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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关于签署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0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润资源”、“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兴瑞”)100%股权、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应收佩思债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New 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新金国际”)51%股权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作价与置入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拟以现金补足。本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马维钛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置出资产、置入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并结合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评估、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置入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不涉及向上市公司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4、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另行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或补充协议,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矿业投资与房地产开发建设、自有房产的出租。近年来,中央坚持“房住不炒”的基调不变,房地产市场投资速度明显放缓,长远看,房地产市场高速增长阶段已经结束,消费属性和民生属性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淄博置业运营的房产项目主要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受国家政策、地域及资金影响,已大幅缩减房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投入。同时,公司通过多年矿产资产的运营,积累了一定的矿山开发经验和人才团队。公司拟全力聚焦矿产类的主营业务,在矿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基于公司以上业务发展规划及盘活资产的考虑,公司拟与马维钛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框架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100%股权、应收佩思债权,与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国际51%股权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作价与置入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拟以现金补足。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马维钛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置出资产、置入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并结合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置入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不涉及向上市公司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本次

交易相关的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另行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或补充协议,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严高明
注册资本1,67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J6YK9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钛矿产品的销售;钛合金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矿产项目投资、科技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钛矿产品的加工。

2、马维钛业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马维钛业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根据马维钛业的股权结构及马维钛业出具的专项说明,马维钛业无实际控制人。

3、马维钛业主营业务

马维钛业为控股型公司,持有新金国际51%股权,以及Mawei Mining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马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矿业”)全部股权。新金国际的主要资产为马维矿业的股权,马维矿业持有非洲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的采矿权,主要从事锆钛砂矿的开采、销售业务;马维矿业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马维钛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723.14
负债合计305.18
所有者权益合计417.96
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16.94
净利润-16.94

5、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在本次交易进行前,马维钛业与中润资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马维钛业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6、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钛业已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全了解作出虚假说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经查询,马维钛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置出资产情况:

(一)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赵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华侨城北商业楼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40994186H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淄博置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淄博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模式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自有商业性用房的出租。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为“淄博·华侨城”,华侨城项目位于淄博市高新区,是集住宅、商业、酒店、别墅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小区。

4、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置业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淄博置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中润资源

中润资源淄博置业

淄博置业100%

资产合计34,949.4235,270.23
负债合计18,610.2118,806.78
所有者权益合计16,339.2216,46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339.2216,463.4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372.2553,843.23
利润总额-412.081,900.02
净利润-124.23865.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23865.7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950.15-3,120.69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950.17-4,146.85

5、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置业的抵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抵押权人权利证号资产性质抵押担保期间债务人/被担保人
1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淄博市房权证淄博高新区字第03-1004214号房屋2022年2月26日至债务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淄国用(2010)第F04658号土地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淄博置业存在资产查封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证号资产性质坐落证载面积(平方米)查封情况
1鲁(2019)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803号房屋淄博高新区北西六路157号222.05被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编号202203230000605,查封期限2022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
2淄博市房权证淄博高新区字第03-1012073号房屋山东省淄博市淄博高新区中润华侨城北区1号商业楼1-10轴33,782.09(1)被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编号202110280001926 ,查封期限2021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 (2)被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查封编号202201250000237,查封期限2022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
序号权利证号资产性质坐落证载面积(平方米)查封情况
3淄国用(2009)第F02077号土地世纪路以东,中润大道以北6,138.2(1)被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编号202201250000237,查封期限2022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 (2)被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编号202110280001926 ,查封期限2021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
4鲁(2021)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920号房屋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5号20592.25被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编号202207280000820,查封期限2022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
5鲁(2021)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985号房屋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5号5甲15287.92
6鲁(2021)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987号房屋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5号20647.41
7鲁(2021)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991号房屋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5号20460.85

