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7 |
标题 | 关于对韶关市金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李慈权、华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8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3]138号 |
批复原因 | 一、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
二、了解内控程序存在缺陷
三、货币资金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韶关金律所、李慈权、华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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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15 |
标题 | 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1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1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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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30 |
标题 | 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31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1月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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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31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8]003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8年4月20日,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披露2017年年报。根据年报,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7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应当在2018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2018年3月28日才披露业绩预减公告。 |
批复内容 | 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罗洁、总经理赵瑞贞、董事会秘书王国盛、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华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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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8 |
标题 | 迪生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403号 |
批复原因 |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函件后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4日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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