,次级档剩余部分向定向认购人定向发行,主要为公司的大股东。
(1)优先档/次级档权利和义务的安排:
优先档/次级档均属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受益人,根据募集说明书,受益人的义务为交付“认购资金”,并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认购手续。全体受益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组成“持有人会议”行使受益人职权。
受益人的权利:有权了解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有权查询、抄录或者复制账目;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持有人会议”、对“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优先档/次级档风险和报酬的安排: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对优先档持有人设置固定的票面利率,管理人向机构投资者路演询价并结合发行窗口期当时的市场流动性确定,公司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为3.45%-6.2%。优先档持有人享有认购金额按票面利率计算的优先固定回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时可以收回所有认购金额,即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对优先档的收益安排是保本保收益。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对次级档不设置固定的票面利率,次级档的收益受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的影响。到期日兑付优先档本息完毕后,才兑付次级档本金及收益。
(3)增信或担保措施
公司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设置差额支付承诺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公司大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条件补充差额部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终止日之前,截至优先档最后一个本息兑付日的前一个初始核算日,信托账户或资管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以偿付该本息兑付日优先档本息时,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条件补充差额部分。优先档兑付日期后收回的应收账款资金,扣除差额支付承诺人垫付的资金后,剩余部分才对次级档持有人按持有人比例兑付本息。若优先档兑付日期后应收账款未收回,差额支付承诺人将垫付的资金全额确认损失,同时公司自持次级档所支付的认购金及利息将无法收回,全额确认为损失。
截止2018年末,公司共发行了四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分别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简称“16九州通ABN”)、兴证资管-九州通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九州通ABS1期”)、兴证资管-九州通应收账款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九州通ABS2期”)、光证资管-九州通应收账款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九州通ABS3期”)。
公司截止2018年末,累计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发行总额 | 发行日期 | 发行期限(年) | 到期日 | 是否循环购买 | 循环购买频率 |
16九州通ABN | 10 | 2016年6月27日 | 3 | 2019年6月28日 | 是 | 按季循环 |
九州通ABS1期 | 10 | 2016年9月28日 | 1 | 2017年8月20日 | 否 | |
九州通ABS2期 | 15 | 2017年3月28日 | 1 | 2018年3月27日 | 是 | 按月循环 |
九州通ABS3期 | 15 | 2018年6月12日 | 1 | 2019年5月31 | 是 | 按季循 |
日 | 环 |
注:循环购买指受托人兑付优先级本利息后的剩余资金在每季末或每月末,继续向公司购买证券化的应收账款。
2、上述资产证券化每期发行总额结构安排
项目 | 16九州通ABN | 九州通ABS1期 | 九州通ABS2期 | 九州通ABS3期 | |
发行总额 | 10.00 | 10.00 | 15.00 | 15.00 | |
其中优先级 | 金额 | 7.77 | 7.40 | 14.25 | 14.25 |
占总额比重% | 77.70% | 74.00% | 95.00% | 95.00% | |
其中次级 | 金额 | 2.23 | 2.60 | 0.75 | 0.75 |
占总额比重% | 22.30% | 26.00% | 5.00% | 5.00% | |
次级档公司自持 | 金额 | 0.22 | 0.50 | 0.17 | 0.15 |
占总额比重% | 2.23% | 5.00% | 1.13% | 1.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自持次级档的金额占总发行金额的比例为1%-5%。
公司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涉及到两方面的会计处理,分别为公司是否需要将专项计划或信托计划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所转移的应收账款是否终止确认。
(1)公司无需将专项计划或信托计划纳入合并范围的合理性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第二章——《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投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能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具体分析理由如下: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公司认为在以上资产证券化项目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公司发行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融资而专门设立,在向专项计划交付“基础资产”后,“基础资产”的风险均由专项计划承担。专项计划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专项计划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信用风险最终转移给全体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者。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公司基于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的协议条款,判断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是专项计划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专项计划资产的回收、分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信用风险的管理特别是对违约事件的管理是专项计划的主要相关活动。而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的事项与专项计划资产的回收、分配、专项计划信用风险的管理等相关活动的关系并不重大,其表决机制并不是专项计划对相关活动的决策机制。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上述分析,专项计划表决权并不是对专项计划相关活动的决策机制。专项计划的相关活动,如对专项计划资产的回收、分配,对“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的管理特别是对违约事件的管理,则由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合同安排所决定。
公司作为初始确定的“资产服务机构”,对专项计划的相关活动,即专项计划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违约管理,以及在发生“违约事件”后的“专项计划资产”处置方案等,具有主导性权利。公司认为其享有的权利使其有能力主导专项计划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公司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九州通次级”,次级档收益受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的影响,公司持有次级档的收益是可变的。即公司通过参与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档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作为极低份额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者(持有比例详见上表),其获得了相关的风险和剩余收益,但占专项计划整体的收益并不重大,其变动也与专项计划整体的风险相关。由此可见,公司在专项计划中享有的回报并不重大,面临的风险与其他投资者并无不同。
如上所述,虽然公司拥有在专项计划中的决策权,通过参与购买专项计划份额而享有可变回报。但是没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因此公司不将上述资产支持证券(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公司的会计处理与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会计处理发表的专项意见是一致的
(2)公司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所转移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
公司自持的次级档金额占次级档总额的比 例约为10%-20%,占发行总额的
