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19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大连证监局[2023]2号 |
批复原因 | 张益忠自2016年10月17日至今,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董事兼副总裁。张某杰为张益忠之子。张某杰名下“张某杰”证券账户(账户号码:180XXXX978)2021年4月26日开立于浙商证券上海浦东杨高南路营业部。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张益忠利用“张某杰”证券账户买卖“圆通速递”股票。其中,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间,累计买入25.12万股,成交金额491.36万元,累计卖出25.12万股,成交金额496.43万元;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累计买入圆通速递股票合计31.2万股,成交金额567.18万元,累计卖出圆通速递股票合计31.2万股,成交金额587.58万元。张益忠作为圆通速递董事兼副总裁,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圆通速递”股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对张益忠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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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16 |
标题 | 圆通速递:关于董事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大连证监局[2023]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张益忠自2016年10月17日至今,任圆通速递董事兼副总裁,张某杰为张益忠之子。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张益忠利用张某杰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圆通速递股票,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圆通速递股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对张益忠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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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12-15 |
标题 | 圆通速递:关于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5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3年8月5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之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告显示,上述短线交易,其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63,200股,成交金额合计1,058.54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63,200股,成交金额合计1,084.01万元;期间获得税后股息红利7,645.50元,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累计收益244,872.19元,相关收益已上缴公司。2023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董事因短线交易收到立案告知书相关公告称,张益忠之子名下证券账户由张益忠控制,相关交易实际系张益忠操作,前期信息披露不准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卖出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后六个月内又将其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且未准确披露相关交易主体 |
批复内容 | 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予以公开谴责。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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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1-23 |
标题 | 圆通速递:关于董事因短线交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212023005号 |
批复原因 | 张益忠先生涉嫌短线交易“圆通速递”股票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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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8-05 |
标题 | 圆通速递:关于董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核查,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张世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63,200股,成交金额合计1,058.54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63,200股,成交金额合计1,084.01万元;期间获得税后股息红利7,645.50元,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累计收益244,872.19元。截至本公告日,张世杰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持续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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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6-15 |
标题 | 关于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大连证监局[2023]005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你公司2018年、2019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部分重大事项未做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二、财务核算方面你公司2021年、2020年、2019年披露投资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中披露该资产的计量方式为“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报表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未能实际获取该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历史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缺乏证据支持。导致2021年度少确认其他权益投资6.89亿元;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72亿元;少确认股东权益(其他综合收益)5.17亿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四十四条:“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三、内部控制方面(一)合同监控不当你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圆汇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车辆运输服务合同》,并对承运商的资质、固定资产和合作车辆进行约定,但你公司未对承运商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时相关独立董事未进行回避,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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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6-07 |
标题 | 圆通速递:关于收到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大连证监局[2023]5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你公司2018年、2019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部分重大事项未做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二)财务核算方面你公司2021年、2020年、2019年披露投资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中披露该资产的计量方式为“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报表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未能实际获取该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历史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缺乏证据支持。导致2021年度少确认其他权益投资6.89亿元;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72亿元;少确认股东权益(其他综合收益)5.17亿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四十四条:“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三)内部控制方面1、合同监控不当你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杰伦货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圆汇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车辆运输服务合同》,并对承运商的资质、固定资产和合作车辆进行约定,但你公司未对承运商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时相关独立董事未进行回避,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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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8-28 |
标题 | 圆通速递关于特定人员敏感期内违规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益忠先生因证券账户误操作,于2020年8月25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违反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一)张益忠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交易的严重性,在本次交易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董事局进行了报告,并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张益忠先生将在未来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后续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张益忠先生后续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就本次增持股票对张益忠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严格保管证券账户,审慎操作。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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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16 |
标题 | 桐庐圆通印务有限公司受到桐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增加设备并投入生产;
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增加设备,在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投入生产 |
批复内容 | 罚款205,000元 |
处理人 | 桐庐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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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对内蒙古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网点未按要求维护、保养和检测安全设备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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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对内蒙古圆通的处罚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
批复内容 | 罚款8,000元 |
处理人 | 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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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山东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邮政业法规要求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6,000元 |
处理人 |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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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绵阳市邮政管理局对四川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将快递业务许可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 |
批复内容 | 责令整改;罚款8,000 元 |
处理人 | 绵阳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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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延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福建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批复内容 | 罚款8,000元 |
处理人 | 延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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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对福建圆通三明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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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对圆通有限天津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批复内容 | 责令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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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对圆通有限天津分公司的处罚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 |
批复内容 | 责令终止与相关企业的快递业务合作;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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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对圆通有限天津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
批复内容 | 责令落实快件过机安检制度;罚款100,000元 |
处理人 |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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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对圆通有限上海浦东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成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相关仓储的使用;罚款70,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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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对圆通有限北京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机检 |
批复内容 | 责令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机检;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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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对海南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分支机构经营“圆通”品牌快递业务未备案 |
批复内容 | 责令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手续;罚款9,000元 |
处理人 |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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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对广东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 |
批复内容 | 没收擅自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罚款259,653.43元 |
