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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9-10-14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GEEYA TECHNOLOGY CO.,LTD 
    成都市蜀汉西路5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 
    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拟发行股数:3,700万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价格:[ 11.30 ]元/股 
    五、发行日期:[ 2009 ]年[ 10 ]月[ 15 ]日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14,7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旭辉、董事王仕荣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所持有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 
    转让;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有的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公司董事陆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 
    3、公司股东郑林强、贺洁、杭州德汇投资有限公司、顾亚维、上海丰瑞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志祥、朱菊琪、杜闽、上海丰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敬杰、 
    施世林、北京正道九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4、公司股东长沙鑫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杭元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谢福文、李宏伟、王启文承诺: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上述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对于其于2009 年 
    6 月新增认购的公司股份,其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5、公司股东杭州嘉泽投资有限公司、郭若愚承诺: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 
    转让。上述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其转让的上述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该股份总额的 
    50%。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 ]年[ 10 ]月[ 13 ]日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V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1,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700 万股流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14,7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全体股东已对其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分别出具了承诺。 
    二、经2009 年7 月19 日本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创业板上市后的新老 
    股东共享。 
    三、省级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整合的风险 
    2009 年8 月份,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 
    意见》的通知,要求省级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组织制定切实可 
    行的整合方案,明确整合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步伐,推动具 
    体实施,确保2010 年底前各省基本完成整合。在省级广播有线电视网络已经完 
    成及正在整合的省份,发行人服务的运营商市场需求没有发生变化,但商业交易 
    对象的决策主体由原来的中小运营商转变为省级有线网络公司或其控股的子公 
    司(取决于省级有线网络公司的管理模式及其内部决策权限的划分)。发行人在 
    省级有线网络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市场的开拓能力、发行人的资金实力及单一数字 
    电视产品在省级有线网络公司的竞争能力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延期缴纳税款而引致的税务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延期纳税情形,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经营资金紧张,延 
    期缴纳部分增值税和所得税造成的。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1-6 月,发行人 
    因延期缴纳增值税税款分别发生税收滞纳金195.26 万元、92.83 万元和10.17 
    万元。对于以上延期纳税以及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周旭辉承诺:“如果发生由于迟延缴税而发生的税务风险由本人独立承担,即 
    因延期纳税造成的、由税务主管机关给予金亚科技的除滞纳金以外的其它经济损 
    失概由本人承担。”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大幅下降导致的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旭辉的持股比例由75%下降至36.36%,下降 
    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资金困难,发行人采取引入财务投资者的方式进行了4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V 
    次现金增资,导致周旭辉的持股比例减小。本次发行后,周旭辉的持股比例将降 
    至27.21%,从而存在着因其持股比例下降而导致的本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六、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一)创新盈利模式下的项目履约风险 
    公司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新盈利模式,即在为中小数字 
    电视运营商提供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时,采用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参与运营商基本 
    收视费分成的方式完成销售,此种模式是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模式。2007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9 年6 月30 日,公司长期 
    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117.82 万元、2,537.43 万元、7,276.35 万元,占公司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85%、8.62%、19.98%。 
    公司在实施整体解决方案项目时,对中小运营商的资金实力、信誉、履约能 
    力等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在项目合同中,也对参与分成方式、分成比例、收款期 
    限、每期收款金额等作了明确约定,同时,运营商收入状况通常比较稳定;另外, 
    在项目实施后,继续同运营商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对其收入状况和资金情 
    况保持持续关注。虽然目前公司已签署的该等项目合同严格履行,回款情况良好,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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