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

- 000560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利率为6%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共同投资企业,其股东持股情况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其40%的股权,其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经野鸭湖房地产公司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及2014年9月27日召开的股东会同意,2014年9月28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华夏西部签订了《借款协议》。因运营资金需要,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向华夏西部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半年,经双方协商,借款利率为6%,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预计将为该3,000万元借款支付利息90.00万元。 (
2)经本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2014年10月29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华夏西部的控股子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商厦”)签订了《借款协议》。因运营资金需要,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拟向西南商厦寻求融资支持,西南商厦为此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97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融资获得8,300万元人民币,该融资年资金成本为8%,西南商厦每季度向海通证券支付一次资金成本。现西南商厦将其从海通证券获得的该8,300万元融资转借给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承担转借期间8.45%(增加了借款环节的流转税金)的年资金成本,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息按季支付,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预计将为该8,300万元借款支付利息701.35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所必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稳定发展。 上述借款的资金占用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承担转借期间8.45%(增加了借款环节的流转税金)的年资金成本,借款期限为1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共同投资企业,其股东持股情况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其40%的股权,其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经野鸭湖房地产公司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及2014年9月27日召开的股东会同意,2014年9月28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华夏西部签订了《借款协议》。因运营资金需要,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向华夏西部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半年,经双方协商,借款利率为6%,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预计将为该3,000万元借款支付利息90.00万元。 (
2)经本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2014年10月29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华夏西部的控股子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商厦”)签订了《借款协议》。因运营资金需要,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拟向西南商厦寻求融资支持,西南商厦为此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97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融资获得8,300万元人民币,该融资年资金成本为8%,西南商厦每季度向海通证券支付一次资金成本。现西南商厦将其从海通证券获得的该8,300万元融资转借给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承担转借期间8.45%(增加了借款环节的流转税金)的年资金成本,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息按季支付,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预计将为该8,300万元借款支付利息701.35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所必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稳定发展。 上述借款的资金占用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为7.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34,600万元。 2014年9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其中,认购对象和兆玖盛、汉鼎世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道峰所控制的公司,因此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逐项表决该等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时,公司2名关联董事何道峰先生、秦岭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放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现有营销网点等线下资源和品牌影响力,将线上线下资源有效整合,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与促进,从而实现产品销售渠道的扩张和产品销量的提升,实现公司成为区域市场的电商领军企业的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壮大资本实力,抓住云南零售市场的发展机遇和传统商业产业升级的契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开拓地州市场,大幅提升公司的业务收入和持续盈利能力。
2.改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本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这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为公司后续债务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其他因素,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后,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模拟测算,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从71.00%降至36.70%,如果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偿还借款10亿元及公司平均7.98%的借款利率测算,公司每年可减少利息费用约7,980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每年可为公司新增利润约5,985万元。
3.增强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
目前,由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债务融资能力较为有限,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进行模拟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从12.15亿元提高到约35.61亿元,公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将增强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而为公司未来稳定、快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以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夯实基础。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契机,依托在云南商业的龙头地位,进一步辐射大西南和东南亚地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可行的,能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并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711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5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2014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背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共同投资企业,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华夏西部直接持有其40%的股权。经本公司2009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2009年11月13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后更名为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盘国投”)签署了《野鸭湖旅游小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下称“野鸭湖一级开发协议”)。根据该协议,由野鸭湖房地产公司负责配合盘国投承担野鸭湖旅游小镇土地一级开发任务并提供项目开发所需首期资金。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在协助盘国投完成野鸭湖片区一级开发工作获得开发收益后收回投资并获得协议约定收益。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09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本次《债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为履行野鸭湖一级开发协议支付给合作方盘国投一级开发资金323,922,807.00元,盘国投应按协议约定条件和期限返还野鸭湖房地产公司该323,922,807.00元资金。