6、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1)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置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置业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3)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置业存在9起尚未了结的、诉讼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诉讼/仲裁事由进展
1淄博置业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2021年11月2日,淄博置业向淄博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垫付款、税款、收入等款项合计12,380,114.50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截至目前,淄博仲裁委员会尚未作出裁决。
2淄博置业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2年4月29日,淄博置业将被告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支付重做费用暂计1,000万元以及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等其他损失暂计1,000万元。截至目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3淄博煜丰置业有限公司淄博置业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2021年12月21日,淄博煜丰置业有限公司将淄博置业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办理供暖开通、燃气管道连接、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并支付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478,779.38元、逾期办证违约金1,545,988.6元、逾期交付供暖设施违约金730,395.94元、逾期交付天然气违约金730,395.94元及自2021年11月30日至被告依约完成涉案商品房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使其与城市燃气管道连接之日止的违约金。2022年7月27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391民初3271号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作出后,淄博置业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4淄博置业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煜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022年11月10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淄博置业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将华侨城3号商业楼的房产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相关费用暂计500万元)。截至目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5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置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4月7日,淄博市中心医院将淄博置业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请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600万元、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3,228,016.67元、装修损失2,475,267.80元。截至目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诉讼/仲裁事由进展
6谭深淄博置业、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5月22日,谭深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超额支付的购房款3,609,274元,逾期返还违约金1,782,981.36元及相应违约金。截至目前,淄博仲裁委员会尚未作出裁决。
7淄博置业淄博九宏置业有限公司、王琳2022年7月12日,淄博置业将两被告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淄博九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九宏大厦3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支付违约金219万元,请求王琳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至目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8淄博置业淄博盛铭佳通商贸有限公司、淄博佰乐堡酒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022年10月28日,淄博置业将淄博盛铭佳通商贸有限公司、淄博佰乐堡酒店有限公司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两被告支付租赁费8,716,824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截至目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9山东惠诚建筑有限公司淄博置业、中润资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2年9月15日,山东惠诚建筑有限公司将淄博置业和中润资源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淄博置业支付欠付工程款21,676,709.37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5,345,684.39元(利息暂计至2022年9月8日),请求中润资源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在诉前调解阶段。

除上述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外,淄博置业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淄博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孙铁明
注册资本22,3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城商业楼-2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NXY2M9B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兴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兴瑞主营物业管理和房屋租赁,拥有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的中润世纪城商业物业的西段第302号、203号和204号房产,面积合计31,062.12平方米,目前已出租于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率100%,到期日为2023年7月31日。

4、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兴瑞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济南兴瑞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合计22,409.3522,182.24
负债合计335.1586.42
所有者权益合计22,074.2022,095.8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816.881,092.16
利润总额-21.62-59.64
净利润-21.62-59.6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60.78-21.2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5、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兴瑞的抵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抵押权人权利证号资产性质最高担保债权额(万元)主债务形成期间债务人/被担保人
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18105号房屋12,330.232022年1月28日至2025年1月28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2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18106号房屋20,237.94
3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18107号房屋10,691.90

中润资源济南兴瑞

济南兴瑞100%

6、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兴瑞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情况。济南兴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应收佩思债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拟置出的非股权资产(应收佩思债权)财务数据如下:

应收单位名称原值(万元)减值(万元)净值(万元)计入科目
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4,793.384,793.380其他应收款

2015年,为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外蒙古伊罗河铁矿项目的顺利进行,就伊罗河铁矿项目前期勘探费用需要,伊罗河铁矿有限公司提出向中润资源借用部分资金。为此,双方和深圳市南午北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蒙古铁矿项目开发三方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中润资源拟向伊罗河铁矿有限公司出借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借款利息按照当期一年银行借款基准利率执行。该笔借款由深圳市南午北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合同签署后,中润资源根据该借款合同的约定及伊罗河铁矿有限公司的指示,累计向佩思国际汇出借款237,070,000元。借款到期后,鉴于公司终止了发行股票收购外蒙古伊罗河铁矿项目,中润资源要求佩思国际偿还借款,但佩思国际未能及时全部偿还。经协商还款延期后佩思仍未全部偿还借款及利息,公司于2018年11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鲁01民初2532号),判决被告佩思国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707万元;被告佩思国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润资源偿还借款利息11,863,803.74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以3,707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计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3,707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付)。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司胜诉后一直未收到款项,2021年3月24日公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冻结了佩思国际两个子公司股权及其部分银行账户,上市公司在申请执行过程中,因佩思国际可执行财产较少,该项债权面临绝大部分不能收回的风险。为了督促佩思国际及时还款,2021年6月16日,中润资源与佩思国际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21年3月31日,佩思国际尚欠中润资源本金3,707万元,利息2,390.90万元,合计6,097.90万元。《执行和解协议》还约定,佩思国际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10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分2年偿还,第一年佩思国际应用营业利润的60%偿还欠款,偿还数额不少于剩余本金的40%;

第二年佩思国际应用营业利润的80%以上偿还欠款,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若佩思国际未能按时偿还,中润资源有权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款70.74万元,2022年3月31日收到偿还的欠款29.2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佩思国际剩余还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佩思国际债权的账面原值为4,793.38万元,公司针对该项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该项债权的账面净值为0元。

