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邦先生召集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爱尔眼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拟收购股
权资产的议案》。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爱尔
眼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尔”)以 2.12 亿港币的价格收购
股权资产,其中以 1.82 亿港币收购 LU Sai Shing, David、In Express Limited、
CHENG Kay, Karen、Erich Schwabbe (Optica) Ltd.、LEE Wing Hong, Vincent、
TONG Pak Chuen 和 Grow Best Holdings Limited 等所持有的 Asia Medicare Group
Limited(亚洲医疗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同意支付 3000 万港币用于
Asia Medicare Group Limited(亚洲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收购 Sky Horizon
Corporation Limited(茂天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Asia Eye Care Limited(亚
洲护眼有限公司)2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香港爱尔将持有亚洲医疗集团 100%
股权,亚洲医疗集团将持有 Asia Medicare Hong Kong Limited(亚洲医疗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80%和 Asia Eye Care Limited(亚洲护眼有限公司)85%的股权。
香港爱尔将在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于交割日支付 2.12 亿港币现
金对价收购对应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议事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该议案详情参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爱尔眼科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资产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爱尔眼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爱尔以内保外贷方式向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金
额不超过 2.43 亿港币,期限为三年。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实质控制人陈邦、股东李力共同无偿为香港爱尔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