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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收到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转来的《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第066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对监管函中提出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我们对太原重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关于应收款项

1.关于违规整改。前期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2022年对部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不充分,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在相关整改报告中称,将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内容。截至目前,未见相关公告披露。

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2年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账龄、2022年以来回款情况等:(2)明确上述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及具体整改情况,包括相关款项2022年、2023年的期末余额减值计提金额、减值计提方式及依据等,说明2023年就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财务报表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2022年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账龄、2022年以来回款情况等。

上述事项主要涉及以下应收款项,相关客户均为公司非关联方:

1、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远景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老虎岗49.5MW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18,315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按照合同将全部风电机组发运完成,确认该合同收入15,653.85万元,含税金额18,315万元,已回款11,027.95万元,2022年以来未回款。截止2022年末,应收款项余额7,287.05万元,账龄3-5年,其中应收账款5,455.5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1,831.5万元。

2、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12年6月5日,公司与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能公司”)签订泽库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39,525万元,项目总容量49.5MW,由公司进行总承包施工。公司于2012年至2013年间按照设备发运时点及工程进度结算确认该合同收入31,987.59万元,含税金额36,575.48万元,已回款2,967.72万元,其中2022年回款1,393.17万元,2022年后未回款。2017年4月,鼎能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公司将其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9月,公司与鼎能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自2022年下半年起鼎能公司主动与公司协商,双方启动房产抵债事宜。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1,631.51万元,账龄5年以上,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1,976.25万元。

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公司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弹泡公司”)、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项目封口总造价为254,372.57万元。

2022年6月,公司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拉弹泡公司等共同偿还公司欠款及利息共计14.58亿元。公司提起诉讼后,拉弹泡公司于2022年7月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另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等5.74亿元。

公司于2014年至2021年期间按照设备发运时点及工程进度结算确认该合同收入199,075.46万元,含税金额223,971.23万元,已回款109,965.60万元,2022年以来未回

款。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71,249.62万元,其中账龄0-6个月59,994.62万元、账龄4-5年11,255万元,合同资产72,857.19万元。

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公司”)与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院”)签订内蒙古察右中旗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生产运营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75,443.78万元。察右公司于2017年按设备发运时点确认收入39,401.91万元,含税金额46,100.24万元,截止2022年末已回款8,507.75万元,之后未回款。应收账款19,152.40万元,合同资产13,830.0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余额4,610.02万元,账龄为5年以上。

5、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太原重工与拉弹泡公司合作建设拉弹泡项目,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真实公司”)为拉弹泡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方。按照拉弹泡项目合同约定由公司向拉弹泡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即真实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12,000万元,记入“预付账款”,账龄5年以上。

(2)明确上述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及具体整改情况,包括相关款项2022年、2023年的期末余额、减值计提金额、减值计提方式及依据等,说明2023年就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财务报表是否准确。

上述事项中,大庆远景公司老虎岗项目的应收款项、鼎能公司应收款项随着2023年资产划转收回款项,已整改完毕;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应收款项将于2024年7月随着风电业务第二次资产划转收回款项,收回后整改完毕;真实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将于2024年差错更正。2022年、2023年上述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2年应收款项余额2022年末预付账款减值计提方式2022年末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1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5,455.55-1,831.50风电类组合1,470.89
2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1,631.51-1,976.25单项计提2,511.21
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1,249.6272,857.19-风电类组合6,973.56
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9,152.4013,830.074,610.02风电类组合19,331.27
5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
合计127,489.0886,687.268,417.7712,000.0030,286.92
序号客户名称2023年应收款项余额2023年末预付账款减值计提方式2023年末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1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风电类组合不适用
2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单项计提不适用
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44,106.81--单项计提6,973.56
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9,152.4013,830.074,610.02风电类组合19,475.10
5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
合计163,259.2113,830.074,610.0212,000.0026,448.66

1、大庆远景公司的老虎岗项目应收款项、鼎能公司应收款项2023年末已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已整改完毕。

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拥有的部分风电项目资产和负债,按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将百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大庆远景公司的老虎岗项目应收款项、鼎能公司应收款项均在转让范围内,其应收款项已随着百色公司的转让而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百色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2023年

月,已确定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应收款项将于2024年划转至太重集团。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关于太原重工风电业务重组的议题》,会议决定对太原重工风电业务分批次进行重组,2023年先将风电分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和相关人员无偿划转至百色能裕公司,将太原重工

所持百色能裕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太重集团,然后

个月内再将察右公司100%股权和拉弹泡项目进行资产重组。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应收款项均在第二次风电业务重组范围内,因公司2023年末已决定将该部分应收账款转让至太重集团,转让后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因此公司认为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的应收款项在2023年末的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2023年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充分的。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

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的应收款项均在转让范围内,转让完成后,上述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

3、真实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公司将于2024年对该笔履约保证金进行差错更正,由预付账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核算。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通过查阅销售合同,结合市场情况,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复核管理层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假设及前瞻性调整因素;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复核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同时通过互联网对重大客户的工商信息及网络负面信息进行查询,复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关注了客户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

5.查阅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核实违规情况,检查违规整改过程;

6.获取并检查关联方清单;

7.检查与应收款项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太原重工2022年除真实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在2024年进行差错更正外,其余的应收款款项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已整改,2023年就相关应收款项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财务报表准确。

2.关于应收账款。2023年末,公司2-3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9%。其中,公司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应收账款14.41亿元、2534.40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4.84%、

0.97%,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两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请公司:(1)补充披露2-3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客户结构、信用政策等变化情况,说明2-3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对应的收入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对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诉讼进展情况、坏账计提过程等,说明对上述两家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且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补充披露2-3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客户结构、信用政策等变化情况,说明2-3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对应的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2023年末公司账龄2-3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2-3年余额(万元)
1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2,400.54
2客户112,217.76
3客户25,332.25
4客户35,250.00
5客户44,750.00
合计39,950.55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企业,是内蒙古唯一的国家甲级电力勘测设计企业,自2016年起,我公司与内蒙院陆续签订五个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承包项目合同,累计确认收入

