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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
公司,负责承接公司工程总包等主营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华西能源工程有限
公司计划向大连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扶持子公司成长,公司计划为华西工程上述银行授信申
请提供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华西工程开
立保函、办理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完善,具
体修改条款如下:
    原章程: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数 10%以上的股东单独
或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
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修改为: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数 3%以上的股东单独或
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
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
履行董事职责。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17 年
末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5,684.08 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7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各银行授信将陆续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
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2018 年度,公司计划继续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申请授信合计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其中,65.83
亿元为定向银行授信,包括向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农业银行
自贡盐都支行、建设银行自贡分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兴
业银行成都分行、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
贡市分行、平安银行成都分行、浙江商业银行、渤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攀
枝花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自贡银行等 17 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合计授信额
度;其余 34.17 亿元综合授信为备用授信额度,公司可根据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
要、在备用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不同的银行、并协商确定具体授信额度。
    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
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主要包括银行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具体授信额
度和条件协商确定是否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借款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的授信额度范
围之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利率优惠情
况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和融资方式。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签
订具体的授信、担保、借款等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在手垃圾发电 BOT 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华西能源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博海昕能”)及其股东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现金出资 14,210 万元增
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东博海昕能其他股东同时等比例增资。本次增
资完成后,广东博海昕能注册资本由 58,450 万元增加至 87,450 万元,华西能源
所持广东博海昕能 49%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星期四)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9 日。会议详见公司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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