1%-5%,占比非常低。在优先档资产支持票据本金和利息兑付日(按发行时的约定),若应收账款收回资金不足以覆盖本息,则由增信措施担保人(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条件补充差额部分。期后应收账款收回,扣除差额支付承诺人垫付资金后,剩余部分对次级档按比例兑付本息。若转移的应收账款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极小可能发生),公司承担的最大损失为发行总额的1%-5%,即公司自持次级档支付的所有本金(1500万-2200万),目前从已结束的两期ABS产品看,均未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也未触发上述增信事项。公司认为上述应收账款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故终止确认上述资产。公司的会计处理与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会计处理发表的专项意见是一致的。
年报审计机构针对上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出具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起信托资产支持票据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的评论意见书》(众环综字(2016)010159号)、《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九州通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售资产支持证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原则的评论意见书》(众环综字(2016)010170号)、《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九州通应收账款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售资产支持证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原则的评论意见书》(众环综字(2017)010076号)、《关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光证资管-九州通应收账款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售资产支持证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原则的评论意见书》(众环综字(2017)010640号),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报告的分析与意见为“基于我们对有关拟实施交易描述的阅读和相关会计准则的理解,我们对贵公司拟定的会计处理原则没有异议,即:贵公司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无需对此结构化主体进行合并;贵公司将终止确认有关基础资产。”
综上,公司认为对上述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20、年报显示,股权激励费用本期金额1.08亿元,股权激励限制性股权摊
销期末余额3.0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股权激励费用确认的会计处理依据、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的规定: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由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属于没有活跃市场的权益工具,因此公司借助相关估值手段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确定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方法如下:
1.估值假设前提:
(1)公司向2,62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8,626,72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15日,授予价格为每股9.98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等于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9.02元/股。
(2)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24个月后和36个月后分三次解锁,每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授予总量的30%,30%,40%。
(3)由于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解锁业绩条件将体现在未来股价上,即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条件。作为预期九州通集团净利润增长幅度,则对解锁日公司股票的预期合理股价为:第一年预计为20.92元、第2年预计为23.01元、第3年预计为25.04元。
2.授予日公司按照9.98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48,626,725.00股股价为19.02元/股的股票,则在当日激励对象取得了公司支付的兑现权利受到限制的权益工具,每份上述未考虑限制性因素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价值为9.98元。
由于激励对象获授的上述权益工具需在锁定期后方能出售兑现,并且最终能否兑现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等条件,因此,不能简单地将未考虑限制性因素的权益工具价值(9.98元/股)作为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3.在授予日对于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中,须考虑已授予权益工具兑现的限制性因素,该限制性因素将给激励对象带来相应的成本,即激励对象要确保未来能够按照预期合理价格出售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的成本(以下简称“限制性因素带来的成本”)。权益工具的限制性因素使得激励对象要确保未来能够以预期合理价格出售限制性股票以取得收益,则每个激励对象均在授予日分别买入、卖出操作方向相反的三对权证,即买入认沽权证、卖出认购权证。上述三对权证的行权时间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三次解锁时间相同、行权数量与其各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同、行权价格为各期解锁日公司股票的预期合理价格。
第一对权证为激励对象买入行权价格为20.92元/股,到期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的认沽权证;同时,卖出行权价格为20.92元/股,到期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的认购权证。
第二对权证为激励对象买入行权价格为23.01元/股,到期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的认沽权证;同时,卖出行权价格为23.01元/股,到期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的认购权证。
第三对权证为激励对象买入行权价格为25.04元/股,到期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的认沽权证;同时,卖出行权价格为25.04元/股,到期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的认购权证。
4.按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对上述三份权证的价值进行计算。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A、授予日股价:19.02元(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B、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解锁日的期限)C、历史波动率:26.45%、47.43%、47.80%(分别采用公司最近一年、两年和三年的股价波动率)
D、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E、股息率:0.35%(取公司上市后至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股息率的平均值)
根据上述基本参数,经B-S模型估算确定上述三对权证在授予日的价格及买
入、卖出三对权证的差价如下:
项目 | 一年期 | 二年期 | 三年期 |
买入认沽权证价格 | 1.3558 | 3.9269 | 4.7948 |
卖出认购权证价格 | 3.0128 | 7.1072 | 9.0301 |
差价 | 1.66 | 3.18 | 4.24 |
5.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等于当日未考虑限制性因素的权益工具价值(即授予当日股票收盘价19.02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9.98元/股=9.04元/股)扣除限制性因素带来的加权成本(即激励对象为锁定未来合理预期收益而进行的权证投资成本1.66*30%+3.18*30%+4.24*40%=3.15元)得出5.90元/股。
(2)股权激励费用确认的会计处理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六条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备讲解(2010)》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成本时,其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区别于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则不形成暂时性
差异;
2)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依据2018年12月31日的行权人数最佳估计数计算的归属于2018年度的股权激励费用为108,025,458.38元计入资本公积、管理费用。
截止2018年末,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15日、2017年5月15日向符合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33,458,200股、3,934,600股、48,626,725股,授予价格分别为8.15元/股、15.68元/股、9.98元/股,历年度限制性股票摊销金额累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累计金额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限制性股票摊销 | 30,941.91 | 10,802.55 | 10,300.42 | 3,612.32 | 4,422.82 | 1,803.80 |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2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北京好药师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B2C电子商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3%。请公司按销售平台列示网上药店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网售药品/产品类别,以及当前“网售处方药”等相关法规政策,说明公司线上业务销售下滑的主要原因、当前网上药店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等。