12.18亿元,回款

5.93亿元,截止2023年末该客户应收款项余额为8.0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4.60亿元、合同资产2.7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72亿元。其中包含问题1(1)4内蒙院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设备预付款10%,进度款及到货款60%,验收款25%,质保金5%;工程预付款10%,进度款及风机无故障运行240小时验收(以下简称“240验收”)款70%,竣工验收17%,质保金3%。风电承包项目建设时间长,目前尚未竣工结算,部分工程款、验收款及质保金尚未收回。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内蒙院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等应收款项3.82亿元在转让范围内,剩余未转让的项目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

司与内蒙院的合作项目,应收款项余额

4.2

亿元,其中应收账款

2.64亿元、合同资产

1.31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25亿元。客户1:

客户

与我公司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太重租赁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矿山机械、通用机械设备的租赁,其向我公司采购工程机械设备后对外出租。2021年公司向客户1销售工程机械1.79亿元,涉及多个合同,合同约定分期回款,累计已回款0.79亿元,应收账款余额

1.22亿元,款项正在分期回收。客户2:

客户2是国内知名的电力设计咨询和电力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公司与客户2签订繁峙砂河风电项目承包合同,合同金额

7.98亿元,2020年至2023年公司陆续确认销售收入7.07亿元,累计回款6.57亿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0.97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35亿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设备预付款10%,进度及到货款70%,240验收款10%,竣工验收5%,质保金5%;工程预付款10%,进度款及

验收款70%,竣工验收17%,质保金3%。目前项目尚未出质保期,目前已回收部分竣工验收款,待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目前项目尚未出质保期,已回收部分竣工验收款,待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客户3:

客户3于2020年1月与我公司签订塔筒采购合同,合同金额0.53亿元,2021年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0.47亿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0.53亿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预付款10%;设备进度款30%;到货款50%,质保金10%。因客户3同时为我公司承担项目运维服务,双方正在积极沟通债权债务抵顶事宜。

客户

客户

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该客户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2021年

月我公司与客户4签订的WK-55电铲变频传动系统及无齿提升装置的应收款项,客户4将其用于研发项目,合同金额4,750万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成后具备试用条件付50%,运行考核验收后付40%,验收后

年付剩余10%质保金。我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交付,确认收入4,481.1万元,由于用户研发项目延期,截止目前暂未回款。经与客户沟通,项目将于2024年8月重启,预计2024年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回款。

近几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需求侧相对疲软状态,生产收缩,用户资金状况欠佳,项目建设速度放缓,付款节奏滞后、收紧。与公司合作的总承包公司如内蒙院、客户

,应收账款下降缓慢,公司将产品交付并安装验收完毕后,回款还受工程项目整体验收进度和第三方业主付款情况的影响,会拉长应收账款的账龄。

公司收入确认坚持审慎原则,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23年末较2022年末账龄2-3年的应收账款增长的47,467万元,主要是大型国企、央企、总承包公司等用户的应收账款,这些用户资产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违约可能性很小,因此,虽然应收账款账龄略有拉长,但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待相关项目整体验收后款项将按期回收。

(2)结合对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诉讼进展情况、坏账计提过程等,说明对上述两家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且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公司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84%、

0.97%,公司充分考虑应收账

款的可回收情况,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且存在差异是合理的,具体计提依据如下。

1、拉弹泡公司2023年底,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晋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拉弹泡公司向我公司支付14.04亿元及利息,拉弹泡公司的关联公司承担各自的连带责任。拉弹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拉弹泡公司要求我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等5.74亿元的起诉已撤回。

2022年末拉弹泡公司应收账款71,249.62万元,按照风电类产品的不同账龄段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合同资产72,857.19万元,按照风电类产品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共计提坏账准备6,973.56万元,坏账计提比例4.84%,2023年末对拉弹泡公司应收账款以单项资产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的具体情况详见问题

)的回复。公司2023年末已决定将该部分应收账款转让至太重集团,转让后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因此公司无需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仍为4.84%。

、大庆远景公司2022年末大庆远景公司合同资产2,534.4万元,按照风电类产品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24.58万元,坏账计提比例为0.97%。

公司2023年末已决定在未来

个月内将拉弹泡项目进行资产重组,将拉弹泡项目应收款项转让至太重集团,大庆远景公司合同资产2,534.4万元在转让范围,转让后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因此2023年公司对大庆远景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无需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仍为

0.97%。

据此,两家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是合理的。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为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拉弹泡项目的应收款项均在划转范围内,转让完成后,上述应收款项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对SAP系统进行了解和跟踪,通过控制测试,了解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

2.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3.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运单、验收证明等支持性文件,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通过互联网核查了主要客户工商信息,核查客户是否正常经营,所经营业务是否相关,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6.通过查阅销售合同,结合市场情况,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复核管理层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假设及前瞻性调整因素;

7.获取管理层编制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复核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同时通过互

联网对重大客户的工商信息及网络负面信息进行查询,复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

8.获取并核查诉讼判决书,了解诉讼进展,相关网站核查公司提供相关诉讼资料与公开诉讼资料是否一致;

9.针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回函结果与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未回函的已执行替代程序。

10.针对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进行了检查程序,并将回款金额与银行流水进行了核对。

11.检查与应收款项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太原重工2023年2-3年应收账款对应的收入真实、准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充分。

3.关于合同资产。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

12.19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0.07%至

1.42%,远低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其中,公司应收风电类产品客户3-4年合同资产

1.45亿元,

年以上合同资产

1.38亿元,坏账计提比例均为

1.75%。

请公司:(1)补充披露期末合同资产对应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针对同一项目相同客户,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情形,如是,请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风电产品账龄

年以上合同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及长期未能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主要障碍,并进一步说明对相关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补充披露期末合同资产对应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针对同一项目相同客户,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情形,如是,请说明差

