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1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2018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4月15日15:00至2019年4月16日15:00
(3)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确认2018年度现金管理及2019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关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2019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上述议案 7、8 均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第11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00 |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 |
案》 | ||
7.00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确认2018年度现金管理及2019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1为等额选举 | |
11.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11.01 | 独立董事张元荣 | √ |
11.02 | 独立董事叶兰昌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 | |
12.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韩刚 | √ |
四、会议登记1.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 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11:30 及 13:00-17:00。3. 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姜能成 邮编:255400
2. 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 206 号齐翔腾达大厦
3. 会议费用: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不存在其他相关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
2、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独立董事张元荣 | X1票 |
独立董事叶兰昌 | X2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4.00 |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2018年度现金管理及2019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1为等额选举 | ||||
11.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
11.01 | 独立董事张元荣 | √ | |||
11.02 | 独立董事叶兰昌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 | ||||
12.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韩刚 | √ |
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