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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情况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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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0年6月,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公司重整管理人、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隆海”)及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丁果”)共同签订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框架协议》”)。根据《重整框架协议》的约定,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应对天海防务的业绩作出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次年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天海防务累计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以及超过6亿元后对经营团队进行奖励。此承诺构成《重整计划》的一部分。2020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0年11月,天海防务、公司重整管理人、厦门隆海及其指定主体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海重能”)签署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最终隆海重能作为厦门隆海指定的投资主体,成为天海防务重整投资人并对业绩承诺负责。根据上述《重整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重整计划》约定内容,隆海重能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次年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即2021年至2023年,天海防务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如未达到此标准,不足部分由隆海重能以现金方式在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天海防务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2024年4月2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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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541号),天海防务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43.42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60,000万元的指标,触发了业绩承诺方隆海重能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重整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重整计划》的约定,隆海重能应补偿金额如下:

应补偿金额=净利润承诺数-补偿测算期间内天海防务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金额为37,056.58万元。隆海重能应在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7月29日前)向天海防务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三、目前进展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董事会以邮件、书面文件形式向业绩承诺方隆海重能发出《关于隆海重能业绩补偿事项的提示函》,督促隆海重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要求隆海重能对其业绩补偿计划、履约保障等情况进行说明。2024年7月29日,公司收到隆海重能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事项的提示函之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贵董事会《关于隆海重能业绩补偿事项的提示函》已收悉。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我单位仍在与相关方沟通中,待相关沟通有进一步进展之后,我单位再正式函复贵董事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与隆海重能等相关方保持积极沟通,督促隆海重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将视业绩补偿进展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业绩补偿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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