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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机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8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ESG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利益相关方创造可持续的综合价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公司现有ESG管理实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加强ESG能力建设,定期评估ESG履责情况。

第二章 ESG理念、目标与原则第五条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勇担“智造大国重器,服务能源安全”职责使命,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共赢的总体目标,为高质量建设现代企业筑牢坚实基础。

第六条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要求,将ESG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和业务执行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管理资源有机融合,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最大化,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 公司坚持科技兴企、用户至上、开放合作、人才为本,充分维护股东、客户、员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关注社区发展及公益慈善活动,并积极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第八条 公司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商业道德,不断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ESG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ESG 治理架构,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以高效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ESG绩效。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构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ESG管理架构。

一、决策层

董事会是公司ESG工作的领导和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授权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统筹ESG工作,负责审定公司ESG战略、愿景、目标等,并对其有效性负责。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职责包括:

(一)批准ESG管理方针、策略、目标规划;

(二)审核公司年度ESG报告;

(三)对公司 ESG 工作的实施与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四)监督公司的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

(五)审议其他与公司 ESG 相关的重要事项。

二、管理层

公司设ESG工作委员会,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其他经理层成员任副主任,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ESG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公司日常ESG 管理相关工作。ESG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研究并提出建议。职责包括:

(一)拟定ESG管理方针及策略;

(二)制定ESG发展计划与ESG年度工作计划;

(三)牵头和开展公司 ESG 工作;

(四)牵头实施公司 ESG 风险的评估、识别及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牵头编制及审阅年度ESG报告等 ESG 相关披露文件;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与公司 ESG 相关的职权。

三、执行层

公司设立ESG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相关岗位人员组成,负责管理本部门ESG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部门年度ESG相关议题目标及工作计划,并负责推进落实及风险识别;

(二)参与ESG实质性议题分析工作;

(三)参与编制ESG报告,开展年度ESG指标信息收集工作,包括指标的收集统计、审核及调整等;

(四)开展 ESG 实践活动,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

(五)向管理层汇报ESG工作开展情况;

(六)完成管理层交办的其他ESG工作。

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 ESG 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及各自职能定位开展ESG工作、提交 ESG 信息披露相关资料,各部门负责议题及责任边界划分界定如下: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ESG 管理体系及管理机制的更新完善;负责投资者关系及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治理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党建引领,员工福利、员工关爱与帮扶、员工活动、民主管理,组织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活动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三)党委组织部:负责员工薪酬管理、员工招聘与就业、员工培训与发展等员工权益相关内容,以及员工体检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四)财务计划部:负责公司ESG议题的财务重要性识别;负责节能环保投入资金、研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职业健康投入等ESG议题中涉及财务数据的统计及收集;负责债权人权益及信息披露质量、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余额及中小企业款项逾期支付等ESG工作中涉及财务相关内容的管理。

(五)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尽职调查,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及配合开展公平竞争相关内容的管理。

(六)市场发展部:负责支撑公司主业发展和客户服务保障、反不正当竞争相关内容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七)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环境合规管理、应对气候变化、资源合理利用、废弃物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八)纪检监督部:负责公司审计监督和反腐倡廉建设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九)科技质量部:负责科技创新、行业合作交流与质量管理,以及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十)物资供应管理中心:负责物料使用及包装材料管理,以及供应链管理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ESG工作。

第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应建立 ESG 管理机制,明确负责ESG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牵头部门,以及配备对应联络人员,参与

公司各项ESG工作的开展,落实公司ESG政策和体系的各项要求;配合执行ESG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沟通ESG相关事宜;识别、汇报ESG风险;收集整理ESG相关建议并向ESG工作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应当将社会效益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

第十五条 公司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响应国家碳中和号召,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减少碳排放,积极开发和使用绿色产品,支持能源转型,推进新能源利用,助力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办法,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并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和财力支持。

第十七条 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启动应急机制,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五章 员工权益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工原则,坚持对不同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年龄、国籍等方面的员工一视同仁。公司保障女性员工合法权益,致力于打造具有包容性和多元化的工作团队。

第二十条 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薪酬管理办法,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不得采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员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社会保障,完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保障员工福利的合规发放;建立完善培训机制、晋升通道及激励机制,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遵循相关法规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抓好安全生产,做好意外事故预防、灾害风险预案等工作,定期开展员工体检,开展心理健康赋能工作,切实守护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三条 公司坚持民主管理、畅通员工沟通渠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会等民主形式听取员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

第六章 社会价值贡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将ESG因素融入供应商的准入、采购和评估环节,建立并完善供应商商业道德监督机制,审核供应商履行情况,敦促员工及供应商严守商业道德合规底线;并积极敦促供应商履行环保及社会责任,与供应商共建完整、高效、可持续的供应链管理体系。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标准,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等因素,优先引进节能环保的先进工艺技术,优先采购有利于节约资源和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以及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原则,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提供的各种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认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的个人信息,未经授权许可或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得使用或转售上述信息牟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将服务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重要任务,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鼓励并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公益志愿服务,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第二十九条 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第七章 公司治理与商业行为

第三十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治理水平,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诚信经营,健全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应急处理、纠错及合规问责机制,持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树立全员合规意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搭建并完善廉洁从业、反腐败及反舞弊管理制度体系,拓宽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机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ESG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ESG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结合经营实际,将ESG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设置ESG考核指标,统筹考核社会效益、经营业绩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八章 ESG培训与沟通第三十五条 公司定期组织ESG管理及相关议题培训,提升ESG管理能力,不断强化ESG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三十六条 公司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将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九章 ESG信息披露与指标体系

第三十七条 公司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年度ESG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十八条 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ESG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三十九条 公司披露ESG报告和相关公告时,应当确保引用数据内容真实、客观。

第四十条 公司可通过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对公司ESG信息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公司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传播。

第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ESG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

规规定必应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第四十二条 公司建立ESG指标体系,形成ESG指标管理手册,为公司ESG管理以及ESG报告的信息收集、整理提供指导性框架和指引。

第四十三条 公司ESG 指标涵盖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方面,由重要议题、关键绩效指标、指标说明等组成。根据职责边界和业务划分,将指标管理职责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根据 ESG监管标准、评级要求、治理状况,以及 ESG 体系建设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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