经本公司201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2011年12月27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与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盘龙区人民政府、盘国投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合同》,根据该合同,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委托盘国投实施云南大华工贸有限公司赛诺制药厂“退二进三”项目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并引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作为社会投资人参与该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按相关规定获得投资返还和投资回报。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根据上述委托合同,2011年12月31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同盘国投签署《云南大华工贸有限公司赛诺制药厂“退二进三”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赛诺一级开发协议”)。截至本次《债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为履行赛诺一级开发协议直接支付给合作方盘国投及按盘国投授权为其垫付至指定方的一级开发资金合计117,056,000.00元,盘国投应按协议约定条件和期限返还野鸭湖房地产公司该117,056,000.00元。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对盘国投上述两笔债权金额合计440,978,807.00元(以下称“标的债权”),并经与盘国投对账已经双方书面确认。鉴于本公司与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存在资金往来关系,为通过标的债权转让解决双方的资金往来,理顺债权债务关系,经双方经协商,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拟将标的债权按账面值转让给本公司。标的债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基于标的债权成为盘国投的债权人,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不再享有标的债权。
2.关联关系说明鉴于交易对方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为本公司与华夏西部的共同投资企业,华夏西部直接持有本公司4,183.52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此外,华夏西部通过其控股子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12.8662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董事会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何道峰、秦岭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须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华夏西部及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409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5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依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概述
1.交易情况简介
(1)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会商贸公司”)是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房地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共同投资企业,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其40%的股权。新都会商贸公司是由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将其自持、拥有所有权的百大新都会一层优质商铺物业单位,经评估作价33,335.75万元,以实物出资方式出资设立的,主营商业物业运营。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4-068号)。由于新都会商贸公司物业位于昆明呈贡新区,对购物中心经营和管理具备突出的区位优势,具备开发和商业运营价值,为实现本公司聚焦商业零售业主营业务的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商业物业专业化管理及市场化运作,通过整合与优化商业零售经营所需的物业资源,提升公司商业项目的管理水平,本公司拟通过统一经营管理,将新都会购物中心项目打造成为昆明市呈贡片区的商业中心地标,以促进公司业绩增长,促进本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发展目标。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与野鸭湖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新都会商贸公司100%股权。
(2)本次收购完成后,新都会商贸公司将变更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
2.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董事会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何道峰、秦岭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须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华夏西部及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
1.交易目的
(1)自2013年以来,本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区域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优势,开始向商业零售及相关商业管理服务进行战略转型,围绕这一战略定位,为实现战略聚焦,公司着手推行了一系列的战略转型举措,如逐步减少住宅地产业务、酒店旅游服务相关业务等。同时,为扩大公司商业百货的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针对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主要开发项目之一的新都会购物中心项目,公司将其规划为集中商业中心,并明确新都会项目部分物业由野鸭湖房地产公司自持,剩余面积用于对外销售。对于新都会项目自持物业,将由上市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拟把其打造成为昆明市呈贡片区的商业中心地标。基于上述发展目标,为了聚焦商业零售业主营业务的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商业物业专业化管理及市场化运作,提升公司商业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整合与优化商业零售经营所需的物业资源,营造良好的购物中心运营环境,2014年9月10日,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以其自持、拥有所有权的百大新都会一层优质商铺物业单位,经评估作价33,335.75万元,以实物出资方式出资设立了主营商业物业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新都会商贸公司。由于新都会商贸公司拥有的新都会购物中心物业位于昆明呈贡新区,对购物中心经营和管理而言具备突出的区位优势,本公司如通过收购其100%股权拥有新都会一层优质的核心商铺物业,结合自身商业经营的品牌、团队和经营管理优势,将有助于实现战略转型,为业绩增长奠定基础。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新都会商贸公司由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将更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新都会商贸公司的控制力度、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
