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 91,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4,810,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于
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34,490,551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收到公司股
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华投资”)出具的《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
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升华集团在 199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 60,363,900
股。
2000 年 9 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 股红股,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01 年 4 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2 股红股。2001 年 9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上述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9,078,426 股。
2003 年 3 月 5 日,升华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8,870,000 股协议转让给天津开发
区鸿基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0,208,426 股。
2006 年 2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每 10
股获赠 3 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6,199,896 股。
2010 年 5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9,299,844 股。
2012 年 5 月 28 日,升华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20,300,000 股协议转让给丰华投
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8,999,844 股,丰华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 20,300,000 股。
2015 年 6 月 5 日,升华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60,832,387 股协议转让给沈培今
先生。2015 年 6 月 23 日,升华集团分别向虞军先生、陆利斌先生、周文彬先生协议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9,570,000 股、18,000,000 股、6,597,457 股,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4,000,000 股。
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 股红股,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 91,800,000 股;丰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4,810,000 股。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向鲁剑先生、李练女士共计发行 256,410,256 股份购买
资产,向沈培今先生发行 373,134,328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升
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91,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
升华集团控股子公司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4,81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18%。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
除上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致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
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外,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过去十二个月内不
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升华集团、丰华投资
2、减持目的:基于自身战略发展需要
3、减持数量、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4、减持股份来源:升华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
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等;丰华投资协议受让升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
司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