回复:
(1)按销售平台列示公司近三年线上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第三方平台(京东、天猫等) | 17,689.68 | 30,264.19 | 39,087.76 | |
自营平台 | 跨境 | 5,068.58 | 17,027.28 | 18,066.92 |
境内 | 65,017.92 | 58,194.77 | 33,827.30 |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87,776.18 | 105,486.24 | 90,981.98 | |
信息服务费 | 2,516.96 | 1,507.88 | 695.14 | |
咨询服务费 | 636.9 | 184.43 | 142.52 | |
快递代理服务 | 398.15 | 165.12 | 4360.38 | |
平台增值服务 | 271.82 | 478.52 | 499.84 | |
代运营服务费 | 97.2 | - | ||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 | 3,921.03 | 2,335.95 | 5,697.88 | |
营业收入合计 | 91,697.21 | 107,822.19 | 96,679.87 |
(2)公司线上业务销售下滑的主要原因
目前处方药网上销售政策暂时没有放开,OTC和其他非药品种在网上业务平台及网上药店价格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成本不断攀升,盈利空间不断下降。为了提高经营质量,避免亏损扩大,公司在平台业务板块的业务规模(如京东旗舰店、天猫旗舰店)主动进行了控制,并进行相应的转型,主要是对经营结构和品类进行优化,由前期以追求业务规模为导向转变为以经营质量和客户体验为重心的策略,在品类优化上,重点推广优势品种的销售,主动控制低毛利甚至负毛利商品的销售,从而使得2018年度平台业务销售收入下滑,影响了整个B2C线上销售业绩。
(3)目前公司线上业务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障碍
1)知名第三方平台开展自营业务,挤压平台流量来源,获客成本大幅增加。知名电商平台纷纷开展自营网上药店B2C业务,由于流量的优势对于垂直医药电商发展存在挤压效应。
2)因处方药禁止网售,医保不能网上支付等政策暂时性限制,阻碍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壮大,造成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只能在OTC产品这个存量市场中进行价格竞争。
3)网上药店数量越来越多,后入驻平台的网上药店为了抢占市场,开展价格战,价格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网上药店普遍亏损严重。
(4)针对公司线上业务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障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整合B2B、B2C、O2O、医疗服务、连锁药店等业务板块形成电商集团,集中资源,协同发展,避免资源和投入的浪费。
2)在当前处方外流的趋势下,公司积极探索互联网医院、终端药店赋能、基层社区卫生室处方外延业务;组建了专业的处方药事业部,整合公司研发资源,
搭建好德医处方审核及流转云平台、好药师云方两套处方流转系统,联合实体医疗机构、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等成立处方流转生态联盟,联盟成员资源共享,共同搭建未来的处方流转生态体系;成立专业的药师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并为处方药流转提供专业的审方支持。
3)公司聚焦慢病病种,打造公司好药师官网业务的明星科室,建立慢病会员服务体系,锻造自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聚焦价值优势品种,开展全网营销业务,联动工业企业进行品牌推广,降低流量获取成本。
22、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先后与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了多笔战略合作协议。请公司结合上述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补充说明上述合作事项截至目前是否有签署正式协议及最新进展情况。
回复:
公司与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之家”)、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计算”)、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好医生”)等相关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后,即开始了各项协议拟意向合作内容的推进工作,双方就相关合作细节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和磋商,整体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署主体 | 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 | 公告 时间 | 主要合作内容 | 进展情况 |
1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9日 | 1、在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方面的战略合作; 2、在医疗供应链信息化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3、在医疗药品耗材品类资源库方面战略合作; 4、医院院内物流及库存管理方面的战略合作; 5、在中医药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 1、2018年,公司与泰康之家已展开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方面的合作,公司已为泰康之家旗下分布于5个省区的5家医疗机构提供了药品耗材配送服务,2018年为其提供药品耗材配送总额为8,668.9万元,配送的药品耗材总品规累计达到18,000余种。 2、在中医药合作方面,2018年公司旗下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帮助泰康之家旗下南京仙林鼓楼医院开展了中药房的建设,成立了中医科,同时双方还探讨了开展中药代煎代送等新业务合作模式。截至目前,其他项目正在前期洽谈和筹备推进中。 |
2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7月26日 | 1、开发与医院HIS系统与处方外流系统对接的信息平台; 2、提供对处方的合理用药智能审核方案; 3、提供药品安全、快捷、准确地送达患者的信息平台解决方案; 4、提供医院处方外流及药品配送全流程的运营管理及应急处理方案; 5、提供就医院处方外流以及药品配送系统与国家医疗保险机构、卫生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对接的方案; 6、提供将前述内容应用于互联网医院、智慧医联体、远程医疗、区域HMO以及健康管理等领域的方 | 1、公司与东华医为就桂林市处方流转共享平台项目进行业务流程设计和软件研发功能方面的深入探讨和方案设计,目前东华医为方面与桂林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积极沟通中,如项目方案得到认可,公司可就该项目与东华医为签订正式业务合作协议,承接药品供应和配送业务; 2、2019年3月8日,好药师线上公司与东华医为、平安医保等公司在北京联合成立“好药师处方流转生态联盟”,东华医为作为公司战略合作方,将为处方流转生态联盟提供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院技术解决方案; 3、公司已就山东岱岳互联网医院、海南远程医疗 |
案。 | 中心等项目与东华医为保持密切沟通,目前在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中。 | ||||
3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9日 | 1、平安好医生借助“移动医疗+AI”技术,为九州通下游的基层医疗机构客户(包括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赋能; 2、九州通与平安好医生合作建设智慧药房生态; 3、九州通旗下好药师医药电商平台和好药师连锁药店将与平安好医生“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对接; 4、进一步深化在平安健康商城的合作,共同推动双方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5、九州通结合平安集团各类用户服务场景,根据对方需求为平安集团庞大的保险用户群提供定制化的健康商品供应和物流服务; 6、双方同意在好药师未来规划上市及吸收战略投资者的进程中,优先选择平安好医生作为好药师的战略投资方; 7、双方将共同在医药新零售、医疗AI、医疗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及互动服务等领域互相支持,形成战略协同。 | 1、一分钟诊所业务方面,公司与平安好医生相关业务团队在公司北京中环医院智慧诊所样板项目上进行多轮沟通,现场勘查并达成了具体方案,但在项目投入上未达成共识。在药品供应方面,好药师分别与平安好医生江苏分公司和江西分公司分别签订了药品供应协议,为平安好医生在两地的智能售药机提供药品供应和补货服务。 2、O2O业务方面,框架协议签订后与平安好医生在上海进行了试点,在业务流程跑通的基础上,目前在好药师已上线的20个城市均进行了业务员对接,为平安好医生用户提供“24小时送药,1小时必达”O2O服务,目前业务量较小。 3、品种供应方面,公司药品、医疗器械、个人护理等商品已入驻平安好医生商城,每月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左右。 |
