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7-14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6年6月21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露增持公告及补充公告称:“在未来6个月(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少于800万股,但不超过4,484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13元”。首开集团披露增持计划后,直至6个月期满的2016年12月21日,并未按上述承诺履行增持义务。
经监管督促,首开集团于2017年2月13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并承诺公司未来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本次增持之日)拟以不超过13元/股增持公司股份累计不少于4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累计增持数量包含本次增持的股份),承诺严格履行新的增持计划。
首开集团不履行增持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2条和第11.12.1条等有关规定。首开集团虽然提交了新增持计划,但承诺增持的下限400万股未达到原增持承诺的800万股下限,差距较大。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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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9-01 |
标题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12]173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京证公司发[2012]173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未如期履行资产重组承诺,并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
三、财务核算及披露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予以公告披露。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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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02年制定,并未根据新的监管政策变化进行修订
2、公司董事会设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未正式开展。
3、公司会议记录不完善。检查公司董事会运作资料发现会议记录内容简单,没有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内容,只是记录相关决议内容及表决结果,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公司应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时,已采取现场专人记录的 方式,完整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内容,真正做到会议记录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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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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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08 |
标题 |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工作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1、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02年制定,并未根据新的监管政策变化进行修订。
问题2、公司董事会设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未正式开展。
问题3、公司会议记录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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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北京局的现场专项核查,我公司对自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已采取了积极的改进措施,并就有关问题做出承诺如下:
在公司整体上市工作完成后,正式开展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断改进公司治理质量,切实提高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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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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