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7-06-07 |
公告日期 | 2007-06-07 |
方案进度 | 实施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 |
发行规模 | 200000万元 |
发行数量 | 2000万张 |
发行费用 | 28,199,100.00元 |
面值 | 100元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发行年度 | 2004-12-31 |
债券期限 | 5年 |
起息日 | 2004-07-16 |
到期日 | 2009-07-16 |
上市日期 | 2004-08-03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利率(%) | 1 |
付息频率 | Y1 |
初始转股价格 | 5.01元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4-07-21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070932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华菱发债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4-07-16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417880张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0.0000 |
分销商 |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利率说明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初定为第一年为1%,第二年为1.5%,第三年为2%,第四年至第五年为2.5%。可转债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
付息说明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利息每年以现金支付一次。
公司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利息。
年度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发行首日起每满12个月可享受的当期利息。每位可转债持有人当年应得的利息等于该持有人在付息债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乘以票面利率,结果精确到“分”。
年度利息计算公式为:I=B×i
I:支付的利息额;
B: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公司将根据与深交所签订的可转债《上市协议》委托深交所按上述办法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可转债的利息。
还本付息:在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上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以下简称到期可转债)。
公司将委托深交所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到期可转债的本息兑付。深交所将直接记加到期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注销所有到期可转债。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5.01元(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上浮0.1%)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I= Po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I=(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I=(Po+Ak)/(1+n+k);
派息: PI= Po-D。
其中:Po 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I为调整后转股价。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等其他原因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由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转股价格调整方法。 |
转换期条款 | 自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为可转债的转股期(即2005年1月16日至2009年7月16日,由于2005年1月16日为非交易日,正式转股从2005年1月17日开始)。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回售条件与回售价格:
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7%(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持有人在上述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附加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如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以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附加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当公司A股股票在可转债转股期内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公司行使降低转股价格之权力不得代替前述的“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 |
备注 | 20040116:有效期延长一年.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4268579手 |
有效申购户数 | 7532户 |
中签率(%) | 0.9789% |
利差(%) | 0%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080932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华菱配债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2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8012户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827469张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4-07-16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4-07-16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4-07-15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华菱管线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华菱管线”股份数乘以2元(即每股配售2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预案公告日 | 2004-01-16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4-02-17 |
发行公告日 | 2004-07-14 |
上市公告日 | 2004-07-30 |
主承销商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推荐人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有效 | 否 |
发布日期 | 2003-02-17 14:1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