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2025年1月1日起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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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860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中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确认、计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维护与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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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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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860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发表有限保证的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获取有限保证。
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提供的保证水平为有限保证,其保证程度低于合理保证,我们没有执行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通常实施的程序,因而不发表合理保证的鉴证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未接受贵公司的委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程序,因此本鉴证结论不应被视为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或者其中任何组成部分发表的审计或鉴证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