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1-01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约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审议《关于交投建设与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等事项,经与会7位非关联董事(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及王栓铭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呈股东大会审议,而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将于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本公司“五大板块”之“工程建设”板块的快速发展,使交投建设不丧失交投集团的潜在施工工程业务,交投建设与省交投于2013年10月17日签署了《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工程行业的服务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其中所有投标人均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而交投建设作为潜在投标人并不能控制该时间表,为使交投建设不丧失参与交投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不时发出的招标机会,同时确保遵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投建设与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截止2013年底,交投集团管理的高速公路里程达3,829公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约267公里,并拥有众多其他施工类业务。交投建设实施交投集团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施工工程和市政施工工程业务,能扩大其经营收入,提高其施工工程市场份额,有利于交投建设及本公司的发展。
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目的: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交投集团的业务情况,本公司与省交投于2013年10月17日签署了《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来本集团拟通过以公开招投标为主的方式采购相关物资,而交投集团相关成员可依法参与此采购的投标,若交投集团任何成员中标,为了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认为,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1-01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约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审议《关于交投建设与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等事项,经与会7位非关联董事(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及王栓铭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呈股东大会审议,而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将于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本公司“五大板块”之“工程建设”板块的快速发展,使交投建设不丧失交投集团的潜在施工工程业务,交投建设与省交投于2013年10月17日签署了《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工程行业的服务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其中所有投标人均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而交投建设作为潜在投标人并不能控制该时间表,为使交投建设不丧失参与交投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不时发出的招标机会,同时确保遵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投建设与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截止2013年底,交投集团管理的高速公路里程达3,829公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约267公里,并拥有众多其他施工类业务。交投建设实施交投集团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施工工程和市政施工工程业务,能扩大其经营收入,提高其施工工程市场份额,有利于交投建设及本公司的发展。
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目的: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交投集团的业务情况,本公司与省交投于2013年10月17日签署了《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来本集团拟通过以公开招投标为主的方式采购相关物资,而交投集团相关成员可依法参与此采购的投标,若交投集团任何成员中标,为了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认为,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投建设与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董事经认真研究,认为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投建设”)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批准交投建设(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交投集团及其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施工工程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施工工程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但是交投建设不能为交投集团垫资或代资,若确需垫资或代资,则需提交本公司另行履行批准程序。
(三)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四)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董事经认真研究,认为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批准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批准本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交投建设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施工工程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施工工程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
(三)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四)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董事经认真研究,认为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批准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批准本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交投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物资采购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
(三)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四)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3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于出借方收取的股东借款利息需按相关税收规定缴纳共计5.6%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作为税后利息收入净额,折合为税前含税收益作为借款利率。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月22日,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寿置地公司”)与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置地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交投置地公司向仁寿置地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6,3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为6.51%,利息每季结算一次,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本次交易的对方交投置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交投置地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使仁寿置地公司获得借款人民币6,300万元,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压力,保障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借款无需提供担保,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仁寿置地公司或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18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按以下原则和顺序确定:
(A) 凡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B) 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格执行;
(C) 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该等产品或同类产品市场的价格,即以招投标价或参照招投标价执行;
(D) 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合同价,即经各方考虑一般商业条款,通过平等磋商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概述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建设”)于2013年10月17日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签订了《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公司与省交投签订了《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目的:按照本公司“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与“加大一主两翼、强化资本经营”的基本思路,以及“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实现本公司“五大板块”之“工程建设”板块的快速发展,增加本公司施工工程市场份额,本公司之控股附属公司交投建设作为一家施工企业,拟参与交投集团潜在的施工工程业务。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工程行业之业务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所有投标人均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投标,而交投建设作为潜在投标人并不能控制该时间表,为使交投建设能及时把握交投集团不时发出的招标机会?,同时确保遵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投建设与省交投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截止2012年底,交投集团管理的高速公路里程达3,414公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688公里,并拥有众多其他施工类业务。交投建设实施交投集团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施工工程和市政施工工程业务,能扩大其经营收入,提高其施工工程市场份额,有利于交投建设及本公司的发展。 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目的:根据本集团经营发展需要,本集团拟通过以公开招投标为主的方式采购相关物资,而交投集团具有相关物资的供应能力,可依法参与此采购投标并可能中标,为使交投集团在中标的情况下,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省交投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认为,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45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8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與四川智能簽訂服務協議,涉及向本公司轄下高速公路提供高速公路計算機聯網車輛通行費收費和技術服務,期限為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服務協議項下之年度服務費分別約為人民幣9,623,000元及人民幣9,672,000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7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3 |
甲公司 | 四川成渝 |
乙公司 | 川高公司、港航公司系省交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标的为蜀工公司49%股权,其中川高公司受让39%股权,港航公司受让10%股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一)2013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蜀工高速公路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蜀工公司的49%股权转让给川高公司及港航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蜀工公司51%股权,仍为蜀工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已经四川省国资委及省交投集团的批准立项,同意本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蜀工公司股权中的39%转让给川高公司、10%转让给港航公司。公司董事会成员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及王栓铭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二)本次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本次交易的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省交投集团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川高公司和港航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按照本公司“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加大一主两翼、强化资本经营”的基本思路,以及“十二五”发展规划,通过股权重组,实现与川高公司、港航公司的合作,共同整合行业优势,加快蜀工公司的发展。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蜀工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其作为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的竞争优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629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