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6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亿元,同比增长
37.46%,主要原因为本期结算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发生销售费用0.13亿元、管理费用0.79亿元、研发费用0.39亿元,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为68.18%,但金额同比减少32.87%。请公司:(1)结合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构成、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结算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相关结算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属于依规应予扣除的收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区分各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所在地、业务往来内容及业务模式、合同签订及执行日期、交易金额及回款情况、收入确认金
额等,并说明是否为最终客户、供应商,供应商是否系客户指定,上下游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协议约定;(3)结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结构明细,说明公司主要经营费用大幅下滑、与收入上涨趋势明显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公司2023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不足2亿元,且扣非后净利润亏损。请公司结合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