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我爱我家
股票代码: 00056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何道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8 号(运动员餐厅)二层
权益变动性质: 控制股份比例减少、控制股份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8 号(运动员餐厅)二层
股份变动性质: 持有股份比例减少、持有股份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和产业基地 29#地块水岸御园
高层商务办公楼 4 幢 1116 号
股份变动性质: 持有股份比例减少、持有股份数量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 年 6 月 22 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我爱我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我爱
我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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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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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我爱我家、上市公司 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60)
和兆玖盛 指 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
汉鼎世纪 指 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盛钜 指 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
和裕玖诚 指 北京和裕玖诚投资有限公司
经略智成 指 昆明经略智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道峰
指 何道峰、和兆玖盛、汉鼎世纪
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指 限公司、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与五八有限公司关于我爱
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和西藏盛钜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与五
八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兆玖盛、汉鼎世
纪和西藏盛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将其持有的我爱我
家 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我爱我家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本总额的 8.28%)转让给五八有限公司。其中,和兆玖盛
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 80,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4.42%),汉
鼎世纪 转 让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 家 股 本总额的
1.93%),西藏盛钜转让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
总额的 1.93%)。
何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出具的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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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何道峰
姓名 何道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560504****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运动员餐厅)二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公司名称 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资)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何道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183069826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辰运大厦二层 218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2.和兆玖盛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兆玖盛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何道峰 崔睫
90% 10%
北京和裕玖诚投资有限公司
100%
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
和兆玖盛为和裕玖诚的全资子公司;何道峰先生持有和裕玖诚90%的股权,
为和兆玖盛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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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兆玖盛的执行董事为何道峰先生,其基本信息请
见本章“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之“(一)何道峰”。
(三)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司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3 日 何道峰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316247050U
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和产业基地 29#地块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 4
住所
幢 1116 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09 月 03 日至 2034 年 09 月 03 日
2.汉鼎世纪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汉鼎世纪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何道峰 崔睫
90% 10%
昆明经略智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汉鼎世纪为经略智成的全资子公司;何道峰先生持有经略智成90%的股权,
为汉鼎世纪的实际控制人。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汉鼎世纪的执行董事为何道峰先生,其基本信息请见
本章“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之“(一)何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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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
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我爱我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何道峰先生、和兆玖
盛及汉鼎世纪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何道峰先生为和兆玖盛、汉鼎世纪的实际控制人,何
道峰先生与和兆玖盛、汉鼎世纪为一致行动人。此外,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
间接控制我爱我家 6.38%的股份、通过汉鼎世纪间接控制我爱我家 6.24%的股份,
合计控制我爱我家 12.6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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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何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兆玖盛、汉鼎世纪根据其自身经营需要和资金
安排等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五八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我爱我家部分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其中,和兆玖盛转让80,000,000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4.42%),汉鼎世纪转让35,000,000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1.93%),合计转
让115,000,000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6.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增减持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和兆玖盛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比例由 6.38%降至 1.97%,
汉鼎世纪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比例由 6.24%降至 4.31%,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
和汉鼎世纪控制我爱我家股份比例由 12.63%降至 6.28%。根据其经营需要,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我爱我家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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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和兆玖盛和汉鼎世纪为一致行动人,均受何道峰先生所控制。本次权益变动
前,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28,803 ,3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3%。其中,和兆玖盛持有无限售流
通股 115,658,8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38%,汉鼎世纪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113,144,5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24%。
针对本次权益变动,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和西藏盛钜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与
五八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和西藏盛钜拟以协
议转让方式合计将其持有的我爱我家 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
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8.28%)转让给五八有限公司,其中,和兆玖盛转让
80,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4.42%),汉鼎世纪转让 35,000,000 股(占
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何道峰先生、和兆玖盛及汉鼎世纪权益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 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情况 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情况
务人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何道峰 - - - -
和兆玖盛 115,658,844 6.38% 35,658,844 1.97%
汉鼎世纪 113,144,522 6.24% 78,144,522 4.31%
合计 228,803,366 12.63% 113,803,366 6.28%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和兆玖盛仍持有我爱我家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5,658,844 股(占总股本的 1.97%);汉鼎世纪仍持有我爱我家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 78,144,522 股(占总股本的 4.31%)。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和汉鼎世纪
仍控制我爱我家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13,803,366 股, 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
