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25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533.3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0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
事周留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