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购买其持有的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五凌电力37%股权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上交易事项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交易对方中国电力、广西公司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国电力和广西公司同为国家电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中国电力和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
后,中国电力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中国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至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且国家电投集团不涉及认购本次交易公司发行的股份,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已经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