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三峡水利(股票代码:600116.SH)股票因本次发行股份和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停牌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价格、同期中证全指电力指数(H30199.CSI)、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 三峡水利(600116.SH)收盘价(元/股) | 中证全指电力指数 (H30199.CSI) | 上证综指 (000001.SH) |
预案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19-2-1) | 8.08 | 2053.68 | 2618.23 |
预案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2019-3-8) | 9.96 | 2291.21 | 2969.86 |
涨跌幅 | 23.27% | 11.57% | 13.43% |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上述期间内累计涨跌幅为23.27%,同期中证全指电力指数累计涨跌幅为11.57%,同期上证综指累计涨跌幅为13.43%。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上述期间内,扣除中证全指电力指数因素影响后,波动幅度为
11.70%;扣除上证综指因素影响后,波动幅度为9.84%。剔除上证综指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重组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综上,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