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

- 603041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2-17
标题美思德: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蒋剑春先生的子女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独立董事的子女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的子女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美思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财务总监徐开进证券账户存在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
批复内容1、公司对徐开进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徐开进先生自愿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徐开进先生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4-07
标题关于对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青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2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9年5月7日,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青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拟自2019年5月28日-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81,250股。减持前,陈青持有公司股票1,1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2019年10月8日,陈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5,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涉及金额165.21万元。公司于10月9日申报上述交易,并于10月10日披露。其后,公司于10月26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青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已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违规行为,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与金额较大。
批复内容对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青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10-10
标题美思德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9年10月08日获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青女士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此前已预约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30日为定期报告窗口期,因此陈青女士的此行为造成违规减持。
批复内容1、公司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对陈青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陈青女士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在发生上述情况后,陈青女士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承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再次强调了加强证券账户管理的重要性,并要求其定期巩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以此为戒,做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和执行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