置入资产情况:

1、新金国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New 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文名称:新金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8日
发行股本61,224股
注册地址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号1521642

2、新金国际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金国际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新金国际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钛业持有新金国际51%股权,系新金国际的控股股东;马维钛业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新金国际无实际控制人。

4、新金国际主营业务情况

新金国际持有马维矿业100%股权,新金国际的主要资产为马维矿业的股权。马维矿业持有非洲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的采矿权,主要从事锆钛砂矿的开采、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TiO2 42%钛中矿、ZrO2 20%锆中矿、TFe 64%铁精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尚未正式建成投产。

5、新金国际主要财务数据

新金国际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最近一年一期,新金国际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1,498.481,345.65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1,498.481,34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98.481,345.6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52.83-31.49
综合收益总额152.83-31.4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引用自新金国际财务报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置入资产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有一定差异,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6、新金国际所属矿业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矿业已取得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开采权。

(1)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证号:No. ML0235/17采矿权人:Mawei Mining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称:马维矿业有限公司)发证日期:2017年11月10日签署日期:2018年1月30日开采期限:20年开采矿种:重砂矿发证机关:马拉维政府,自然资源、能源和矿业部矿区面积:34.76平方公里矿区坐标(WGS 84/UTM Zone 36S):

点位东距北距
A7013008482700
B7018008482700
C7018008483200
D7023008483200
E7023008483700
F7070008483700
G7070008483900
H7124008483900
I7124008483700
J7150008483700
K7150008483400
L7180008483400
M7180008483100
N7200008483100
O7200008481700
P7190008481700
Q7190008482000
R7110008482000
S7110008481600
T7090008481600
U7090008481300
V7038008481300
W7038008482000
X7013008482000

(2)采矿权取得过程

新金公司在取得相应探矿权并完成勘探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30日取得马拉维主管部门签署的开采证书。具体过程如下:

1)取得勘探权

2008年,新金公司依据马拉维相关法规,登记取得了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的勘探权,勘探证号为No. EPL0254/08,面积为110.00平方公里。

2016年11月10日,新金公司取得了更新后的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勘探权,更新后的勘探权情况如下:

勘探证号:No. EPL0254/08

勘探权人:New 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新金国际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5日

更新日期:2015年7月26日

勘探期限:2年

勘探矿种:重砂矿

发证机关:马拉维政府,自然资源、能源和矿业部

矿区面积:110.00平方公里

2)提交开采证申请文件

2017年7月14日,马维矿业向马拉维自然资源、能源和矿业部提交了开采证申请书,申请开采矿种为重砂矿,申请矿区范围34.95平方公里,申请年限20年。

3)取得采矿权

2018年1月30日,新金公司取得马拉维自然资源、能源和矿业部签署的开采证书,编号为No. ML0235/17,开采期限20年。

4)完成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审核

2018年1月12日,马维矿业就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项目提交的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申请(Enviromantal and Social Impact Assessment, ESIA)经马拉维环境技术委员会(TechnicalCommittee on the Enviroment,TCE)审核并推荐同意。

2018年6月20日,马维矿业就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项目提交的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Enviromantal and Social Impact Assessment, ESIA)报告经马拉维国家环境委员会(NationalCouncil for the Enviroment,NCE)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予以实施。

2018年7月23日,马维矿业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签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证书,证书编号为No.

50.8.12。

2022年11月14日,马拉维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对编号No. 50.8.12的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续期,续期后的3年内需启动项目。

(3)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和核查评审情况

2014年11月,海南省地质调查局出具了《马拉维共和国曼戈切市马坎吉拉矿区锆钛砂矿详

查地质报告》,共圈定滨湖沉积性锆钛砂矿体3个,本次圈定的矿体平均厚度 13.8m,可利用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 35,414.11万吨,钛铁矿9,480,442吨,锆英石 358,071吨,磁铁矿1,648,613吨,金红石 39,939吨,独居石 17,749吨。

详查探获资源储量统计表如下:

资源储量类型122b333122b+333
探获矿石量(万吨)28,610.378,148.3236,758.69
资源/储量(吨)钛铁矿7,452,8862,310,7909,763,676
锆英石282,77186,775369,546
磁铁矿1,331,923379,3341,711,257
金红石32,2669,18941,455
独居石14,3434,08018,423
暂时压覆矿石量(万吨)808.87535.711,344.58
资源/储量(吨)钛铁矿166,322116,912283,234
锆英石6,6364,83911,475
磁铁矿37,65624,98862,644
金红石9126041,516
独居石406268674
可利用矿石量(万吨)27,801.507,612.6135,414.11
资源/储量(吨)钛铁矿7,286,5642,193,8789,480,442
锆英石276,13581,936358,071
磁铁矿1,294,267354,3461,648,613
金红石31,3548,58539,939
独居石13,9373,81217,749

