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4 |
标题 | 东贝B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65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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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兴东电商受到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黄工商处告字[2018]11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文件批号 | 黄工商处告字[2018]113号 |
批复原因 | 兴东电商在第三方交易平台销售的“好乐”牌智能步进式开水机、台式炒炉、台式平炉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
批复内容 | 责令兴东电商停止销售该等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兴东电商处以罚款20,914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798.97元,两项合计27,712.97元。 |
处理人 | 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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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向江苏机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宿环罚字[2019]2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宿环罚字[2019]25号 |
批复原因 | 因江苏机电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各类危险废物处于混放状态等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处以合计9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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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向东贝洁能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阿简罚[2017]5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阿简罚[2017]54号 |
批复原因 | 因东贝洁能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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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东贝制冷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缉违告字[2018]0004号) |
相关法规 | 《海关法》 |
文件批号 | 黄关缉违告字[2018]0004号 |
批复原因 | 东贝制冷因擅自处置海关监管货物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2.2万元罚款(占货物价值3.46%)。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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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东贝B股受到上海洋山海关处罚(沪洋关简违字[2017]001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文件批号 | 沪洋关简违字[2017]0012号 |
批复原因 | 因申报一批出口制冷压缩机的数量与实际不符 |
批复内容 | 科处罚款人民币2.6万元。 |
处理人 | 上海洋山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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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欧宝机电受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芜开)安监罚[2018]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芜开)安监罚[2018]2号 |
批复原因 | 因欧宝机电“2017.11.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中,未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磷化清洗机西侧未设置防护栏、行车西导轨无光栅保护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等,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批复内容 | 决定处以2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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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江苏机电受到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处罚(宿环罚字[2018]9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宿环罚字[2018]93号 |
批复原因 | 因江苏机电存在污水排放口总磷浓度超过有关标准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江苏机电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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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9-11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贝B股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会[2014]76号 |
批复原因 | 东贝集团存在的违法事实:
1、东贝股份未及时披露或未如实披露与黄石艾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东贝股份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与芜湖法瑞西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东贝股份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与艾博科技、法瑞西两家公司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控股股东东贝集团没有如实将上述信息向上市公司报告,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时任东贝集团董事长杨百昌,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东贝集团董事、副总裁、总裁朱金明,时任东贝集团董秘廖汉钢,时任东贝集团董事方泽云,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证监会决定:
1、责令东贝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百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朱金明、廖汉钢、方泽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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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公告日期:2012-07-03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武汉稽查局对公司及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稽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 |
批复内容 | 该局对公司及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
处理人 | 证监会武汉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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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6-21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其他信息披露的问题
(一)2006年设立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下称“芜湖欧宝”)时,你公司未及时披露芜湖欧宝为你公司非全资子公司这一情况,在2006年定期报告中才披露持股芜湖欧宝股权比例。
(二)艾博科技、芜湖欧宝、法瑞西通过间接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后未履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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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此次整改工作,使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公司将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实施持续改进,提高信息披露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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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24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湖北监管局[2012]2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其他信息披露的问题
(一)2006年设立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下称“芜湖欧宝”)时,你公司未及时披露芜湖欧宝为你公司非全资子公司这一情况,在2006年定期报告中才披露持股芜湖欧宝股权比例。
(二)艾博科技、芜湖欧宝、法瑞西通过间接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后未履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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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湖北证监局本次现场检查及时帮助公司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永续发展方面将产生深远影响。公司将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和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专题培训;理顺股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逐步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方案,提高信息披露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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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07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湖北监管局[2012]2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其他信息披露的问题
(一)2006年设立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下称“芜湖欧宝”)时,你公司未及时披露芜湖欧宝为你公司非全资子公司这一情况,在2006年定期报告中才披露持股芜湖欧宝股权比例。
(二)艾博科技、芜湖欧宝、法瑞西通过间接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后未履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
批复内容 | 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要求如下:
(一)于2012年4月25日前披露整改方案,应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及时披露整改报告。
(二)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和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专题培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的以上决定高度重视,将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在经董事会审批后予以落实。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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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30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鄂证监公司字[2007]105号 |
批复原因 | 1.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法律事务机构设置未与大股东完全分开;
3.公司信息披露的"打补丁"现象;
4.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需要加强。
5.关于对子公司的担保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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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认识有了新的提高,通过对各项制度的梳理、补充,公司内部制度更加规范、完整,为公司今后进一步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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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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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1-16 |
标题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武证监巡查字[2003]26号 |
批复原因 | 与控股股东"五分开"不彻底;《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存在问题;"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未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不充分。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
贵办于200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对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检查。并于2003年12月17日下发了武证监巡查字〔2003〕26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
处理人 | 武汉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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