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2月24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对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试验场”)增资4.2亿元,且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要超过50%,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华东试验场的资产评估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2025年3月8日,公司收到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比例变动所涉及的华东试验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2-002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华东试验场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华东试验场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2、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结论:华东试验场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93,934.14万元。
6、评估有效期: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有效。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评估报告,华东试验场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93,934.14万元,账面值90,087.81万元,评估增值3,846.33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增值),增值率4.00%。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基础,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增资前后各方出资情况
除公司外,华东试验场其他股东均不参与此次增资,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各方在本次增资前后的出资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注册资本 | 比例 | 注册资本 | 比例 | ||
1 |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30,215.01 | 50.36% | 30,215.01 | 34.80% |
2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332.83 | 37.22% | 49,160.14 | 56.62% |
3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7,452.16 | 12.42% | 7,452.16 | 8.58% |
合计 | 60,000.00 | 100.00% | 86,827.31 | 100.00% |
注:公司对华东试验场增资4.2亿元,按资产评估结果计算相应增加注册资本26,827.31万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风险提示
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同时,本次增资事项能否实施还需根据华东试验场相关股东会决议等情况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比例变动所涉及的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