(2)野鸭湖房地产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设立新都会商贸公司后,将新增一个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共同持股的商业业务类子公司,将可能产生因共同持股而带来的关联交易。因此,本次收购新都会商贸公司100%股权将有效减少昆百大与华夏西部之间的关联关系,避免了因共同投资新都会商贸公司而产生的在商业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3335.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1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由本次交易双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经初步评估,标的资产的预评估值约2.944亿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华夏西部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野鸭湖房地产4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间接合计持有野鸭湖房地产100%的股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解决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助于合理划分昆百大A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的业务范围与边界,能有效解决昆百大A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因共同投资可能产生的利益输送问题,部分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形成产业合力,发挥协同效应。(二)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拟注入资产为华夏西部持有的优质资产,实现了上市公司昆明市区内25万平方米商业经营规模的布局。野鸭湖房地产10万平方米新都会购物中心的建成进一步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商业竞争力,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销售前景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得以提升,进一步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三)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将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本次交易增加了商业经营资产和规模,增加市场占有率,稳固公司云南商业龙头品牌的地位,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实力,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业务;另一方面,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类资产,将改善上市公司盈利状况,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2012年底数据模拟测算,假如2012年1月1日完成本次交易,2012年昆百大A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增加约0.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增加约0.4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将由0.63元增加到0.77元,增厚约23%,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四)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母子公司的协调发展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现了对子公司的全资控股,将更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力度、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完善了大股东、管理层与流通股东的利益关系,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切实的改善。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94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项交易为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华夏西部借款 9,000 万元,用于补充经营资金 需要,借款期限 1 年。本次借款的资金占用费按照华夏西部取得该 9,000 万元融资的资金成本即11.6%的年利支付。
交易简介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次借款的资金占用费按照华夏西部取得该 9,000万元融资的资金成本支付,即年利率 11.6%,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3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为满足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申请“百大新都会商业中心”项目建设贷款19,000万元,该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借款期限为2.5年。为获得该笔项目贷款,除野鸭湖房地产公司用其自有“百大新都会商业中心”项目45.92亩用地(土地证号:呈国用(2009)第0312号)提供7,000万元抵押担保外,本公司用所属新纪元广场地下1-2层及地上7-9层房产为上述贷款其余12,000万元部分提供抵押担保(地下1-2层房产证号:昆明市房权证字第9919269号,地上7层房产证号: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156465号,地上8层房产证号: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156467号,地上9层房产证号: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156464号)。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7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项交易为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华夏西部借款9,000万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需要,借款期限1年。
交易简介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因运营资金需要,拟向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寻求融资支持,华夏西部为此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信托”),融资获得9,000万元人民币,该融资年资金成本为11.6%,华夏西部每半年向兴业国际信托支付一次资金成本。现华夏西部将其从兴业国际信托获得的9,000万元融资转借给本公司,本公司承担转借期间11.6%的年资金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4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10.4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
交易简介 昆百大A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为:昆百大A拟以10.47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西南商厦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新西南100%股权,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1,544.71万元。此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昆百大A将持有新西南100%的股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1544.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9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夏西部向云百大转让京百大47.5%股权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磊审字(2011)第0861号审计报告确认的京百大账面净资产54,522,248.26元人民币为作
交易简介 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百大”)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共同投资企业,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百大”)间接持有京百大52.5%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京百大47.5%的股权。
为了整合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业务,同时为了减少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之间的关联关系,避免关联交易的进一步发生,经协商,云百大拟收购华夏西部持有的京百大47.5%的股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5898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9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夏西部向云百大转让京百大47.5%股权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磊审字(2011)第0861号审计报告确认的京百大账面净资产54,522,248.26元人民币为作
交易简介 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百大”)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共同投资企业,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百大”)间接持有京百大52.5%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京百大47.5%的股权。
