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规要求,我们本着认真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基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专项说明:
(1)公司未为控股股东、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937.01万元。
(3)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在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均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经营层应加强担保事项的日常监管,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春光、郭斌、曾赛星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