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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规章的要求,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谨慎地履行有关审查、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各位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汇报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4月12日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总结》; 2.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对议案1发表如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总结范围完整、内容真实,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此总结出具公司2022年度
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3.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4.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5.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审计报告,并准时、准确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有序披露。 对议案2-4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公司法务审计与风险控制部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无异议,同意公司法务审计与风险控制部按照2023年审计计划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2023年4月27日1.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3.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初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经表决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2023年8月25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经表决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2023年10月20日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2023年11月3日关于启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2023年2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为保证公司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相关审计工作,建议公司及时启动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并请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开展事务所的比选、评议等选聘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审计委员会委员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审核了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比选文件,对评选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了详细讨论。认为公司的评选标准及过程安排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
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牵头,有序推进相关选聘工作。
2023年11月27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3年12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该审计计划范围完整、人员及时间安排较为合理,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开展2023年审计工作,并准时、准确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有序披露。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都能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并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

(2)提出选择、聘用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经审计委员会事前提议、事中监督、审查评估后,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外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果以及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2、检查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内部风险管理报告,针对计划督查内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经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3、督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内控工作的组织执行表示认可。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按计划有序展开,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未发现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4、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确保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隽萍 钱育新 金顺洪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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