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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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8-19
标题关于对RED FACTOR LIMITED、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熊钰麟、周珊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2]14号
批复原因RedFactor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在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熊钰麟作为RedFactorLimited董事长、周珊珊作为RedFactorLimited董事,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RedFactorLimited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RedFactorLimited和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熊钰麟和周珊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引以为戒,务必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7-30
标题弘讯科技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董事、副总经理周筱龙女士于2020年7月13月卖出公司股票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8%,平均成交价格为6.8元/股,成交金额为272,000元。因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日7月22日前10个交易日为窗口期,本次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经公司自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合并报表初稿于7月20日完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筱龙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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