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7-03-13 |
公告日期 | 2007-03-13 |
方案进度 | 实施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
发行规模 | 200000万元 |
发行数量 | 2000万张 |
发行费用 | 47,563,478.00元 |
面值 | 100元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发行年度 | 2003-12-31 |
债券期限 | 5年 |
起息日 | 2003-11-26 |
到期日 | 2008-11-25 |
上市日期 | 2003-12-11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利率(%) | 1 |
付息频率 | Y1 |
初始转股价格 | 5.34元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3-12-01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733001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邯钢发债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3-11-26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1916340张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0.0000 |
分销商 |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利率说明 | 本次邯钢转债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1.0%,第二年为1.3%,第三年为1.7%,第四年为2.3%,第五年为2.7%。 |
付息说明 | 1、付息日:公司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邯钢转债发行首日,即2003年11月26日(计息日)。邯钢转债存续期期内每年的11月26日为该付息年计息日。
2、付息登记日:付息登记日为每年″计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在付息登记日当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邯郸钢铁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利息(若付息登记日为非交易日,则以付息登记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为基准)。发行人将在付息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
3、付息方法: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可转债的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年息直接记加到期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1)在每年付息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以及已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无权再获得当期及到期前各期的利息。
(2)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有关的税费及其支付方式,按国家、上证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初始转股价格为5.34元,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上浮0.2%确定。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1)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
转换期条款 | 本次发行之日起满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04年5月26日至2008年11月25日)为可转债的转股期。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1)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04年5月26日至2008年11月25日)为可转债的回售期。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2)在回售期内,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在回售日(在回售公告中通知)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予本公司。
(3)时点回售时间和价格
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之前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的109.5%(含当期利息)回售予本公司。
(4)附加回售条件和价格
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5.1%(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当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本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出现上述情况后5个交易日内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0%(含10%);若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低于最近一期公布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最近一期公布的每股净资产值即为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
备注 | 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75,830.8万元,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1,324,520万元,网下实际配售比例为13.27505813%.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1443567手 |
有效申购户数 | 3510户 |
中签率(%) | 13.275% |
利差(%) | 0%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700001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邯钢配债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1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8981户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500580张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3-11-26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3-11-26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3-11-25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发行向老股东安排优先配售,老股东可优先认购的邯钢转债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邯郸钢铁”股份数乘以1元后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预案公告日 | 2003-03-12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3-06-26 |
发行公告日 | 2003-11-21 |
上市公告日 | 2003-12-06 |
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推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有效 | 是 |
发布日期 | 2002-03-28 17: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