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如下: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过程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