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3层四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人数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鲍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本次召开的董事会审议事项已与全体董事进行了事前沟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的要求,并且同意该次董事会各项议案的有效性不会因该等豁免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莫跃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未提供反对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