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合同资产对应前10大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账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账龄
1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风电项目26,975.86472.081.75%1-2年、3-4年、5年以上42,074.0826,528.4763.05%1-2年、2-4年、5年以上
2客户5风电项目16,800.00294.001.75%0-6个月--
3客户6起重机设备4,907.3969.681.42%0-6个月7,484.16132.091.76%0-6个月、7-12个月
转炉设备、倾动装置备件313.714.451.42%0-6个月580.9447.588.19%1-2年
油膜轴承120.501.711.42%0-6个月58.751.702.90%7-12个月
4客户7挖掘设备4,397.1462.441.42%0-6个月31,080.84441.351.42%0-6个月
5客户8焦炉设备1,995.5028.341.42%0-6个月4,202.71325.057.73%7-12个月、1-2年
矫直机设备701.809.971.42%0-6个月1,403.6019.931.42%0-6个月
起重机设备687.009.761.42%0-6个月1,765.0525.061.42%0-6个月
油膜轴承449.726.391.42%0-6个月446.8012.962.90%7-12个月
6客户9起重机设备3,491.1349.571.42%0-6个月524.937.451.42%0-6个月
转炉设备168.002.391.42%0-6个月--
7客户10风电项目3,194.1055.901.75%0-6个月--
8客户11挖掘设备3,143.3944.641.42%0-6个月
9客户12连轧生产线2,834.2040.251.42%0-6个月4,676.18536.0111.46%0-6个月、1-2年、2-3年
起重机设备42.000.601.42%0-6个月122.3221.6417.69%2-3年
10客户13塔筒2,672.9846.781.75%0-6个月254.074.451.75%0-6个月
合计72,894.421,198.9294,674.4328,103.74

前十大客户内,除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外,客户5-13账龄均为0-6个月的合同资产,与同账龄段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是一致的。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风电产品客户。合同具体情况详见问题2(

)。内蒙院的应收款项除大板梁项目[见问题

)]外,其他项目的合同资产

1.31亿元,账龄为1-2年、3-4年,与该合同资产相同项目的应收账款为2.29亿元。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例不同的原因如下。风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产品交付受现场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影响,存在同一项目风力机组分批次交付、分批次验收情况,且风场建设投资回报周期较长,需取得相关批复后才能并网发电,发电电价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客户付款缓慢,因此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以风电类产品对应企业客户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出应收账款各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越长预期信用损失率越高。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合同资产核算未到期质保金和附条件货款,风机产品合同金额较大,验收条件复杂,验收过程较长,导致风电产品客户合同资产账龄较长。因内蒙院经营正常,信用风险未发生显著变化,合同约定的验收款和质保金尚未到收款节点,因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各账龄段的计提比例统一采用即期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

因此,内蒙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补充披露风电产品账龄

年以上合同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及长期未能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主要障碍,并进一步说明对相关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合理性。

风电产品账龄3年以上合同资产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同资产金额账龄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6,565.733-4年、5年以上
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790.743-4年
合计28,356.47

风电产品主要是为风场提供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配套设备等。风场建设周期较长,而且风电机组的验收过程较为复杂,包括风电机组安装调试、240验收、最终竣工验收等。通过

验收后,产品才进入质保期。合同约定质保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双方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完成后才能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目前上述项目的风电机组尚未取得240验收和竣工验收,公司未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故在合同资产列示,其中内蒙院合同资产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详见问题

)回复。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内蒙院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合同资产1.31亿元、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0.18亿元均在转让范围内,转让完成后合同资产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基于上述转让事实,相关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低是合理的。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了解及评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是否恰当。公司针对应收账款采用组合计提方法,且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即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不同,此时所计提的准备是针对该组合整体

的,而非针对其中单笔应收款项的,因此会出现对同一客户的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因账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计提比例。同一客户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两者性质存在差别,合同资产不具备无条件收款权,转为应收账款前处于信用期内,不存在逾期问题,减值风险与账龄相关性较低,直接按账龄计提坏账可能会高估合同资产减值,不宜采用与应收账款完全一致的方法计提。公司参照0-6个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是恰当的。3.了解及评价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划分依据是否准确;

4.复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检查与应收款项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认为太原重工针对同一项目相同客户的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存在差异、3年以上合同资产的坏账计提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二、关于其他资产

4.关于存货。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00.68亿元,较上年增长0.57%,占归母净资产的比重达193%,其中在产品、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

64.43亿元、

27.30亿元。2023年末公司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64.58万元,上年计提1.63亿元。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在产品生产周期为4-18个月不等,请公司:(1)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交付时点,说明在产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原因,补充披露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投入生产时间、跌价计提金额、对应客户及订单金额、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主要原因等,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说明相关在产品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类型、库龄、对应订单金额以及公司以销定

产的业务模式,说明部分库存商品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具体原因,相关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交付时点,说明在产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原因,补充披露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投入生产时间、跌价计提金额、对应客户及订单金额、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主要原因等,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说明相关在产品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2023年末,公司在产品余额持续较高主要原因为:①行业性质:装备制造业属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规模大,产品价格高,存货价值大;公司产品大多属于定制化设备,交付周期普遍较长,少则

个月,长达

个月以上。②新产品研发:近年来,公司加强对传统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对齿轮箱、工程及民用起重机、消防车系列产品、风电机组、矿用自卸车、宽体车等以销售为目的的新产品进行了试制投入,导致在产品规模增加。

除部分新产品试制、正常产品预制、大部件储备外,公司存货大部分按订单生产,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105.6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类别在手订单
1挖掘焦化设备189,578
2起重机设备201,052
3火车轮轴及轮对185,599
4轧锻设备64,339
5油膜轴承40,724
6风电设备231,355
7铸锻件71,633
8齿轮传动机械52,425
9其他19,694
合计1,056,399

公司在产品按照不同产品类别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类别在产品余额跌价准备在产品净值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生产周期
1挖掘焦化设备153,0011,686151,315106,32344,5682,0828-12月
2起重机设备41,28838740,90137,5323,0666896-12月
3火车轮轴及轮对43,366-43,36643,366--4月
4轧锻设备31,5474,01627,53112,34813,6465,55312-18月
5油膜轴承4,735-4,7354,65977-6-12月
6风电设备135,085-135,08514,215120,870-12-18月
7铸锻件153,685842152,843148,694-4,9916-18月
8齿轮传动机械51,875-51,87528,13623,739-6-12月
9其他29,719-29,71921,4198,328-
合计644,3016,931637,369416,692214,29413,315

(1)挖掘焦化设备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15.30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23.75%。主要原因为:①挖掘焦化设备单价高,生产制造周期长,导致在产品持续较高;②挖掘设备在手订单充足,为进一步巩固挖掘焦化产品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地位,缩短供货周期,部分主机产品进行提前预约生产。③矿用自卸车、宽体车新产品研发增加,同时加强对传统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导致在产品规模增长。

挖掘焦化设备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8-12个月,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余额为46,650万元,其中:

1-3年在产品余额44,568万元,对应订单金额59,461万元,其中库龄1-3年的挖掘设备在产品20,388万元,主要为破碎站、备件、矿用自卸卡车等,矿用自卸车、宽体车等新产品研发试制周期较长,一般为1-2年;因公司搬迁等原因导致部分产品生产

