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文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企业战略及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
3、增持计划及规模: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计划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
(即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3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周文先生及其拟设立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周文控制的普利特事业合伙人平台公
司等),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
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
划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不超过 4 亿元,资金来源为个人合
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直接
及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969,68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79%。累计增持金额 298,696,451.27 元,累计增持均价 23.03 元/股。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已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增持前,周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852,000 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51.43% ;
本次增持后,周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1,821,687 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56.05%。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849,978 股,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前以总股本 270,000,000 股计算增持比例,发行后以总股本 270,849,978 股计
算增持比例。)
四、承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
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
行为。
4、截至本公告日,周文先生的增持计划执行完毕,且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