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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喜来登项目、傣温泉项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8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11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喜来登项目、“傣”温泉项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共计4,579.23万元(不含利息)。其中诉讼一涉案金额为3,742.20万元(不含利息);诉讼二涉案金额为837.03万元(不含利息)。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两起诉讼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的受理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用预缴通知书》等文件,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公司作为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双版纳云投建设泛亚置业有限公司提起的两起诉讼。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一:与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4年1月公司作为承包人,与被告(发包人)签署了《西双版纳喜来登度

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包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据实结算。2015年双方签署《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补充协议》,同意对原合同内的苗木主材单价进行调整,苗木调整变更部分以竣工图进行确认,在组价过程中,应考虑从省外市场采购的苗木折损及运输成本高等实际情况。前述协议签订后,公司依约履行施工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公司与被告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西双版纳喜来登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完成产值确认单》,确认过程产值为5,698.86万元。该项目于2014年12月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15年完成项目移交,公司应收工程款合计金额为6,151.07万元。截至目前被告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2,408.87万元,尚余工程款3,742.20万元未向公司支付。

3.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3,742.20万元。

(2)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项自起诉日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的迟延付款利息。

(3)判令被告就以上所主张的工程款项及迟延付款利息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二:与西双版纳云投建设泛亚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西双版纳云投建设泛亚置业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4年11月公司与被告签订了《嘎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示范区售楼部及样板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公司作为承包人,实施示范区售楼部及样板房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暂定金额为702.96

万元。2015年1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一》,约定公司施工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移栽苗木的管养,协议单价1.5万元/月。2015年11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施工内容为喜来登酒店员工宿舍周边区域的景观绿化工程,协议暂定金额44.55万元。2016年9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三》,约定公司施工内容为示范区场地清理、进场道路修复等,协议固定总价2.48万元。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按约完成了施工内容,并提交了竣工成果资料。项目于2016年3月办理竣工验收,于2017年7月办理工程移交,被告于2017年9月接收,公司作为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截至公司起诉之日,被告始终未与公司确认案涉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公司送审结算金额为1,375.16万元,被告已支付538.13万元,按照送审结算金额,被告尚欠付公司837.03万元。

3.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837.0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工程款人民币837.03万元为计算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4年9月24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

(2)判决公司在第一项诉讼请求涉及的款项范围内,有权就案涉项目工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新增小额诉讼和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各方当事人案由涉诉金额诉讼(仲裁)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二村经济合作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租赁协议。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暂未进行判决。对公司影响暂不确定。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买卖合同94.54万元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影响暂不确定。
份有限公司;被告: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纠纷已受理本案,暂未进行判决。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纠纷80万元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暂未进行判决。对公司影响暂不确定。
原告:云南九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云南筑锦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65.91万元经查询,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冻结了云南筑锦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165.91万元。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暂未进行判决。冻结资金将对云南筑锦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目前诉讼未判决,对云南筑锦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具体影响暂不确定。
原告: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87.50万元原告不服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原告的上诉请求,并判令一审、二审费用由被告承担。对公司影响暂不确定。
申请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通海县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318.07万元根据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通海县水利局应向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318.07万元及相应利息,鉴于该判决已生效,被申请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现公司根据判决书向通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助于公司对该笔债权的回收。
申请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60.85万元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应向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460.85万元及相应利息,鉴于该判决已生效,被申请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现公司根据判决书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助于公司对该笔债权的回收。
原告:王海;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300.00万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对公司不产生影响。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述两起诉讼的《传票》,上述两起诉讼暂未进行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两起诉讼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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