23、年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北京均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本年度投资金额0.01万元,且2017年项目进度就已经为100.00%,完工时间为2018年7月;同时,“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销售收入3.4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项目是否涉及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入固定资产;(2)结合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达产时间等情况,补充说明其当前实现的效益;如尚未达产,请解释相关原因。
回复:
(1)该项目是否涉及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北京均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涉及在建工程,即为北京均大制药物流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7月正式完工,2018年11月将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年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2017年该项目进度为100.00%”,是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已100.00%全部投入完毕,但除上述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完毕以外还有自有资金在不断投入,公司在2018年继续投入了消防、防水、配电、装饰等工程及相关人工和材料费等其他自有资金。
该项目于2018年7月完工后,未达到生产和入住办公等所需条件,直到2018年11月前才正式陆续取得相关的产权证明及药品GMP证书,同月,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2)结合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达产时间等情况,补充说明其当前实现的效益;如尚未达产,请解释相关原因:
项目为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该项目2016年-2018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项目状态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项目状态 |
2016年 | 22,857.71 | 89.22 | 在建工程 |
2017年 | 2,764.36 | 100.00 | 在建工程 |
2018年 | 0.01 | 100.00 | 7月完工,11月转入固定资产 |
依据《九州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项目达产期为5年,
至2023年11月才达产,故该项目尚未达到达产期,尚未实现效益。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 相关问题的回复》。
2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增加金额9.88亿元,转入固定资产金额10.01亿元,但公司未披露相关项目的预算数、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等数据。请公司补充披露近三年上述相关信息,并对其中存在的差异进行解释说明;同时,若存在延期转固、进展缓慢、投入超预期等情形,请补充说明相关原因。
回复:
(1)公司近三年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16年末 | 2017年末 | 2018年末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资金来源 | |||
工程进度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
北京均大制药物流中心 | 25,437.07 | 17,710.06 | 69.62% | 20,535.64 | 80.73% | 25,437.07 | 100.00% | 129.85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四川九州通物流中心 | 14,954.28 | 8,959.21 | 59.91% | 12,794.92 | 85.56% | 14,699.28 | 98.29% | - | 自筹资金 |
河南九州通物流公司物流中心 | 32,472.07 | 402.51 | 1.24% | 2,633.52 | 8.11% | 13,133.70 | 40.45% | 383.37 | 自筹资金 |
南京九州通物流技术开发物流中心 | 16,899.62 | 6,703.60 | 39.67% | 8,480.02 | 50.18% | 12,157.85 | 71.94% | 102.34 | 自筹资金 |
兰州九州通物流中心 | 12,566.59 | 9,986.97 | 79.47% | 11,198.50 | 89.11% | 12,066.59 | 96.02% | 157.73 | 自筹资金 |
临沂九州通医院管理物流中心 | 18,349.29 | - | 0.00% | 1,897.66 | 10.34% | 11,045.78 | 60.20% | 34.92 | 自筹资金 |
湖南九州通医药物流中心 | 11,490.75 | 9,165.23 | 79.76% | 10,574.64 | 92.03% | 11,000.75 | 95.74% | 70.41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新疆九州通物流中心 | 25,625.00 | - | 0.00% | 1,046.63 | 4.08% | 9,686.48 | 37.80% | 252.43 | 自筹资金 |
辽宁九州通物流中心 | 8,946.87 | 5,513.08 | 61.62% | 7,721.05 | 86.30% | 8,946.87 | 100.00% | - | 自筹资金 |
其他零星工程 | 11,893.07 | 29,401.08 | 52.00% | 6,147.33 | 85.27% | 10,831.96 | 91.08% | 1,052.70 | 自筹资金 |
九州通集团物流中心 | 40,631.64 | 17,763.94 | 43.72% | 30,626.72 | 75.38% | 38,743.24 | 95.35% | 733.88 | 自筹资金 |
重庆九州通物流中心 | 8,582.97 | 3,405.52 | 39.68% | 3,655.88 | 42.59% | 7,379.08 | 85.97% | 139.53 | 自筹资金 |
青岛九州通物流中心 | 6,642.50 | 4,353.74 | 65.54% | 5,828.70 | 87.75% | 6,614.68 | 99.58% | - | 自筹资金 |
临沂九州通物流中心 | 4,305.50 | 3,956.76 | 91.90% | 4,074.80 | 94.64% | 4,305.50 | 100.00% | 103.89 | 自筹资金 |
九州通集团杭州物流中心 | 5,534.85 | 174.02 | 3.14% | 1,645.43 | 29.73% | 4,582.94 | 82.80% | 260.24 | 自筹资金 |
宁波九州通物流中心 | 6,376.68 | - | 0.00% | 365.71 | 5.74% | 4,534.99 | 71.12% | 118.02 | 自筹资金 |
九州通集团重庆万州物流中心 | 4,073.74 | 917.39 | 22.52% | 3,581.11 | 87.91% | 4,073.74 | 100.00% | 123.46 | 自筹资金 |
阜阳九州通医药物流中心 | 4,700.00 | - | 0.00% | 1,398.71 | 29.76% | 4,103.59 | 87.31% | - | 自筹资金 |
黑龙江九州通物流中心 | 3,930.85 | 1,638.14 | 41.67% | 3,485.63 | 88.67% | 3,770.82 | 95.93% | 36.92 | 自筹资金 |
江西九州通药业物流中心 | 3,873.83 | 822.24 | 21.23% | 2,130.86 | 55.01% | 3,683.83 | 95.10% | 33.00 | 自筹资金 |
河南九州通信阳分公司物流中心 | 3,923.69 | 1.47 | 0.04% | 291.18 | 7.42% | 2,564.69 | 65.36% | 40.13 | 自筹资金 |
九州通亳州中药材电子商务物流中心 | 2,526.99 | 958.47 | 37.93% | 1,524.18 | 60.32% | 2,406.99 | 95.25% | - | 自筹资金 |
安阳九州通物流中心 | 2,632.13 | - | 0.00% | 8.94 | 0.34% | 1,996.34 | 75.85% | - | 自筹资金 |
医疗器械集团物流中心 | 1,793.56 | - | 0.00% | - | 0.00% | 1,608.68 | 89.69% | - | 自筹资金 |
荆州九州通物流中心 | 1,454.72 | 5.68 | 0.39% | 1,058.29 | 72.75% | 1,454.72 | 100.00% | 103.92 | 自筹资金 |
河北九州通医药物流中心 | 1,713.81 | - | 0.00% | 0.06 | 0.00% | 1,326.63 | 77.41% | - | 自筹资金 |
襄阳九州通物流中心 | 1,170.20 | - | 0.00% | 36.97 | 3.16% | 1,170.20 | 100.00% | 34.41 | 自筹资金 |
黄冈金贵中药产业物流中心 | 1,033.00 | - | 0.00% | 430.42 | 41.67% | 871.15 | 84.33% | - | 自筹资金 |
陕西九州通物流中心 | 13,000.00 | 319.93 | 2.46% | 2,696.23 | 20.74% | 4,640.69 | 35.70% | - | 募集资金 |
山东九州通物流中心 | 41,349.99 | 264.10 | 0.64% | 532.77 | 1.29% | 770.81 | 1.86% | 134.18 | 自筹资金 |
山西九州通物流中心 | 501.27 | - | 0.00% | 501.27 | 100.00% | 501.27 | 100.00% | - | 自筹资金 |
淅川九州通物流中心 | 388.97 | - | 0.00% | - | 0.00% | 325.02 | 83.56% | - | 自筹资金 |
北京九州通物流中心 | 21,453.34 | 21,056.68 | 98.15% | 21,442.14 | 99.95% | 21,453.34 | 100.00% | - | 募集资金 |
大连九州通物流中心 | 6,500.00 | 526.10 | 8.09% | 3,927.62 | 60.42% | 5,504.10 | 84.68% | - | 自筹资金 |
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物流中心 | 5,638.44 | 1,715.49 | 30.42% | 4,428.64 | 78.54% | 4,675.19 | 82.92% | - | 自筹资金 |
贵州九州通达物流中心 | 8,480.00 | 4,386.65 | 51.73% | 7,093.34 | 83.65% | 7,567.80 | 89.24% | - | 募集资金 |
海南九州通物流中心 | 6,860.24 | 68.07 | 0.99% | 4,759.53 | 69.38% | 6,860.24 | 100.00% | - | 自筹资金 |