的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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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五八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及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和兆玖盛、汉鼎世纪、西藏盛钜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
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8.28%),本次股
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12 元/股,合计 150,000,000 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
为人民币 106,800 万元。其中,和兆玖盛转让 80,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
总额的 4.42%),转让价款为 56,960 万元;汉鼎世纪转让 35,000,000 股(占我
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转让价款为 24,920 万元;西藏盛钜转让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转让价款为 24,920 万元。
受让方五八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形式向上述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3.股份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根据约定,五八有限公司(受让方)将分期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1)首期转让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分三次分别向转让方支付 14,000 万元、
36,000 万元、12,460 万元;
(2)尾款总额为 44,340 万元,自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审批部门全部批准且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交割过户至五八有限公司名下后向转让方
支付;
4.股份过户
在各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在上述合
规性确认函已取得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确认收购标的股份的剩余对价资金已
筹集到位;乙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流程支付完毕过户前应当支付的相应
价款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标的股份交割过户至乙方名下。
各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之日起 30 个
工作日内,乙方应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资金筹集。若逾期乙方仍未将全
部资金筹集到位导致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不能成立,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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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单方面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5.过渡期
如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为过
渡期。过渡期,标的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的,
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现金分红不导致标的股份数调整;但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如果甲方取得标的公司现
金分红的,则标的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应由甲方等额补偿给乙方。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方应按照给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一方逾期付款或返还价款,或因一方原因导致逾期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或逾
期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相关价款或相关股份对应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
协议被单方解除或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前,一方非因对方严重违约原因的原因单方
解除本协议的,应按全部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
司公章后生效。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甲方和乙方以
书面形式作出。任何本协议未决事项需要由甲方和乙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
行明确约定。
(2)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协议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协议;
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生效满
40 个工作日后,因一方原因导致标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情形之一
的,协议一方或双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汉鼎世纪持有我爱我家
228,803,3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3%,其中和兆玖盛所持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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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72,500 股已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将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到期;汉鼎世纪所持我爱我家 56,450,000 股已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质押将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到期,汉鼎世纪所持我爱我家 56,570,000 股已质押
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将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到期。
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我爱我家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
制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
存在损害我爱我家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我爱我家控制权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为谢勇先生,控股股东仍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我爱我家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成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协议转让的出让方和兆玖盛、汉鼎世纪、
严格履行了曾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及履行情
况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公告 履行情况
期限
时间
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自上市之日起
作为特定投资者参与我爱我
36 个月(即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至
北 京 和 兆 玖 家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北京
2018 年 4 月 23 日)。该部分股份的限
盛 投 资 有 限 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昆明 2015
售期限已届满,解除限售的变更登记
公司、昆明汉 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36 个
手续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
鼎 世 纪 企 业 就锁定期作出承诺,其本次认 4 月 23 月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管 理 有 限 公 购的我爱我家股票,自本次非 日
并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
司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易所上市流通。
个月内不予转让。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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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我爱我家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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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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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和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
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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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
何道峰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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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何道峰
2018 年 6 月 22 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何道峰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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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昆明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我爱我家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道峰、北京和兆玖盛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
名称 有限公司、昆明汉鼎世纪企 系地址 路 8 号(运动员餐厅)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合计控制
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28,803 ,366 股,
占总股本的 12.63%。其中,和兆玖盛持有无限
售流通股 115,658,844 股、占总股本的 6.38%,
汉鼎世纪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113,144,522 股、
占总股本的 6.2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何道峰先生通过和兆玖盛和汉鼎世纪合计控制
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13,803,366
股, 占总股本的 6.28%。其中,和兆玖盛持有
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5,658,844 股,占
总股本的 1.97%);汉鼎世纪持有上市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 78,144,522 股,占总股本的
4.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
信息义务披露人:
何道峰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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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何道峰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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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何道峰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