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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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1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龙功运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业务的发展,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购买龙功运合法拥有的19项电子烟业务相关的专利权,购买价格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具体购买价格经相关专利评估后确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购买事宜,并自行决定付款进度。

二、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龙功运合法拥有的19项电子烟业务相关的专利权的目的,在于加快公司业务的发展,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4年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计划关联交易总额为3,099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0%),去年实际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为7,907.18万元。
1、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江阴特锐达”)拟向关联方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光”)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1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0%。
2、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简称“荆州新马”)拟向关联方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骏马”)购买生产原料白卡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8%。
3、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福建泰兴”)拟向关联方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激光”)租赁新增产能部分之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89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72%。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4年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计划关联交易总额为3,099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0%),去年实际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为7,907.18万元。
1、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江阴特锐达”)拟向关联方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光”)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1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0%。
2、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简称“荆州新马”)拟向关联方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骏马”)购买生产原料白卡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8%。
3、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福建泰兴”)拟向关联方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激光”)租赁新增产能部分之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89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72%。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4年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计划关联交易总额为3,099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0%),去年实际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为7,907.18万元。
1、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江阴特锐达”)拟向关联方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光”)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1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0%。
2、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简称“荆州新马”)拟向关联方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骏马”)购买生产原料白卡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8%。
3、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福建泰兴”)拟向关联方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激光”)租赁新增产能部分之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89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72%。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4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以下简称“江阴特锐达”)拟向关联方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光”)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2%。。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的经济
效益实现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简称“荆州新马”)拟向关联方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骏马”)购买生产原料白卡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52%。。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的经济
效益实现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3
甲公司顺灏股份
乙公司江阴新光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根据 2012 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上年度江阴特锐达与江阴新光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交易情况,预计 2012 年度内,江阴特锐达将向江阴新光采购原料膜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率不超过0.67%。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使得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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