周期延长,主要用户为西*、陕*等长期合作客户。库龄1-3年的焦炉设备在产品24,180万元,包含装煤车、电机车、捣固机、备品备件等,主要受钢铁行业市场下行影响,部分项目暂停,用户延缓要货,生产周期延长,主要用户为中*、吉*等。库龄

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2,082万元,对应订单金额2,692万元,系

6.25m焦炉项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6万元。

(2)起重机设备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

4.13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

6.41%。主要原因为:

①工业起重机设备为传统非标设备,生产周期通常为6个月以上,导致在产品较高;

②工程起重机新产品研制,样机试验、修改、取证等周期较长,通常为6-12个月,导致在产品较高;③工程起重机为库存式生产,随着工程起重机产品影响力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2023年底预投部分批量化产品为2024年销售储备。

起重机设备正常生产周期为6-12个月,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余额为3,755万元,其中:

库龄1-3年在产品余额3,066万元,主要为工程起重机新产品样机2,992万元,因试验、修改、取证等环节导致生产周期延长。目前工程起重机市场发展前景好,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

2.02亿元,预计未来实现销售。

库龄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689万元,主要是TZM260全地面起重机项目,合同已取消,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7万元。

)火车轮轴及轮对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4.34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6.73%。火车轮轴及轮对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4个月,2023年末在手订单8.47亿元,在产品均为正常生产。

)轧锻设备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

3.15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

4.90%。主要原因为:

①轧钢成套设备属于定制化产品,2023年由于客户对产品智能化需求的不断提升,生产周期进一步延长,导致在产品余额较大;②随着国内外冶金市场需求增加,轧锻设备订单大幅增加,在产品增加。

轧锻设备正常生产周期一般为12-18个月,库龄1-3年在产品余额13,646万元,对应订单金额25,713万元,主要包括河南*钢矫直机项目7,257万元,福建大*矫直机项目6,779万元,河北*特种钢铁项目4,230万元,江*钢管产线修复项目3,868万元。一方面受冶金行业市场下行影响,客户资金紧张,项目推进比预期滞后;另一方面,项目拆除修复过程中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与用户协商沟通,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复周期延长。

库龄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5,553万元,主要为:①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4,075万元,对应订单金额2,656.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6亿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38万元;②年产

万吨大型锻件工程项目1,478万元,项目已终止,目前正处于诉讼执行阶段,现已查封对方单位部分土地,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风电设备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

13.51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

20.97%。主要原因为:①公司获得省级统筹资源指标105万千瓦,公司借此推动风机订货提高,对风电机组投入增加,导致在产品增加;②陆地、海上风电机组新产品开发增加在产品投入。

风电设备正常生产周期一般为12-18个月,库龄1-3年在产品余额为120,870万元,主要为轴承、增速器等风机配套设备等,对应订单金额91,150万元,另有部分预投。一方面,公司风电产品从主机制造、工程施工、并网发电到项目验收全过程较长,且受用户现场施工条件限制较大,因部分用户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公司产品未进行装

配,生产周期延长;另一方面,作为山西省风电装备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公司积极对接省、各地市能源局,依托省内风电项目,与电力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开拓省外陆上、海上风电市场,并计划与产业链下游华*、中*等发电企业在山西省开展风电项目合作,因此提前进行备料并预投部分产品。

(6)铸锻件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15.37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23.85%。主要原因为:①部分产品由过去毛坯式转为精加工,生产周期延长;②公司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加大高端产品开发,包括特种铸铁件、铸件、锻件等产品;③铸锻件新园区产线升级改造完成,产能提升,公司对产品所需的铸件、锻件等要做一定量的周转库存,在产品投入增加。

铸锻件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6-18个月,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余额为4,991万元,库龄为3年以上,主要是风机轴、火电轴、转子及大型铸件等,均为预投项目存货,其中部分为内部配套形成,因对应项目暂停库龄较长,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万元。

(7)齿轮传动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

5.19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

8.05%。主要原因为:

①为缩短交货周期抢占市场,公司根据外部的市场情况提前沟通备件需求,对于挖掘等主机产品订货量增加,公司对内部配套减联件产品做了一定量的周转储备;②作为风电装备产业链“链主”企业,先后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深入合作,订单增幅较大,配套风电齿轮箱、工业齿轮箱在线库存增加。齿轮传动机械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6-12个月,库龄1-3年的在产品余额为23,739万元,除内部配套和部分预投外,对应订单金额12,927万元。一方面受用户影响部分项

目暂停延期交货;另一方面,结合市场需求预投部分产品,如公司对

吨以上大规格的转炉设备进行预投,引领大吨位市场;结合陆上、海上风电齿轮箱及国内高端系列化标准齿轮箱(HBP齿轮箱)年均需求大幅上涨,公司预投部分大兆瓦机型风电齿轮箱。

公司在产品存货除部分新产品试制、正常产品预制、大部件储备外均有对应销售订单,按照合同不含税价格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发生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与存货账面成本进行比较,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对应合同的参照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合同暂停的参照合同价格和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价格孰低者进行计算。

经减值测试,公司

年以内在产品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以上在产品余额13,315万元,共计提跌价准备6,9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挖掘焦化设备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2,08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686万元,主要为

6.25m焦炉,因客户资金紧张项目暂停,公司参照其他同类产品的主要零配件价格预估该产品售价为1,432万元,扣除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935万元、费用72万元及相关税费29万元之后的可变现净值为396万元,较账面成本2,082万元低1,686万元,公司计提1,68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起重机设备3年以上存货账面余额为68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87万元。主要为TZM260全地面起重机,因合同取消,公司参照其他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价预估该产品售价为

万元,扣除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万元、销售费用6万元及相关税费0.38万元之后的可变现净值为302万元,较账面成本689万元低387万元,公司计提38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轧锻设备

年以上在产品余额5,55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016万元。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3年以上存货金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印度某连轧管机组4,075.082,537.93
年产21万吨大型锻件工程项目1,478.091,478.09
合计5,553.164,016.01