河南九州通医药物流中心 | 464.96 | 385.01 | 82.80% | 464.96 | 100.00% | - | 0.00% | - | 自筹资金 |
湖北金贵中药饮片物流中心 | 1,486.72 | 1,199.20 | 80.66% | 1,383.31 | 93.04% | 1,486.72 | 100.00% | - | 自筹资金 |
黄石广慈老年病医院物流中心 | 17,704.00 | - | 0.00% | 10,893.01 | 61.53% | 16,766.45 | 94.70% | - | 自筹资金 |
蕲春同康创业发展中心 | 1,649.92 | 1,418.04 | 85.95% | 1,617.32 | 98.02% | 1,649.92 | 100.00% | - | 自筹资金 |
山东博山制药物流中心 | 21,015.00 | 18,872.46 | 89.80% | 17,948.59 | 85.41% | 18,907.28 | 89.97% | - | 自筹资金 |
山西九州天润道地药材开发物流中心 | 1,108.25 | 169.78 | 15.32% | 1,108.25 | 100.00% | 0.00% | - | 自筹资金 | |
上海九州通达物流中心 | 1,005.11 | 105.04 | 10.45% | 560.87 | 55.80% | 807.33 | 80.32% | - | 自筹资金 |
西藏三通科技物流中心 | 5,020.00 | 4,041.80 | 80.51% | 5,020.00 | 100.00% | - | 0.00% | - | 募集资金 |
仙居九州通物流中心 | 1,355.03 | 1,055.89 | 77.92% | 1,355.03 | 100.00% | - | 0.00% | - | 自筹资金 |
长春九州通商贸物流中心 | 3,715.25 | 2,884.40 | 77.64% | 3,682.54 | 99.12% | 3,713.60 | 99.96% | - | 自筹资金 |
长春九州通物流中心 | 6,883.54 | 5,081.70 | 73.82% | 6,823.61 | 99.13% | 6,883.54 | 100.00% | - | 自筹资金 |
合计 | 449,115.29 | 185,389.47 | 239,412.51 | 326,711.44 | 4,045.32 |
注:
1、临沂、新疆、宁波、阜阳、安阳、河北、襄阳、黄冈金贵、黄石广慈项目2016年无累计投入的原因是该在建工程项目2016年尚未开工建设;2、医疗器械集团、淅川项目2016年、2017年无累计投入的原因是该在建工程项目2016年、2017年尚未开工建设;3、山西项目已于2017年底完工,但因其尚未通过相关验收,没有达到使用状态,未转入固定资产;4、河南、山西九州天润、西藏三通、仙居项目均已于2017年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
(2)对前述项目存在的差异进行解释说明;同时,若存在延期转固、进展缓慢、投入超预期等情形,请补充说明相关原因。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实际工程投入、工程进度与预算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延期转固、进展缓慢、投入超预期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请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答复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表
公司货币资金银行账户存放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项目 | 银行名称 | 期末银行账户余额 |
占货币资金总额比例 | 94.91% | ||
合计 | 1,205,276.44 | ||
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浙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90,064.27 |
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盛京银行鞍山胜利支行 | 29,409.68 |
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25,665.08 |
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汉口银行龙阳大道支行 | 23,128.61 |
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应城营业部 | 21,059.97 |
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武汉南湖支行 | 20,589.12 |
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 | 20,556.14 |
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农业银江汉二桥分理处 | 20,063.42 |
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民生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 12,314.11 |
1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 10,056.50 |
1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洛阳银行经三路支行 | 10,051.33 |
1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 9,004.54 |
1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8,500.38 |
1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武汉汉口支行 | 6,299.24 |
1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武汉郭茨口支行 | 6,227.04 |
1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民生汉阳支行 | 5,561.90 |
1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汉阳支行 | 5,464.23 |
1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091.26 |
1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民生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 5,064.93 |
2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孝感市应城支行 | 5,051.05 |
2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光谷支行 | 5,032.93 |
2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汉口银行龙阳大道支行 | 4,933.29 |
2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 | 4,590.99 |
2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人民币 | 3,792.80 |
2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行温江东大街支行 | 3,345.05 |
2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西安银行东关支行 | 3,087.21 |
2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南湖支行 | 2,899.94 |
2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王家湾支行 | 2,524.69 |
2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民生银行西安曲江支行 | 2,381.09 |
3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 2,347.90 |
3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 2,323.74 |
3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 2,156.79 |
3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空支行 | 2,145.90 |
3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咸阳分行 | 2,111.84 |
3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 2,072.37 |
3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合肥璟泰大厦支行 | 2,016.17 |
3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东盛支行 | 1,957.89 |
3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 | 1,957.52 |
3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南京中山东路支行 | 1,937.37 |
4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兰州安宁支行 | 1,743.35 |
4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 1,741.27 |
4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 | 1,594.43 |
4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广州人民中路支行 | 1,570.89 |
4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浦发行武汉分行江汉支行 | 1,547.29 |
4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 1,543.18 |
4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郑州商都路支行 | 1,323.20 |
4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 1,275.64 |
4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汉口银行龙阳大道支行 | 1,274.88 |