为了整合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业务,同时为了减少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之间的关联关系,避免关联交易的进一步发生,经协商,云百大拟收购华夏西部持有的京百大47.5%的股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5898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购买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2,504.812万元作为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交易事项2010年12月9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昆明创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创卓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2.5%的股权)与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商厦”)签订《商铺及地下停车场转让合同》,昆明创卓公司拟购买西南商厦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昆明走廊的25间商铺(建筑面积合计780.44平米)及地下一层停车场(可划分为53个车位)。购买价格按上述资产以201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确定为2,504.812万元。2.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对方西南商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控股子公司,华夏西部持有本公司股份4,183.52万股,占总股份的31.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转让涉及关联交易。3.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该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在关联董事何道峰、赵国权、张国祥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昆明创卓公司受让西南商厦所持商铺及地下停车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拟受让资产位于昆明市另一重要商圈――青年路商圈,为了整合昆明市核心商圈的优质商业资源,昆明创卓公司此前已购买了昆明走廊的部分商铺,现西南商厦仍拥有昆明走廊剩余25间商铺和地下一层停车场的所有权,为了使昆明创卓公司名下昆明走廊的商铺形成一个完整资产,以利于商铺的统一规划和经营管理的优化,同时也为了履行大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将优质项目资源注入昆百大的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支持昆百大商业板块的发展,因此进行本次资产购买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昆明创卓公司受让西南商厦所持商铺及地下停车场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之交易价格以经评估确认的标的资产价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3.通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可使昆明创卓公司名下昆明走廊的商铺形成一个完整资产,以利于商铺的统一规划和经营管理的优化,同时也为了履行大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将优质项目资源注入昆百大的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支持昆百大商业板块的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04.8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7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华邦物业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42,772,088.78元,华邦物业19.02%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后净资产值为8,135,251.28元人民币,华邦物业17.21%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后净资产值为7,361,076.48元人民币。云百大、华夏西部同意分别以8,135,251.28元和7,361,076.48元转让价格受让华邦物业19.02%和17.21%股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交易事项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百大”)是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昆百大”)和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共同投资企业,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百大”)间接持有京百大52.5%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京百大47.5%的股权。京百大持有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物业”)15,253,952.10元出资计36.23%的股权。为了减少对华邦物业的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以减少管理成本实现更好效益,云百大和华夏西部作为京百大股东,决定根据各自所持京百大股权比例,对上述京百大所持华邦物业36.23%股权分割转让。分割计算后,云百大间接持有华邦物业19.02%的股权,华夏西部间接持有华邦物业17.21%的股权。本次转让以华邦物业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京百大拟以8,135,251.28元的转让价格将其持有的华邦物业19.02%股权转让给云百大,拟以7,361,076.48元的转让价格将其持有的华邦物业17.21%股权转让华夏西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百大不再持有华邦物业股权。华邦物业股东持股情况为:本公司通过云百大间接持有19.02%,华夏西部持有68.21%,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持有11.94%、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持有0.83%。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交易目的鉴于京百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而华邦物业从事的物业出租和管理并非京百大主营业务,为了减少对华邦物业的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以减少管理成本实现更好效益,华夏西部和云百大作为京百大股东,决定根据各自所持京百大股权比例,分割受让京百大持有的华邦物业股权。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理顺本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管理体系,从公司及法人管理体系上将房地产公司进行归口管理,本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公司管理主体,并于2008年起进行股权清理,本次由云百大受让京百大所持华邦物业股权符合公司以云百大作为房地产公司管理主体的管理要求。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之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73610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7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华邦物业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42,772,088.78元,华邦物业19.02%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后净资产值为8,135,251.28元人民币,华邦物业17.21%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后净资产值为7,361,076.48元人民币。云百大、华夏西部同意分别以8,135,251.28元和7,361,076.48元转让价格受让华邦物业19.02%和17.21%股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交易事项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百大”)是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昆百大”)和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共同投资企业,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百大”)间接持有京百大52.5%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京百大47.5%的股权。京百大持有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物业”)15,253,952.10元出资计36.23%的股权。为了减少对华邦物业的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以减少管理成本实现更好效益,云百大和华夏西部作为京百大股东,决定根据各自所持京百大股权比例,对上述京百大所持华邦物业36.23%股权分割转让。分割计算后,云百大间接持有华邦物业19.02%的股权,华夏西部间接持有华邦物业17.21%的股权。