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因用户的轧线工程项目整体暂停,导致该合同暂停,公司参照其他同类产品的业务合同预估该产品售价为8,931万元,扣除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285万元之后的可变现净值为8,647万元,较账面成本12,119万元低3,472万元,计提3,47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在产品余额4,07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38万元。年产21万吨大型锻件工程项目已终止,处于诉讼执行阶段,现已查封对方单位部分土地,公司账面存货1,478万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铸锻件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4,99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4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3年以上存货金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风机轴2,919.10368.31
锻件转子773.68138.93
铸件汽缸507.69123.08
锻件阀体224.4330.15
小锻件188.8639.64
铸件船件146.8263.11
铸件机架93.0238.46
锻件法兰54.7015.71
耐磨件52.5519.36
铸件梁类30.075.52
合计4,990.92842.27

上述存货主要是风机轴、火电轴、转子及大型铸件等常规产品,公司参照其他同类产品的业务合同预估该产品售价为4,403万元,扣除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相关税费255万元之后的可变现净值为4,149万元,较账面成本4,991万元低842万元,公司计提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类型、库龄、对应订单金额以及公司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说明部分库存商品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具体原因,相关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3年末库存商品余额27.30亿元,按照账龄划分,1年以上库存商品13.25亿元,占比49%。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类别库存商品余额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净值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1挖掘焦化设备36,181-36,18124,26911,912-
2起重机设备71,5409871,44242,19728,365977
3火车轮轴及轮对42,527-42,52738,1544,373-
4轧锻设备46,09493445,1597,53930,5118,044
5风电设备21,246-21,24621,246--
6铸锻件4,176-4,1764,176--
7齿轮传动机械49,490-49,4901,22048,271-
8其他1,796-1,7961,796--
合计273,0501,032272,018140,596123,4339,021

)挖掘焦化设备

挖掘焦化设备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11,912万元,主要为备件产品,主要原因为:①国外安全储备件。公司自2017年以来,陆续通过代理交付海外用户26台电铲,质保期3-6年,因合同约定对电铲可动率有相应要求,公司对每个矿区都设置了安全储备件以保证设备可动率同时满足用户对备件的需求销售。②运维项目备件库剩余备件。

2021年公司与客户福*签订维保服务和备件供应合同,合同要求现场储备不少于

个月用量。③流转备件。为应对用户交货期段以及质保期现场情况突发的现象,公司对生产周期较长工艺复杂备件进行了提前储备,因紧急情况使用流转备件后进行补充。该部分备件产品具有通用性,仍可用于新项目运维。

(2)起重机设备起重机设备1年以上库存商品29,342万元,其中:

库龄1-3年库存商品28,365万元,其中工程起重机9,956万元,主要为TZC750履带式起重机1台,订单金额1,210万元,因发货款未到,暂未发货;剪叉、随车起重机为公司转型发展新投项目产品,采用批量生产、库存销售模式;工业起重机18,409万元,主要为主机产品

套18,274万元,对应订单金额为24,757万元,因用户原因项目暂停导致交货周期延长,目前该部分项目已陆续启动。库龄3年以上库存商品977万元,对应订单1,388万元,为唐*两台225T起重机项目,因用户原因导致项目暂停,产品现已退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万元。

(3)火车轮轴及轮对火车轮轴及轮对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4,373万元,主要原因为铁路产品用户采用集采订单、现货优先交货的模式,公司对铁路产品进行一定量的储备。

(4)轧锻设备轧锻设备1年以上库存商品为38,555万元,其中:

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为30,511万元,主要原因为轧锻成套设备属于定制化大型设备,公司供货产品为整条轧线的部分产品,用户要求设备的发运与现场安装进度相匹配,根据用户现场整体安装进度需求组织发运,因用户现场原因导致发运拖期。大额项目如河*、陕*矫直机

台7,546万元,铜*宽厚板项目2,876万元,山*酸洗线设备

1,402万元,江*Φ340钢管生产线拆除修复项目1,162万元,西*热卷箱1,091万元,对应订单金额为25,222万元。库龄3年以上库存商品为8,041万元,主要为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因客户原因暂停,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万元。

(5)齿轮传动齿轮传动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48,271万元,主要原因为①风电齿轮箱目前市场主流机型为5mw齿轮箱,公司与部分用户签订框架协议,为缩短交货周期,提前组织生产进行储备,响应用户需求发货。另外,2020年风电行业“抢装潮”后,市场需求下降,部分预投产品暂未实现销售。②公司紧跟市场形势,推行“制造+服务”一揽子营销,为推行后服务市场营销,公司对部分备件产品进行提前储备,用于满足用户对备件的需求销售。2023年起,山西省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齿轮传动产品作为产业链上的主要配套件,市场需求增大,订单增加。

公司库存商品计提跌价测试过程同在产品,经减值测试,

年以内库存商品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年以上库存商品余额9,021万元,共计提跌价准备1,032万元。具体如下:

)轧锻设备库龄

年以上库存商品余额为8,04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万元。主要为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整体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同上,其中:库存商品余额8,044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详见关于轧锻设备在产品的回复[问题4(1)]。

)起重机设备库龄

年以上库存商品余额为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98万元。主要为唐*2台225T起重机,设备已全部产成,合同已取消,现已退货,存货账面成本977万元。与用户多次协商后达成预付款420万元不退回、设备我公司自行处理的解决方案,该设备最终可利用成本

万元,公司实际损失

万元,已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和测试太原重工存货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对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的审批、存货的验收入库、发票校验、付款审批、存货盘点、成本结转、跌价准备测试等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控制运行有效;

2.了解存货控制环境,走访并实地观察生产车间、仓库、验收部门以及财务等部门;

3.复核存货明细,包括数量、金额、库龄等,核实长库龄存货是否存在异常或是否存在需要特殊关注的情况;

4.抽取样本对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进行检查;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存货购销记录进行检查,向客户或供应商函证,确保存货的真实性;

6.对存货进行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除了关注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外,还重点关注了存货的使用状况,是否存在呆滞、残次等状况的存货,以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了解太原重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流程,复核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

8.对期后大额的销售和回款进行检查,再次验证期末存货的合理性;

9.检查与存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太原重工的在产品与库存商品余额合理,相关的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关于预付款项。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7.61亿元,其中3年以上预付款项

4.03亿元,占比达

52.93%。请公司补充披露

年以上预付款项的具体构成,包括对象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交易背景、合同履行进展、支付政策等,说明相关预付款项长期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及行业惯例。

公司回复:

公司2023年末账龄在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总额为4.03亿元,共274家,具体预付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供应商期末余额(万元)3年以上金额(万元)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合同金额(万元)合同履行进展合同约定支付政策未结算的原因
1供应商119,300.9412,088.63关联方铝挤压机31,000.00合同暂停预付20%,发货款65%,安调款10%,质保金5%最终用户需求变更,近期拟重启后继续履行
2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60.464,760.46非关联方建安工程施工80,997.45工程已完工预付20%,并网发电前付至70%,并网发电后付20%,预验收后付5%,质保金5%期末余额为税差等,因相关诉讼未结算开票
3供应商23,253.473,253.47非关联方风机设备采购33,633.92设备已交货并验收合格预付20%,并网前付至70%,并网发电后付20%,预验收后付5%,质保金5%期末余额为税差等,因相关诉讼未结算开票
4供应商32,478.512,478.51非关联方风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平整及植被绿化7,219.51项目正常进行,处于工程收尾阶段按实际工程量付款,付至80%时停止,试运行合格后90%,10%质保金待最终用户竣工验收后结算
5供应商42,419.912,419.91非关联方干熄焦工程相关设备采购9,025.00因最终用户生产冶金焦改为生产汽煤焦,部分工艺及设备进行了调整主体设备合同(6972万元):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3000万元,合同生效2个月后支付2000万元,合同生效4个月后支付人民币1620万元,质保金5%,即352万元。附属设备合同(2053万元):合同生效后30日内预付款20%,设备供货60%,验收合格10%,质保金10%因最终用户需求改变,部分工艺及设备进行了调整,双方正在协商退款
6供应商52,096.532,090.39非关联方70套风机叶片组采购17,402.00部分叶片组已交付,后因用户需求变更,剩余叶片组暂不提货预付款4520万元,剩余款项按照叶片交付套数结算,无质保金因我公司用户需求变更,剩余叶片组暂不提货,已与供应商协商已支付的预付款用于日后采购使用
7供应商61,500.001,500.00非关联方龙泉48MW风电场项目征地工程款1,500.00按照合同支付土地征租款取得项目建设首笔融资款项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征地费1500万元目前双方因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待诉讼判决、工程结算后退还
8供应商71,300.531,300.53非关联方3.6MW风机壳体采购1,348.65预付后,对方无法按照合同要求供货,公司提起上诉,要求取消合同,目前已判决,对方按照判决退款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预付款,发货前支付50%的提货款取消合同,对方正在按照判决退款
9剩余266家10,708.0310,368.11
合计47,818.3840,260.01

重型装备制造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公司会因材料采购、工程承包等产生预付款,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预付款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合同审批、资金预算和付款审批等流程,不断规范和完善预付行为。以上预付款项均按合同约定严格审核后进行预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款项因诉讼、设备或工程验收延迟等原因暂未结算,具体原因详见上表。

其中,供应商1为公司关联方,系挤压机供应商。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支付了预付款及部分进度款,因最终用户需求变更,公司与供应商

的合同暂停,目前正在与最终用户沟通协商新的产品技术条款、拟重启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合同重新启动,公司与供应商1的合同也将继续执行。

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非关联方,系拉弹泡项目的供应商,截至2022年末,预付账款余额17,260.46万元,应付账款余额12,500万元,报表列报将同一客商相同项目的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合并后,预付账款余额为4,760.46万元。供应商7为公司非关联方,系风机壳体供应商。2020年4月,公司与其签订

3.6MW风机壳体采购合同,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合同生效后支付了预付款和提货款,共计1,348.65万元,但供应商

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公司供货,多次沟通无果后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9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判令供应商7退回我公司预付款项。经双方协商款项分期退还,截止目前,已退还751万元。

公司后期将进一步加强预付款项的管理,针对上述账龄

年以上的预付账款,公司正在和供应商协商,对已交货的预付账款进行对账结算,对暂未验收的工程,按照项目进展及时结算。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

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采购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对采购需求计划、供应商的选择与定价、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货物的验收入库、付款审批等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控制运行有效;

2.了解公司采购模式、付款审批政策、上游行业及供应商情况及其变化情况;

3.对预付账款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等程序;

4.逐户核查了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查供应商是否正常经营,所经营业务是否相关,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5.抽样核查招投标资料、采购合同、发票、入库验收单、付款审批,检查实际付款是否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太原重工除真实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在2024年进行差错更正外,预付账款长期未能结算具有合理性,符合商业逻辑及行业惯例。

三、其他

6.关于营业收入。2023年公司挖掘焦化设备、起重机设备、轧锻设备、风电设备、齿轮传动机械收入同比分别下滑

3.58%、下滑

14.47%、下滑

51.22%、增长496.69%、增长34.55%,但销量同比分别下滑64.46%、增长74.19%、增长

194.07%、增长31.82%、增长251.69%,主要产品收入与销量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请公司:(

)结合风电设备市场发展情况、主要客户变动情况等,说明本年度风电设备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2)结合主要产品单价、销售及结算政策、产品及客户结构等要素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主要产品营业收入与销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1)结合风电设备市场发展情况、主要客户变动情况等,说明本年度风电

设备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在“双碳”政策背景下,中国风电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将达到680GW,实现15%的复合增长率。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之一,将占据重要份额。2022年中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37.63GW,累计装机达到366.15GW,2023年中国风电市场迎来新一轮的增长。2022年风电主机招标规模累计达到95.35GW,明显超过2021年全年水平,支撑2023年装机规模增长。2022年5月27日,山西省授予公司山西省风电装备产业链“链主单位”的荣誉,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推动风电装备产业链发展,引领风电装备产业链实现高质量链式集群发展,同年

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下达山西省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给予公司105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建设指标,公司借助105万千瓦的项目与各大发电企业进行了合作,实现了风电客户群体的扩大,进入了发电企业的风电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录,间接带动公司主机设备、塔筒设备订单增长,其中2023年已签订生效的风电设备订单为13.1亿元,为下一步开拓市场打下基础。

2023年公司产品依然以销售风电机组和塔筒为主,增长点主要为风电机组销售,占风电产品销售收入的70%。近两年风电设备主要客户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

客户产品类型2022年销售收入2023年销售收入
客户10风电机组-36,070.80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风电机组1,209.81636.97
客户14塔筒-3,532.45
客户15塔筒3,056.183,307.45
客户16塔筒-1,912.11
客户17塔筒-1,521.20
客户18塔筒-779.87