4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重庆三峡银行福利社支行 | 1,265.92 |
5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汇丰银行武汉分行 | 1,251.91 |
5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香港汇丰银行美元户 | 1,186.72 |
5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广发银行上海桃浦支行 | 1,182.09 |
5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北京黄亦路支行 | 1,143.30 |
5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哈尔滨果戈里大街支行 | 1,133.82 |
5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贵阳银行成都都江堰支行 | 1,131.45 |
5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友好北路支行 | 1,091.47 |
5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成都银行体育场路支行 | 1,075.96 |
5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成都开发区西区支行 | 1,074.02 |
5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西安凤城八路支行 | 1,073.69 |
6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贵阳银行成都分行 | 1,072.94 |
6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青浦支行 | 1,069.33 |
6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 | 1,068.41 |
6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民生银行天津海河支行 | 1,061.80 |
6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 | 1,006.26 |
6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北京银行西安丈八北路支行 | 1,000.00 |
6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天水麦积支行营业室 | 984.14 |
6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农业银行海口南海分理处 | 982.24 |
6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 967.46 |
6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平顶山凌云路支行 | 925.44 |
7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太原迎泽支行 | 924.03 |
7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汉口银行龙阳大道支行 | 923.51 |
7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 910.09 |
7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浙商银行营业部 | 909.31 |
7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900.04 |
7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徽商银行蚌埠禹会支行 | 885.50 |
7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普陀支行 | 872.54 |
7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832.80 |
7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817.95 |
7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沈阳沈北支行虎石台支行 | 803.54 |
8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杭州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 802.51 |
8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上海农商行桃浦支行 | 795.15 |
8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吉林银行吉林吉营支行 | 793.11 |
8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兰州银行民族支行 | 750.00 |
8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长治分行 | 712.38 |
8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 700.30 |
8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 700.27 |
8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 | 700.22 |
8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武汉汉口支行 | 697.89 |
8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 | 688.23 |
9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泰州兴化支行 | 664.35 |
9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汇丰银行武汉分行 | 646.68 |
9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北京玉东支行 | 637.15 |
9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成都城南支行 | 636.00 |
9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 | 630.13 |
9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农业银行双龙路支行 | 628.55 |
9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阿克苏塔北北路支行 | 626.72 |
9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南岸支行 | 622.01 |
9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农业银行福州洪山支行 | 621.02 |
9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 | 589.45 |
10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 | 585.75 |
10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渤海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560.19 |
10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湖北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 555.90 |
10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北京金源支行 | 552.31 |
10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城北支行 | 537.97 |
10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 532.71 |
106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农业银行北城支行机场分理处 | 532.27 |
107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24.35 |
108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嘉峪关路支行 | 524.06 |
109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南岸荼园支行 | 522.64 |
110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营业部 | 510.61 |
111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焦作中旅银行郑州分行 | 509.64 |
112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徽商银行芜湖黄山路支行 | 508.46 |
113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 508.26 |
114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浙商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 503.39 |
115 |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新天地广场支行 | 500.00 |
116 | 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 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 665.84 |
117 | 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 光大银行大东支行 | 625.41 |
118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汉口银行龙阳大道支行 | 180,000.00 |
119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 50,000.00 |
120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招商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1,000.00 |
