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禹投资、涪陵能源、嘉兴宝亨、两江集团、长江电力、长兴水利、渝物兴物流、东升铝业、宁波培元、西藏源瀚、淄博正杰、周泽勇、重庆金罗盘、杨军、刘长美、周淋、谭明东、鲁争鸣、三盛刀锯、吴正伟、倪守祥、颜中述购买其持有的联合能源88.55%股权,向三峡电能、两江集团、聚恒能源、中涪南热电购买其持有的长兴电力100%股权(长兴电力持有联合能源10.9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即198,601,100股。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公司 2019 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 |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 ||||
重组前 | 重组后 | 变动率 | 重组前 | 重组后 | 变动率 | |
总资产(万元) | 495,057.05 | 1,859,402.31 | 275.59% | 514,918.20 | 1,971,980.10 | 282.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286,292.84 | 913,546.60 | 219.10% | 285,170.05 | 903,101.90 | 216.69% |
营业收入(万元) | 53,110.44 | 269,135.68 | 406.75% | 129,846.61 | 541,570.70 | 317.08% |
利润总额(万元) | 12,064.72 | 22,464.08 | 86.20% | 23,302.11 | 48,371.62 | 107.58% |
净利润(万元) | 10,536.79 | 19,588.06 | 85.90% | 20,186.36 | 40,056.76 | 9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012.96 | 20,447.11 | 85.66% | 21,357.85 | 40,457.11 | 89.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18 | 0.2226 | 0.35% | 0.2151 | 0.2202 | 2.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46 | 0.1316 | 5.57% | 0.1342 | 0.1451 | 8.10% |
注:2019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经年化处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都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鉴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和公司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在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