本次转让以华邦物业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京百大拟以8,135,251.28元的转让价格将其持有的华邦物业19.02%股权转让给云百大,拟以7,361,076.48元的转让价格将其持有的华邦物业17.21%股权转让华夏西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百大不再持有华邦物业股权。华邦物业股东持股情况为:本公司通过云百大间接持有19.02%,华夏西部持有68.21%,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持有11.94%、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持有0.83%。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交易目的鉴于京百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而华邦物业从事的物业出租和管理并非京百大主营业务,为了减少对华邦物业的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以减少管理成本实现更好效益,华夏西部和云百大作为京百大股东,决定根据各自所持京百大股权比例,分割受让京百大持有的华邦物业股权。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理顺本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管理体系,从公司及法人管理体系上将房地产公司进行归口管理,本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公司管理主体,并于2008年起进行股权清理,本次由云百大受让京百大所持华邦物业股权符合公司以云百大作为房地产公司管理主体的管理要求。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之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813525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09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25.47%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评报字【2009】B-P-052号)的 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交易事项为逐步减少本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促进本公司主业的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9苏百股转字第001号),受让华夏西部所持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大”)25.47%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经评估确认的标的股权价值9,200.4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苏百大股权增至52.24%。华夏西部不再持有江苏百大股权。2.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对方华夏西部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183.52万股,占总股份的31.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3.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在关联董事何道峰、赵国权、张国祥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华夏西部所持江苏百大25.47%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昆百大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47,693.05万元,净资产为49,875.71万元、营业收入为117,622.31万元;江苏百大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56,042.42万元,净资产为8,044.25万元,营业收入为20,976.3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转让价格9,200.47万元占昆百大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因此上述交易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华夏西部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经比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外,因江苏百大为中外合资企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尚需提交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促进本公司主业发展,增创效益本公司主业为商业和房地产业。江苏百大主要开发项目为无锡市惠山区“百大春城项目”,项目用地合计约540亩。自2005年开始进行的241地块(约241亩)住宅项目建设,开发进展顺利,江苏百大拟计划在2009年底开始实施298地块(约298亩)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此外,自中外合资以来,江苏百大通过外方股东增资获得了充足的项目开发资金,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增持江苏百大股权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收益,有利于促进本公司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减少昆百大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根据证监会要求,本公司自2007年4月至今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针对公司存在的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中提出,针对股权收购、共同投资产生的关联交易,在条件具备时,华夏西部拟逐步将其在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及其拥有的土地储备资源在适当的时机转让给昆百大,通过向昆百大注入优质资产的方式一方面逐步减少关联交易,一方面促进昆百大的可持续发展。3.江苏百大完成外方增资后,根据合营各方签定的《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包括业务计划、年度预算、项目预算、大额资产出售或租赁、对外担保等涉及生产经营的重大方面的事项,Elliott方拥有否决权;基于该约定条款判断,虽然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昆百大持有江苏百大股权增至52.24%,但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江苏百大仍为昆百大的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之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600.2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11、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成本的持续降低,保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二)对公司的影响由于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均采取政府定价或公平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及时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与关联方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吴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吴井房地产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发展。相关资金占用费计算以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8年度,本公司的参股企业昆明吴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井房地产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暂借款项。现经充分协商,相关各方就资金占用费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由于上述借款为吴井房地产公司在2008年度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次滚动借出,且由于2008年度存在国家利息调整影响,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拟按照2008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加权平均利率7.17%向吴井房地产公司支付2008年度资金占用费。针对2009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人民币基准利率标准5.31%支付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资金占用费。2.吴井房地产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在关联董事何道峰、赵国权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吴井房地产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交易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吴井房地产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发展。相关资金占用费计算以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资金占用费计算以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侵占其它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制度。