客户19

客户19塔筒545.10
客户20风电机组备件778.50
客户21风电机组备件760.18
客户22风电机组备件692.09
合计7,041.8547,760.84

(2)结合主要产品单价、销售及结算政策、产品及客户结构等要素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主要产品营业收入与销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

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及结算政策未发生改变,主要产品营业收入与销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产品结构差异,具体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分类2022年2023年比同期
销量收入销量收入销量收入
挖掘焦化设备112235,69940227,272-72-64.46%-8,427-3.58%
起重机设备310182,054540155,71623074.19%-26,338-14.47%
轧锻设备1661,5224730,00931194.07%-31,513-51.22%
风电设备228,6179351,41671322.73%42,799496.69%
齿轮传动机械32524,083114332,403818251.69%8,32034.55%

、挖掘焦化设备

单位:台/套、批、万元

产品2022年2023年比同期
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
挖掘机设备7597,67341%29159,74470%-4662,071
挖掘机备件127,76512%124,98611%-2,779
焦炉设备35106,32745%937,28417%-26-69,043
焦炉备件13,9332%15,2582%1,325
合计112235,699100%40227,272100%-72-8,427

(1)挖掘设备: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2023年大型挖掘设备销量同比增加13台,收入增加69,571万元;小型挖掘机销量减少59台,影响收入减少7,500万元。

(2)焦炉设备:受市场形势下滑影响,焦化行业处于低谷期,大型捣固焦炉在手订单不足,焦炉设备销量同比降低26台,影响收入减少69,043万元。

、起重机设备:

单位:台/套、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2022年2023年比同期
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
工程起重机35,9713%37011,0937%3675,122
工业起重机307164,15190%170137,79089%-137-26,361
备件及其他11,9327%6,8334%-5,099
合计310182,054100%540155,716100%230-26,338

起重机设备收入销量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其中:工程起重机实现小批量市场订单,销量同比增加367台,收入增加5,122万元;工业起重机受市场及公司战略规划影响,2023年聚焦大型起重机项目,中小通用型起重机销量同比减少137台,收入减少26,361万元。

3、轧锻设备

单位:台/套、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2023年比同期
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
轧钢设备1543,80271%1222,79476%-3-21,008
锻压设备111,96720%-1-11,967
备件及其他5,7539%357,21524%351,462
合计1661,522100%4730,009100%31-31,513

(1)轧钢设备:随着国内钢铁企业生产的不断增长,轧机行业市场前景广阔,但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产品订货减少,销量有所下降,2023年销量同比减少3台,收入减少21,008万元。

(2)锻压设备:2022年锻压设备实现收入11,967万元,2023年公司无该类型合同订单。

4、风电设备

单位:台/套、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2023年比同期
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
风电机组11,21014%2936,07170%2834,861
塔筒及其他217,40786%6415,34530%437,938
合计228,617100%9351,416100%7142,799

风电设备收入销量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2023年公司依托山西风电装备

产业链的“链主”企业优势,借助获得的

万千瓦风电指标推动风机订货增加,兆瓦级风电机组成套设备销量同比增加28套,收入增加34,861万元,塔筒及其他设备销量同比增加43台,收入增加7,938万元。

、齿轮传动

单位:台/套、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2022年2023年比同期
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占比销量收入
齿轮箱31621,01987%38529,67192%698,652
维修及备件93,06413%7582,7328%749-332
合计32524,083100%1,14332,403100%8188,320

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使得风电齿轮箱市场进一步加大,公司开发新产品市场,2023年齿轮箱产品销量同比增加

台,收入增加8,652万元。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对SAP系统进行了解和跟踪,通过控制测试,了解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

2.通过互联网查询了解相关产品市场发展情况,检查客户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运单、发票、期后回款等支持性资料,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销量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重点核查本期风电设备产品销售合同、验收单、回款、

发票等支撑性文件及其逻辑性;

5.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货运单、报关单、客户确认信息等,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按照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运单、报关单、客户确认信息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并就未回函的客户,通过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运单、销售发票及期后回款凭证等执行替代测试,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8.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太原重工本年度风电设备收入真实准确;本年度主要产品营业收入与销量变动趋势正常。

7.关于同业竞争。2023年

月,公司公告称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将部分风电项目资产和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太重集团,并于2023年12月完成股权交割。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存在风电设备销售收入5.14亿元,并新增平鲁区下面高乡

万千瓦风电项目、定襄系舟山风力发电项目等在建工程。请公司:(

)补充披露前次转出风电项目资产负债的具体构成,以及前次转让行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2)说明后续公司及控股股东在风电业务领域的具体分工安排,双方业务是否存在重叠,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前次转出风电项目资产负债的具体构成,以及前次转让行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为强化公司经营效能、推动风电产业链提质增效,公司于2023年11月,将部分风电项目资产和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百色公司后,并将百色公司100%股

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

风电业务重组的原则是将太原重工的风场运营业务整合至太重集团,太原重工负责风电设备制造。

转出的部分风电项目资产总额为148,484.24万元,负债总额为

355.61万元,净资产为148,128.63万元。主要是EPC/PC总承包项目,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存货
原值减值准备净值原值减值准备净值原值减值准备净值原值存货跌价准备净值
1牟平水道11,003.893,910.307,093.5935,942.008,121.2427,820.76
2文登泽库31,631.512,492.0429,139.471,976.2519.171,957.08
3海阳峨山1,791.61528.701,262.919,500.0092.159,407.85
4平鲁高家堰8,424.29559.377,864.9214,276.79138.4814,138.311,498.1914.531,483.66
5平遥朱坑430.416.24424.1717,108.34165.9616,942.38
6七和5,362.31728.744,633.5711,822.10114.6711,707.43
7大庆龙江4,402.951,299.313,103.64894.558.68885.87
8老虎岗5,661.051,556.924,104.141,831.5017.771,813.73
9华电宏盘1,977.36268.721,708.63
10华电乳山1,824.00247.881,576.12
11其它项目2,951.861,535.861,416.00
小计75,461.2413,134.0862,327.1643,207.23419.1142,788.1215,700.49152.2915,548.2035,942.008,121.2427,820.76
资产总额148,484.24
负债总额355.61
划转净资产148,128.63