《马拉维共和国曼戈切市马坎吉拉矿区锆钛砂矿详查地质报告》于2014年12月1日取得了评审意见书,通过海南省地质局审查。

《马拉维共和国曼戈切市马坎吉拉矿区锆钛砂矿详查地质报告》圈定的3个滨湖沉积性锆钛砂矿体均处于编号No. ML0235/17开采权覆盖范围内。

(4)历史权属变更情况

据交易对方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采矿权未发生过权属变更。

(5)矿业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权利争议情况

据交易对方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采矿权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权利争议情况。

(6)矿业权按相关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的交纳情况

据交易对方说明,马维矿业持有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采矿权期间,每年需缴纳土地租金183.80万克瓦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矿业已按期缴纳土地租金。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尚未进行开采,

除土地租金外,当前不存在按相关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

根据马拉维税收法律制度规定,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开采后涉及缴纳资源特许使用权费以及资源租金税。资源特许使用权费的缴纳基础为矿石销售收入,费率为5%;资源租金税的缴纳基础通过“调整后的收入”与“调整后的支出”之差额进行确定,“调整后的收入”为营业收入与增值税进项税退税之和,“调整后的支出”为营业成本、资源特许使用权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费用之和,当“调整后的收入”低于“调整后的支出”时,其差额可平均分配在以后五个年度的计税基础中进行弥补,税率为15%。马维矿业尚不需缴纳资源特许使用权费以及资源租金税。

(7)矿业权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矿业已取得开采许可证、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证书,在正式开采前尚需取得曼戈切市政府批复的矿区布置许可、废物处理许可,水资源管理局批复的取水权、污水排放许可,劳动和职业培训部门批复的工作场所登记证书,并需水资源管理局同意污水排入公共水域,需当地水务局同意提供饮用水。

交易对方已于2023年1月9日出具承诺:“本企业所知悉的马拉维项目所有事实及瑕疵都已如实披露,若因本次交易已存在的原因无法开工建设,本企业将协助落实相关问题。”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调查开采前需取得的政府批复,并在交易对方的协助下推进办理流程。

7、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国际51%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8、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金国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被属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和仲裁。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

1、本次交易总体方案

1.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资产置入和资产置出互为条件。

1.1.1置入资产:乙方所持有的新金国际51%的股权。置出资产:甲方所持有的济南兴瑞100%的股权、淄博置业100%的股权和甲方对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的债权。 1.1.2甲方以其所持有的置出资产与乙方所拥有的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如有差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上述资产置入和资产置出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外一项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

2、交易价格的确定

2.1 甲乙双方同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本协议协商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对股权类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甲乙双方同意,股权类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

估值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债权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双方最终协商的合理价格为准。

2.2甲方以其持有的置出资产与乙方持有的置入资产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如有差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3、关于过渡期及期间损益的处理

3.1 各方同意并确认,置入资产和股权类置出资产应于交割日进行审计(实际执行时,按置入资产完成交割之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为基准日进行审计),根据本协议约定明确相关资产损益的享有或承担。

3.2各方同意并确认,过渡期系指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股权类置出资产过渡期内,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由甲方享有或承担;置入资产过渡期内,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甲方按照置换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亏损由乙方按其在签订本协议时持有的新金国际的持股比例承担。

4、关于交割

4.1框架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当尽到最大义务确保置入资产和股权类置出资产的合法合规存续,避免任何可能导致置入置出资产合法运营和存续后续股东变更受到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行政处罚、群体性事件、劳工纠纷、监管调查等。如框架协议签署后,因上述事件导致不具备交易继续进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后续签署生效的转让协议办理交割事宜。

4.2.1 置入资产的交割

置入资产交割日以将置入资产从乙方名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须根据乙方属地法律办理),自交割日起,甲方享有置入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置入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2.2置出资产交割

股权类置出资产交割日以将置出资产从甲方名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自交割日起乙方享有置出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置出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债权置出资产的交割日以双方后续签署的转让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生效时间为准。

