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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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 1-2 |
委托单位: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号码:(010)85886690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25]第014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14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014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所述,中科云网连续亏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1,796.89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42,771.56万元。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科云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中科云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结合公司经营形势及债务状况,董事会认为仍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要求我们“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