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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3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创智”)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控股子公司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锦联星”)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奥英创智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贷款由非关联担保机构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瀚华融资担保江苏分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瀚华融资担保江苏分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近日,公司拟与瀚华融资担保江苏分公司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锦联星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向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2月27日止,公司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

1、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法定代表人:王小虎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奥英创智40.80%股权。持有奥英创智39.20%股权的苏州诺尔智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奥英创智。

其他说明:经查询,奥英创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奥英创

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5,291.169,469.99
净资产1,060.72-5.77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20,876.058,879.39
利润总额-322.85-76.93
净利润-130.58-58.70

2、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2日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102室法定代表人:姚军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锦联星51.25%股权其他说明:经查询,苏州锦联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锦联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612.296,049.28
净资产2,018.633,130.00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2,583.95281.91
利润总额-1,703.89-492.25
净利润-1,111.38-367.94

(二)反担保对象

公司名称: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8月6日负责人:陈晓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558867447N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经营场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第28层A座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及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其他担保和再担保业务;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末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64,120.65万元、净资产422,812.21万元,2023年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41,311.88万元、利润总额14,420.65万元、净利润10,775.7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7,464.41万元、净资产432,689.89万元,2024年1-9月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0,246.33万元、利润总额10,003.08万元、净利润9,971.00万元。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瀚华融资担保江苏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因子公司奥英创智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融资,特委托瀚华融资担保江苏分公司为其融资债务(融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双方签订《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基于此,

公司拟与瀚华融资担保江苏分公司进一步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甲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的代偿款(乙方向融资机构代偿所支付的全部款项)、资金占用费、违约金、补充履约保证金(即出现危及乙方将来追偿权利实现的情形,乙方要求委托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费、担保费资金占用损失、保后管理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因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服务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及保险费、差旅费、食宿费用等);具体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2、公司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苏州锦联星,下同)之间拟签署的编号为中银(昆山中小)授字(2025)年第108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的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①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②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5,357.1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8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0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子公司奥英创智与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拟签订的《融资担保委托合同》;

2、公司与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拟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

3、公司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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