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29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昆百大商业公司接受委托后收取的委托管理费定为150万元/年,管理费按年支付,付款日为年度结束前十日内。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关于昆百大商业公司托管西南大厦的议案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系昆明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之一,在昆明百货零售市场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而且在企业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企业整合经验;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大厦”)也是昆明市一个重要的商业零售企业,但长期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2004 年已重新装修改造成一个购物中心,其收入来源以租赁为主。为对两公司的业务整合,进行错位经营及互补经营,细分市场,避免同业竞争,增强两公司的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西南大厦于2004年12月6日与昆百大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委托昆百大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实施管理,管理期限3年。
  目前鉴于上述托管已到期,且上述托管是由昆百大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商业公司”)对西南大厦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具体管理,经充分协商,拟由昆百大商业公司与西南大厦继续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管理期限3年,管理费150万元/年。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1. 《委托管理合同》
  2008年7月28日,昆百大商业公司与西南大厦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委托管理内容:由昆百大商业公司对西南大厦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实施管理;(2)委托管理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3)管理费的收取:在综合考虑西南大厦的经营规模、管理难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双方一致确认,昆百大商业公司接受委托后收取的委托管理费定为150万元/年。管理费按年支付,付款日为年度结束前十日内。

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 昆百大商业公司托管西南大厦对昆百大的影响通过托管,可对两公司的业务进行整合,进行错位经营及互补经营,细分市场,避免同业竞争,增强昆百大的盈利能力。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29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该商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为19.91元,年租金85.6万元,年物管费34.4万元,总计费用120万元,自2009年1月1日起计收。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儿童卖场的装修有特殊需求,昆百大商业公司就“家有宝贝”二店项目的装修改造投入较大,且通过“家有宝贝”品牌效应,可补充新西南广场购物中心品类、提升客流量,基于上述理由,西南商业大厦免除“家有宝贝”二店项目2008年6-12月的租金,租金自2009年1月1日起计收。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新西南广场商铺租赁合同》
  2008年7月28日,昆百大商业公司与西南大厦签订《新西南广场商铺公司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西南大厦出租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17号新西南广场东区六层的商铺给昆百大商业公司作为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为3583㎡。
  (2)租赁期限自2008年6 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共计36个月。
  (3)租金费用及缴费方式:
  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为19.91元,年租金85.6万元,年物管费34.4万元,总计费用120万元,自2009年1月1日起计收。缴纳期为12月一缴,缴纳方式为预缴。首期于合同签订后三天之内缴纳,以后缴费期应于每使用期的前一个月的10日前缴纳,滞缴须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租金的5% 。

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昆百大商业公司租用西南大厦商铺对昆百大的影响新西南广场位于昆明市另一重要商圈――青年路商圈,客流量较大,在此开设“家有宝贝”二店,可通过进一步探索多店经营的管理经验,保持“家有宝贝”儿童主题卖场销售持续增长,巩固其市场领先地位,促进昆百大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6-13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大”)因开发无锡百大春城一期C组团项目,需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太湖支行借款7000万元。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江苏百大由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共同投资,其股权结构为:昆百大持有41%,华夏西部持有39%,北京天安持有20%。昆百大为江苏百大的第一大股东,并享有其控制权,江苏百大纳入昆百大的合并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百大为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因此本次担保行为构成关联担保。本公司于2007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何道峰、赵国权、袁永忠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为江苏百大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太湖支行7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上述担保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7年6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太湖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与担保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仅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百大目前主要项目为“百大春城”项目,该项目地块位于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江苏百大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拥有土地约575亩,其中“百大春城”一期占地241.85亩,建筑面积29.56万平米,计划分五个组团进行开发。其中:A组团6.16万方住宅部分已售讫并交付;B组团6.72万方于2006年10月动工,目前40%已封顶;C组团4.34万方于2007年5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已动工建设。
本次70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江苏百大开发项目――“百大春城”一期C组团开发建设,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昆百大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1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西南商厦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商品购销协议,该交易价格按市场价定价。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 占同类交易 去年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等进一步划分 的比例 总金额
西南商业大厦
购买商品 家电产品 4000万元 9.37% 446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商厦”)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道峰,注册资本:11,98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业;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录音出版物;餐饮、旅游、展览、会议接待、汽车租赁、黄金饰品、中药材、中西成药、文化娱乐、停车场、洗车场、保险柜、进口酒类(饮料)的零售;国际互联网浏览查询;电子邮件收发,计算机网络服务;美容美发;保龄球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南商厦是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昆百大”)实际控制人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昆百大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家电公司”)预计2006年将从西南商厦购入家电产品,用于昆百大家电公司的商品批发业务,此批商品可实现毛利率约1.5%左右,属行业标准利润率。该购买行为是公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履约方面不存在任何风险。