5、债权债务处置及员工安置

5.1各方协商同意,股权类置出资产包含的原债权、债务仍由济南兴瑞、淄博置业分别承担。

5.2 置入资产包含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新金国际按相关约定继续享有或承担。

5.3 各方承诺本次交易股权类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均不涉及员工安置事宜,如涉及相关安置事项,由原股东负责落实解决。

6、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协议各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国家未作规定的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由各方分担。

7、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7.1本协议待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方可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准)正式生效。本协议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

(1)协议各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3)乙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4)本次交易已履行深交所规定的必要程序。

7.2 若出现前述条件不能在可预计的合理期限内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各方应友好协商,在继续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目标下,在不实质改变本次交易对价或不实质影响本次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完善,尽最大努力以使前述目标获得实现。

8、本次股权类置出资产中所拥有的不动产存在资产抵押情况,甲方将在股权类置出资产交割完成后六月内负责完成解除交割日前办理的所有抵押,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未完成解除,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行使权利支出的全部费用;对于本次置出资产为甲方债务提供的担保,济南兴瑞和(或)淄博置业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方主张追偿。

9、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根据违约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协议第七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矿业投资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业务涵盖黄金的勘探、开采、冶炼及相关产品销售、铅锌矿的勘探以及山东区域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本次重组完成后,中润资源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但仍持有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师范学校(地块)10栋房产、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205和207两栋房产用于对外出租。本次重组拟置入资产为新金国际51%股权,新金国际全资控股马维矿业有限公司,马维矿业拥有非洲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上市公司计划联合海南国际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马坎吉拉锆钛砂矿投资,进行锆钛矿藏开采及销售业务。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全力聚焦矿产类的主营业务。待马坎吉拉锆钛砂矿投产后,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竞争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有较大的幅度的提升。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金国际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新金国际全资控股马维矿业,马维矿业拥有的马坎吉拉锆钛砂矿目前尚未完成建设,待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巩固,整体价值得到提升,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未履行前述审批程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前述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批准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重组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交易双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尚未完成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未确定。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最终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予以确定。

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同时编制重组报告书,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最终结果可能与本公告披露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昌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了

29.99%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23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8%。冉盛盛远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已全部质押及冻结,可能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处置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性,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可能被动降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存在稳定性风险。目前,上市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冉盛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联创鼎瑞于2022年11月25日签署的《关于放弃行使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的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联创鼎瑞将持有公司17.00%的股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21.47%,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变更为联创鼎瑞,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玮变更为朱一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筹划过程中,控制权变更亦存在不确定性。

(五)资产整合的风险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但仍持有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师范学校(地块)10栋房产、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205和207两栋房产用于对外出租,马拉维优质的矿业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全力聚焦矿产类的主营业务。由于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未从事过锆钛矿的开采、销售业务,亦未在马拉维从事过矿产开采、销售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可能不完全适用于马拉维当地的经营。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无法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可能会在短期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从而产生资产整合风险。

(六)与海外经营有关的政治、经济、法律、税收等风险

置入资产的主要经营实体为位于马拉维共和国的马维矿业,马维矿业持有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马坎吉拉锆钛砂矿的建设开发、生产经营均受到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管辖,上市公司在进行海外经营的过程中可能受到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劳工、治安、外汇、税收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可能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影响海外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虽然我国已与马拉维建立了外交关系,互相促进并保护两国之间的投资贸易,并拥有良好的合作惯例,但是不排除未来马拉维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出现恶化的风险。如若发生该等状况,则将对公司未来在马拉维的建设开发、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矿业权价值和开发效益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北京东方燕京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号[215-01-22]),马坎吉拉锆钛砂矿资源量丰富,经济效益良好。但在后续的矿区建设、实际开采过程中,不排除实际储量和资源量低于预期、品位与估测结果有重大差异、开采方案较设计方案出现变更、产品售价低于预期的可能,将会对马维矿业的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尚未开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投入资金进行矿区建设。但矿区建设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本次交易未能及时推进、项目融资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建设工程滞后等情况,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及投产时间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无法及时获取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的行政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的马坎吉拉锆钛砂矿项目已完成勘探,并取得开采许可证、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证书。开采马坎吉拉锆钛砂矿尚需取得曼戈切市政府批复的矿区布置许可、废物处理许可,水资源管理局批复的取水权、污水排放许可,劳动和职业培训部门批复的工作场所登记证书,并需水资源管理局同意污水排入公共水域,需当地水务局同意提供饮用水。存在无法及时获取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的行政审批,导致矿产开发无法如期开展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情况依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附生效条件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

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预案》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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