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4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整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修改:
上述治理制度第1-3项制度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修订稿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章程》 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