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4-4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提案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提名蒋仁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1.02 | 提名蒋凌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1.03 | 提名杜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1.04 | 提名杨世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1.05 | 提名李振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1.06 | 提名秦菲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提名袁林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2.02 | 提名龚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2.03 | 提名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1、提案2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9月19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IRM@zhifeishengwu.com);传真或函件于2024年9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9: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月明、张雨奇
电话:023-86358226
传真:023-86358685
电子邮箱:IRM@zhifeishengwu.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号重庆国金中心T1幢50楼
邮编:40002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9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单位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122),现登记参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户号码: | |
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出席: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下提案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1 | 提名蒋仁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2 | 提名蒋凌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3 | 提名杜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4 | 提名杨世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5 | 提名李振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6 | 提名秦菲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2.01 | 提名袁林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票 | |||
2.02 | 提名龚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票 | |||
2.03 | 提名章新蓉女士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 托 人 签 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人 持 股 数:
委 托 人 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委 托 期 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2
2、投票简称:智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1票 | ×1票 |
对候选人B投×2票 | ×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6位。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