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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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1-27
标题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06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5
标题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091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009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月18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并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02
标题宜昌船柴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宜西环罚(2018)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宜西环罚[2018]6号
批复原因宜昌船柴因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批复内容被处以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宜昌船柴已于2018年7月10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处理人宜昌市西陵区环境保护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5
标题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66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交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6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6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3-26
标题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003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及时披露大额政府补助 你公司2016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共有7,904.83万元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扣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31.13万元,共计发生额5,173.70万元,占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55%,且金额超过100万元,应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但你公司直至2017年2月28日才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事项。 二、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你公司2016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亿元,较2015年年报披露的1.75亿元上升513.14%,达到业绩预告标准。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发布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和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韩军、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彬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韩军、王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请你公司切实加强财务信息管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处理人河北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1-29
标题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在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要求及时披露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 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亿元,较2015年年报披露的1.75亿元大幅上升513%,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上升超过50%,理应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均未进行业绩预告,其行为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二、未按要求及时披露大额政府补助信息 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共有7904.83万元的政府补助被计入营业外收入,扣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31.13万元外,共计发生额5173.70万元,占201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55%。公司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仅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政府补助与公司净利润关联度高,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较大影响,达到披露标准应当及时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综上,公司未及时披露大额政府补助信息,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由于该事项主要涉及信息披露具体事务办理中的违规行为,负责核算的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韩军、具体履行披露程序的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彬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直接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未及时披露2016年业绩预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3.1条等有关规定,财务总监韩军、董事会秘书王彬亦对此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财务总监韩军、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彬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9
标题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8]000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2月2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亿元,较2015年年报披露的1.75亿元大幅上升513%。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上升超过50%,理应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均未进行业绩预告,其行为严重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第2.1条、第11.3.1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业绩预告违规,以及公司未及时披露大额政府补助信息等两项违规,本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韩军、董事会秘书王彬做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何纪武、时任总经理刘宝生、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高名湘未勤勉尽责,对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查明,中国动力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业绩因此产生巨大增幅,其在2016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已有所披露,并多次通过披露备考审阅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说明重组后合并口径的2015年度业绩数据情况,公司未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的实际影响较小,故就未披露业绩预告这一违规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理。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时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纪武、总经理刘宝生、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高名湘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28
标题湖北长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鄂葛环罚字[2018]第04号
批复原因长海新能源因在线监控设备试剂标识过期,数据从2018年1月18日18时25分到1月22日9时数据显示零值,COD与数采仪现实不符,
批复内容被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长海新能源已于2018年2月8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处理人鄂州葛店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01
标题宜昌船柴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宜)质监罚字(2016)1201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文件批号(鄂宜)质监罚字[2016]12018号
批复原因宜昌船柴因存在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被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批复内容被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并被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宜昌船柴已于2017年3月8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处理人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22
标题中国船柴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黄)安监管罚(2016)SG2-1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青黄)安监管罚[2016]SG2-10号
批复原因青岛船柴因未按规定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批复内容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0元。青岛船柴已于2017年1月22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处理人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19
标题中国动力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36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于8月18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发布《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公告》”)。现就其中具体事项进行补充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18
标题中国动力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36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09
标题中国动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36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8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36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06
标题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报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时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未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批复内容公司已对信用担保账户分拆合并计算,并对2013年半年度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进行了更正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12-22
标题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冀证监函[2009]63号
批复原因关于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中存在问题: 河北证监局于2009 年6 月26 日下发的冀证监函[2009]63 号《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批评函》(以下简称《批评函》)中提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中存在募集资金没有专户储存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议案等相关内容并办理有关手续,本项工作将于2009 年12 月20 日前完成。 同时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及公告义务。
处理人河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8-07
标题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北证监局监管批评函的整改计划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冀证监函[2009]63号
批复原因一、未充分披露关联交易 二、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没有专户储存。 (二)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未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关于公司与亿峰集团签订出口电解铅合同的情况
批复内容 通过此次河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公司认真查找了存在的不足,发现在公司治理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治理专项活动精神,提高公司各部门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处理人河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在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认真查找了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足,未发现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新问题。今后,公司仍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精神,提高公司各部门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处理人河北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7-09-24
标题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孟礼买入股票的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孟礼买入本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经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风帆股份")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大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的全资子公司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风帆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36%。本公司先后于2006年12月12日、2007年4月4日、2007年5月24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查询了中船重工、风帆集团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事宜公告之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交易记录,发现存在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孟礼证券账户买入本公司股票的事宜。
处理人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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