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2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0145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报告期末总股本86,976.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科云网 | 股票代码 | 00230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覃检 | 程阳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 ||
传真 | 010-53689398 | 010-53689398 | ||
电话 | 010-53689398 | 010-53689398 | ||
电子信箱 | qinjian049@163.com | zkywbgs@sina.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现有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餐饮团膳和新能源光伏两大业务板块,所对应行业类别为H62餐饮业和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45.91万元,同比增长5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2.61万元,同比亏损减少
45.04%。
报告期内,公司餐饮团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299.17万元,同比减少3.01%,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餐饮团膳项目减少,及以前年度拓展的项目到期结束运营。公司餐饮团膳业务板块主要运营主体为北京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系在项目发包方(如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等)指定场所为其职工和相关人员提供餐饮管理及服务以获得业务收入。影响团膳业务经营业绩的因素主要有项目数量、甲方用餐人员数量、区域经济水平、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等因素,目前公司团膳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市、河南省郑州市及洛阳市、湖北省宜昌市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已安排2条生产线进场安装调试,尚未正式投产。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团队协作能力建设、行业趋势和生产案例等,通过委托加工方式完成相关订单产品的生产及交付,实现营业收入15,242.34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截至目前,中科高邮新能源基地厂房、土建已完成,并安排2条产线设备进场定位安装。但鉴于厂房前期土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经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确认,电池片项目暂不具备投产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两级国资平台权益,公司就电池片项目所存在问题,报请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彻底厘清整个工程质量之责任划分并追责。
2024年底,公司与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租赁其现有组件厂房及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公司组件项目正处在技改阶段,经技术改造后,公司将具备相关组件生产能力。2025年,公司将组建专业化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持续推进设备及工艺技改等工作,按时向客户交付光伏组件产品。在公司自身组件产能不足以交付订单时,将委托扬州市或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进行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844,198,932.23 | 678,265,768.69 | 774,520,495.21 | 9.00% | 197,705,594.89 | 197,705,59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968,877.41 | 25,332,638.26 | 20,650,502.71 | -187.01% | 67,492,209.68 | 64,473,341.76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95,459,125.92 | 190,559,852.34 | 190,559,852.34 | 55.05% | 130,423,096.02 | 130,423,096.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326,115.59 | -58,969,980.97 | -60,633,248.60 | 45.04% | -21,764,231.05 | -24,783,09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643,112.22 | -84,158,481.49 | -85,821,749.12 | 58.47% | -23,294,944.76 | -26,313,812.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05,001.57 | 8,012,797.30 | 8,012,797.30 | 214.56% | -23,765,960.64 | -23,765,960.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07 | -0.0720 | -0.0740 | 45.00% | -0.0266 | -0.03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83 | -0.0707 | -0.0727 | 47.32% | -0.0266 | -0.03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5.78% | -155.15% | -177.51% | -658.26% | -27.77% | -32.2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显示公司以前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不规范,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0,188,676.85 | 36,743,843.37 | 44,490,032.14 | 184,036,57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49,475.21 | -14,025,320.90 | -10,307,769.36 | 5,256,449.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195,021.58 | -14,003,487.82 | -10,303,722.33 | 2,859,119.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89,059.02 | -17,907.00 | -13,642,359.75 | 58,454,327.3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1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7,49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3% | 142,876,100 | 0 | 质押 | 110,360,000 | ||
杭州诺克隆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3% | 16,800,000 | 0 | 质押 | 12,600,000 | ||
黄婧 | 境内自然人 | 1.07% | 9,296,534 | 6,000,000 | 冻结 | 3,296,534 | ||
单小龙 | 境内自然人 | 0.96% | 8,353,370 | 0 | 不适用 | 0 | ||
方健 | 境内自然人 | 0.72% | 6,219,354 | 0 | 不适用 | 0 | ||
翁史伟 | 境内自然人 | 0.68% | 5,879,300 | 0 | 不适用 | 0 | ||
秦国伟 | 境内自然人 | 0.67% | 5,800,000 | 5,800,000 | 不适用 | 0 | ||
聂斌城 | 境内自然人 | 0.66% | 5,747,530 | 0 | 不适用 | 0 | ||
陈继 | 境内自然人 | 0.64% | 5,609,318 | 4,206,988 | 不适用 | 0 | ||
潘婕 | 境内自然人 | 0.64% | 5,530,9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陈继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且陈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其与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除上述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股东聂斌城持有5,747,530股公司股份,其中1,276,1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东潘婕持有5,530,900股公司股份,其中2,518,7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生产经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截至目前,中科高邮新能源基地厂房、土建已完成,并安排2条产线设备进场定位安装。但鉴于厂房前期土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经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确认,电池片项目暂不具备投产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两级国资平台权益,公司就电池片项目所存在问题,报请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彻底厘清整个工程质量之责任划分并追责。2024年底,公司与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租赁其现有组件厂房及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公司组件项目正处在技改阶段,经技术改造后,公司将具备相关组件生产能力。2025年,公司将组建专业化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持续推进设备及工艺技改等工作,按时向客户交付光伏组件产品。在公司自身组件产能不足以交付订单时,将委托扬州市或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进行生产。
(二)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对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3,176.05万元,并承担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万元,被告孟凯对本判决前述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后,综合考虑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友好协商相关款项具体支付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47名投资者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减免部分金额并分期支付相关赔付款项。后续,公司将与其他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事项,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