4. 2006年度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4,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西南商厦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商品购销协议,该交易价格按市场价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其价格确定均按市场价收取。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构成对西南商厦的依赖。此批商品可为公司实现约1.5%左右的毛利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12-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38%支付资金占用费。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昆百大与华夏西部于2005年12月28日签订了《资金借用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昆百大向华夏西部公司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38%支付资金占用费。其中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10日,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
2.关联关系
华夏西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本公司4029.0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2005年10月28日,昆百大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12,100万元的价格竞得新纪元广场B座8-17层、C座1-11层房产。昆百大计划购买以上资产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其中1亿元为销售回款,其余用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目前由于销售回款周期原因,华夏西部决定向昆百大提供短期借款,经协商双方签订了《资金借用协议书》,约定昆百大向华夏西部公司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38%支付资金占用费。其中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10日,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2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昆百大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家电公司”)预计2005 年将从西南大厦购入家电产品,用于昆百大家电公司的商品批发业务,此批商品可实现毛利率约1.5%左右,属行业标准利润率。该购买行为是公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

2004年昆百大家电公司向西南大厦购入家电产品合计金额为4080.11万元,预计2005年购买金额为4800万元。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该交易价格按市场价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昆百大此项交易不构成对西南大厦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批商品可为公司实现约1.5%左右的毛利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18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昆百大向华夏西部所借的2000万元借款已到期。经协商,昆百大与华夏西部签定华夏-昆百大资借合同004号《资金借用协议书》。
根据协议,华夏西部继续向昆百大提供2000万元借款的资金支持。借款期为一年半。
华夏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实际控制昆百大29.83%的股份,为昆百大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为使昆百大尽快走上良性化发展的道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收益最大化,作为实际控制人华夏西部给予了大量必要的支持。
自2002年以来,华夏西部一直对昆百大的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本次签订的2000万元《资金借用协议》为续借,期限为一年半。根据市场通行规则,经双方协商,每年支付7.3656%的资金占用费。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股东借款给昆百大,有利于弥补经营流动资金不足,为昆百大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5-23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于2003年5月12日签定华夏-昆百大资借合同002号《资金借用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华夏西部借款2000万元,按年7.176%支付资金占用费,并以东风西路99-100号、正义路49号土地作抵押。抵押期限自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如本公司结清全部本金及应付占用费后,抵押自动解除。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1-29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华夏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于2002年11月21日签定《资金借用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华夏西部借款3000万元,用以落实债务重组的整体方案。同时,本公司按年6.372%向华夏西部支付资金占用费,并以东风西路99-100号、正义路49号房产作抵押,以本公司持有的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35%的股权、昆明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35%的股权作质押。上列抵(质)押的期限自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为期2年,如本公司结清全部本金及应付占用费后,抵(质)押自动解除。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18284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百大典当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6762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鑫磊加工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双龙野鸭湖度假区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922311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云南大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1488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日月大酒店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6478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百大新时代商贸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百大连锁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379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56718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云南百大投资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148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货大楼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借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9156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商务计算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友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86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机电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4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云南百大投资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19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瑞丽市新世纪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9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纪元大酒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我爱我家
乙公司昆百大连锁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142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