121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招商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1,000.00 |
122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招商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1,000.00 |
123 | 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 浙商银行浑南支行 | 900.00 |
12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渤海银行武汉分行 | 27,838.01 |
12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湖北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 23,611.43 |
12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武汉汉口支行 | 18,058.22 |
12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 18,057.76 |
12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合肥滨湖支行 | 18,046.18 |
12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 | 16,254.61 |
13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江汉支行 | 15,967.64 |
13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济南泉城支行 | 15,852.74 |
13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 15,631.65 |
13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大坪支行 | 14,016.47 |
13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汉口支行 | 12,685.42 |
13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平安银行南湖分行 | 11,976.44 |
13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 10,335.48 |
13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 9,692.20 |
13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 8,413.59 |
13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常德支行 | 7,420.80 |
14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南京中山东路支行 | 7,164.69 |
14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新疆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 | 7,130.48 |
14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国银行汉阳支行 | 7,051.50 |
14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 6,940.51 |
14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中山小榄支行 | 6,859.21 |
14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郑州银行明理路支行 | 6,664.97 |
14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北京银行丰台支行 | 6,197.94 |
14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 5,660.99 |
14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广发行中山市开发区科技支行 | 5,463.26 |
14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 5,143.70 |
15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太阳城支行 | 4,800.00 |
15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 4,526.44 |
15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交通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 4,504.98 |
15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西安银行东关支行 | 4,503.20 |
15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郑州未来路支行 | 3,967.14 |
15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 3,955.22 |
15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交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 3,929.96 |
15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华夏银行南宁金湖支行 | 3,744.35 |
15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 3,739.19 |
15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3,661.96 |
16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焦作中旅银行郑州分行 | 3,543.95 |
16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渭南分行 | 3,373.00 |
16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 | 3,334.00 |
16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武汉江城支行 | 3,333.27 |
16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济南玉函路支行 | 3,169.17 |
16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陇海路支行 | 3,081.00 |
16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南京银行城西支行 | 3,030.65 |
16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 | 3,017.13 |
16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00.00 |
16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汉口银行龙阳大道支行 | 2,982.10 |
17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 2,977.01 |
17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 2,828.74 |
17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武汉黄鹤楼支行 | 2,800.00 |
17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哈尔滨支行营业部 | 2,660.67 |
17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建设银行鞍山千山支行 | 2,655.00 |
17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桃园支行 | 2,607.07 |
17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交通银行武汉科技支行 | 2,584.68 |
17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华夏银行重庆大坪支行 | 2,400.00 |
17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沈阳分行 | 2,400.00 |
17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南宁高新支行 | 2,141.81 |
18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原银行郑州分行 | 2,132.56 |
18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2,113.89 |
18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福州国货路支行 | 2,098.45 |
18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南京分行 | 2,079.91 |
18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兰州安宁支行 | 2,077.26 |
18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 | 2,070.66 |
18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 | 2,052.80 |
18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 2,014.59 |
18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 2,000.20 |
18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沈阳兴华支行 | 2,000.00 |
19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 1,998.10 |
