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10-05-19 |
公告日期 | 2010-05-19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定向配售和网上定价 |
发行规模 | 2300000万元 |
发行数量 | 23000万张 |
发行费用 | 0.00元 |
面值 | 100元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发行年度 | 2010-12-31 |
债券期限 | 6年 |
付息频率 | Y1 |
初始转股价格 | 0元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0张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0.0000 |
分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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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说明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不超过2.5%。具体每一年度的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付息说明 |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本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转股价格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 为初始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
转换期条款 | 本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回售权。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要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0手 |
有效申购户数 | 0户 |
中签率(%) | 0% |
利差(%) | 0%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0元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0户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0张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可转债可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预案公告日 | 2010-03-29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10-05-19 |
主承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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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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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否 |
发布日期 | 2010-03-28 20:08:53 |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8-02-29 |
公告日期 | 2008-02-29 |
方案进度 | 实施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
发行规模 | 3000000万元 |
发行数量 | 30000万张 |
发行费用 | 150,000,000.00元 |
面值 | 100元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发行年度 | 2008-12-31 |
债券期限 | 6年 |
起息日 | 2008-02-20 |
到期日 | 2014-02-20 |
上市日期 | 2008-03-04 |
利率类型 | 固定利率 |
利率(%) | 0.8 |
付息频率 | Y1 |
初始转股价格 | 0元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8-02-25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733028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石化发债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8-02-20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21536750张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76.0650 |
分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利率说明 | 本次发行的中国石化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的票面利率为0.8%。 |
付息说明 |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163819450手 |
有效申购户数 | 46759户 |
中签率(%) | 1.3146% |
利差(%) | 0%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704028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石化配债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0户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10180720张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8-02-20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8-02-20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8-02-19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国石化”股份数乘以0.429 元,再按 1000 元1 手转换成手数。 |
预案公告日 | 2007-09-28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7-11-16 |
发行公告日 | 2008-02-18 |
上市公告日 | 2008-02-29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推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有效 | 否 |
发布日期 | 2007-09-28 07:1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