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吴红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5人,其中周朝晖、左志鹏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邵良明监事因工作原因委托吴红伟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