19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 1,998.00 |
19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 1,980.00 |
19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1,911.11 |
19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新华东街支行 | 1,872.76 |
19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金湖路支行 | 1,865.48 |
19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上海银行青浦支行 | 1,827.68 |
19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沈阳分行 | 1,806.20 |
19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 | 1,616.81 |
19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汇丰银行中山利和广场支行 | 1,615.59 |
20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 1,600.00 |
20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枫林绿洲支行 | 1,598.42 |
20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广发银行郑州分行金成支行 | 1,576.99 |
20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鄂尔多斯大街支行 | 1,504.52 |
20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 1,430.70 |
20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 | 1,424.76 |
20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九龙湖支行 | 1,384.81 |
20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人民中路支行 | 1,378.90 |
20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工商银行宿迁沭阳支行 | 1,361.84 |
20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汇丰银行重庆分行 | 1,358.02 |
21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汇丰银行南宁支行 | 1,348.28 |
21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天津津南支行 | 1,348.13 |
21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贵阳银行成都分行 | 1,306.54 |
21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 1,291.45 |
21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法国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1,251.54 |
21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1,242.84 |
21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 1,215.26 |
21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海口海垦路支行 | 1,210.00 |
21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 1,195.70 |
21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交通银行郑州紫荆山支行 | 1,189.23 |
22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富邦华一银行武汉分行 | 1,164.69 |
22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兰州东口支行 | 1,145.12 |
22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 1,142.44 |
22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1,138.85 |
22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 1,124.26 |
22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 1,120.41 |
22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农业银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076.85 |
22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昌南支行 | 1,058.91 |
22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杭州银行南京分行 | 1,053.36 |
22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 | 1,011.69 |
23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西安银行东关支行 | 1,000.00 |
23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 1,000.00 |
23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940.14 |
23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937.46 |
23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 925.71 |
23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 | 918.22 |
23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广发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 911.77 |
23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湛江分行 | 907.35 |
23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 900.00 |
23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广发银行麻章支行 | 884.03 |
24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879.66 |
24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济南黑虎泉路支行 | 829.64 |
24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中信银行南京中山东路支行 | 811.73 |
24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 808.79 |
24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民生银行曲江文创支行 | 806.43 |
24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深圳布吉荔山公馆支行 | 799.48 |
24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碧海花园支行 | 778.16 |
24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重庆银行南坪支行 | 763.46 |
24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徽商银行黄山路支行 | 751.40 |
24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海口南海大道支行 | 750.00 |
25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 711.00 |
25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浙商银行天津北辰支行 | 691.42 |
25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 651.61 |
253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640.40 |
254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贵阳银行直属支行 | 637.87 |
255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招商银行沈阳沈北支行 | 631.84 |
256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广发银行上海桃浦支行 | 628.81 |
257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浦发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 596.24 |
258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 592.69 |
259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兴业银行东盛支行 | 549.20 |
260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鼓楼支行 | 547.00 |
261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上海汇丰银行长春分行 | 528.77 |
262 |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 光大银行青山湖支行 | 510.00 |
注:上述每一项为不同银行账户及对应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