主要划转资产项目详细情况见《太原重工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对风电业务进行重组可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和抗风险能力。具体体现在2023年度报表上的影响有:

)增加资产流动性,减少应收账款62,327.16万元,合同资产42,788.12万

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5,548.20万元,存货27,820.76万元。

(2)降低资产负债率。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79.69%,比三季度末79.97%下降0.28个百分点。(

)增加现金流,降低带息负债规模,减少财务费用。2023年

日,公司收到8.88亿元转让价款,用来偿还有息负债,降低了带息负债规模。2023年末,公司带息负债152.7亿元,比三季度末154.11亿元降低1.41亿元,同时减少2023年

月当月财务费用约

万元。

(2)后续公司及控股股东在风电业务领域的具体分工安排,双方业务是否存在重叠,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公司及控股股东在风电业务领域的具体分工为:

风电业务重组,将风电板块按其业务属性进行整合,太原重工负责风电设备制造,发挥自身装备制造的优势,聚焦主责主业。太重集团负责风场运营业务,积极整合和优化配置风电后市场各项要素,加快推动服务链融通发展,为风电产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聚势赋能,促进山西风电装备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此外,公司目前尚有部分风电项目的资产和业务,一部分为控股子公司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前期正在执行的风电承包项目合同(详见回复[问题2(1)]),预计2025年上半年前全部转让完成;另一部分主要系太原重工及新能源公司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设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单位。并与各合作方就风电项目分别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在此过程中太原重工及新能源公司均不实际参与风电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工作。公司现有风电项目运营模式如下:

模式一为新能源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新能源公司在合资成立项目时,对项目公司进行控股,在章程中约定,待项目投资批复后、完成主机招采工作、项目建设前,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新能源公司不增资,由合作方增资,稀释新能源

公司股权,新能源公司由控股方变更为参股方,不参与建设工作、运营工作。项目资金由合作方解决,新能源公司不承担融资担保责任。股权变更后,财务报告等不进行并表。

模式二为新能源公司参股项目公司。新能源公司在合资成立项目时,对项目公司进行参股,在章程中约定,待项目投资批复后、项目建设前,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新能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增资,新能源公司作为参股方不参与建设工作、运营工作。项目资金由合作方解决,新能源公司不承担融资担保责任,财务报告等不进行并表。综上,公司及控股股东太重集团在风电业务领域分工明确,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前次转出风电项目由我们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划转资产及负债的专项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3)第2281号)和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净资产模拟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621号),确认了转让的风电项目资产和负债。

2.复核了企业编制的前次转让行为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计算过程。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前次转让的风电项目资产负债明细准确,前次转让行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披露准确。

8.关于搬迁支出。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新增搬迁损失20.57亿元,系公司本年度根据集团搬迁方案安排产生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后续将由政府以土地收益返还方式予以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认定相关损失可以得到全面补偿的具体依据,说明将全部损失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回复:

(1)相关损失可以得到全面补偿的具体依据2022年1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整体退城搬迁工作取得政府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太重集团《关于整体搬迁方案的报告》。本次整体搬迁造成的损失将由政府以土地收益返还的方式予以补偿,出让收益将返还太重集团。其中,太原重工涉及的补偿金额,由太重集团收到政府拨付的相关款项后转为支付。

公司有序组织搬迁,并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发生搬迁损失20.57亿元。搬迁进展及损失情况已于2023年12月底报告太重集团。

太重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另外,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土地处置出让金返还的意见》(晋财资[2020]129号)文件要求,“同意将太重集团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小店区的9宗土地出让收益100%返还”。其中,涉及本公司整体搬迁的土地共计

宗,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名称

宗地名称土地证号宗地面积土地性质使用权类型
平方米
地块一并政地国用(2005)00190号1172182.591758.27工业授权经营
地块二并政地国用(98)字第00021号19366.5029.05工业出让
地块三并政地国用(98)字第00022号40404.6060.61工业出让
地块四并政地国用(98)字第00023号32364.0048.55工业出让
地块五并政地国用(98)字第00024号7320.9010.98工业出让
地块六并政地国用(98)字第00025号12352.9018.53工业出让
地块七并政地国用(98)字第00026号4956.207.43工业出让
小计1288947.691933.42

按照当前土地市场价格测算,上述

宗土地(可出让净地按1100亩测算),预计收到的土地出让收益返还能够全部覆盖公司搬迁产生的损失。

(2)将全部损失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规性、合理性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中“3-10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收到的不满足专项应付款确认条件(“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以及“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一般情况下认为,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该款项实质上是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向企业支付的交易对价。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各类搬迁补偿名目,企业通常应当将其整体作为资产处置对价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搬迁补偿款存在政府补助成分(如提前搬迁奖励款等附带额外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奖励)。

对于企业为履行上述资产处置交易而发生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损失、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期间支付的职工薪酬等费用,如果预计能够通过未来资产处置对价予以补偿的,企业可以按照流动性将其暂时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处置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入损益,否则应当在相关费用发生时计入损益。

、企业搬迁损失的归集的具体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规定,太原重工后续收到由太重集团转付的搬迁补偿款系因履行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而形成的相关损失,故该补偿款属于资产处置对价,且根据(

)所述,相关损失可以得到全面补偿。因此,太原重工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搬迁期间,由于资产拆除报废、停工停产等因素,对涉及的各经营主体造成相关损失。主要包括拆除报废资产价值、搬迁新园区资产的搬迁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停工期间人工费用、搬迁期间及正式生产之前的能源及动力等。上述搬迁损失按照流动性,将其暂时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金额
拆除报废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129,589.62
拆除报废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1,632.79
拆除报废资产的账面净值(在建工程)12,750.22
搬迁新园区资产的搬迁安装费用28,961.25
搬迁新园区资产的搬迁运输费用939.21
停工期间人工费用23,413.69
搬迁期间及正式生产之前的能源及动力8,439.34
合计205,726.12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查阅了公司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于2022年

日收到的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整体搬迁方案的报告的函》;

2.查阅了太重集团于2022年1月7日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整体搬迁方案的报告》;

3.查阅了太原重工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搬迁方案,并了解整体搬迁方案的执行情况;

4.检查了太原重工公司向太重集团提交的《关于太原重工搬迁进展的报告》及太重集团的《承诺函》;

5.检查了太原重工公司财务账簿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账,复核了搬迁停工损失2023年末余额。

6.检查与搬迁停工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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