处理人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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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圆通北京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存在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批复内容 | 责令整改;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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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对圆通北京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违反快递服务标准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29,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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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对圆通北京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违反快递服务标准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24,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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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对淮安融盛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操作部二楼,将丙类车间改为丙类仓储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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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对淮安融盛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操作部二楼安全通道不畅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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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对淮安融盛的处罚决定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消火栓玻璃门破损严重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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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对淮安融盛的处罚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火灾自动警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安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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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南通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捷硕电子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包裹分拣岗位未设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
批复内容 | 罚款25,000元 |
处理人 | 南通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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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对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如实申报纳税 |
批复内容 | 罚款143,477.62元 |
处理人 | 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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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批复内容 | 罚款85,000元 |
处理人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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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存在设备安装中电气线路接线不规范,接地电阻过大,设备外壳带电等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批复内容 | 罚款230,000元 |
处理人 |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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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对辽宁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分拣作业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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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辽宁省盘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对盘锦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辽宁省盘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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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对黑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快件分拨中心竣工验收后未备案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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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对黑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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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对黑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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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道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对派遣劳动者纳入统一管理,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0元 |
处理人 | 道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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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南阳市邮政管理局对河南圆通南阳市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要求报送监控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南阳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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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武汉市邮政管理局对武汉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快件延误等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武汉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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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消防大队对武汉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仓库内消火栓被遮挡 |
批复内容 | 罚款5,100元 |
处理人 |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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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太原市小店区黄陵税务所对太原圆通北营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连续3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该企业认定为非正常户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太原市小店区黄陵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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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太原市小店区黄陵税务所对太原圆通坞城路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连续3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该企业认定为非正常户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太原市小店区黄陵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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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晋城市邮政管理局对山西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 |
批复内容 | 责令整改;罚款15,000元 |
处理人 | 晋城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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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太原市公安消防大队对山西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委托 |
批复内容 | 罚款40,000元 |
处理人 | 太原市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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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吕梁市邮政管理局对山西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经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 |
批复内容 | 责令办理经营资质,罚款15,000元 |
处理人 | 吕梁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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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晋源区大队对山西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进港库房和出港库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批复内容 | 罚款6,000元 |
处理人 |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晋源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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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对山西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多名分拣人员野蛮拣快件 |
批复内容 | 罚款29,000元 |
处理人 | 太原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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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晋源区大队对山西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用石膏板封闭办公楼第二、三层走道中部疏散通道 |
批复内容 | 罚款6,000元 |
处理人 |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晋源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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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消防支队对上海杰伦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封闭安全出口 |
批复内容 | 罚款8,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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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消防支队对上海杰伦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停用部分消防设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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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陕西省西咸新区消防支队对陕西融盛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号分拣车间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施工;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陕西省西咸新区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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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西安市邮政管理局对陕西融盛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大面积积压、延误快件 |
批复内容 | 责令严格履行对加盟企业的管理责任,避免快件积压并整改;提高快递服务时效;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西安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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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西咸区公安消防支队对陕西融盛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使用办公区电器;罚款15,000元 |
处理人 | 西咸区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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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长春市邮政管理局对吉林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分拣作业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长春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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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长沙市邮政管理局对湖南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分拣作业,存在暴力分拣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长沙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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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在被要求整改的情况下未停止对公司内部加油装置的使用 |
批复内容 | 罚款12,000元 |
处理人 |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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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鹰潭市邮政管理局对江西圆通鹰潭分公司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 |
批复内容 | 责令完成安检机调整,按规定使用安检机,对跨省快件进行安检;罚款15,000元 |
处理人 | 鹰潭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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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昆明市邮政管理局对云南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对出港快件进行过机安检 |
批复内容 | 罚款28,000元 |
处理人 | 昆明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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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大理白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对云南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转运中心未经备案开始运营 |
批复内容 | 责令完成备案手续;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大理白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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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关于昆明市邮政管理局对云南圆通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未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昆明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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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31 |
标题 |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萧)安监管事故罚[2017]3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萧)安监管事故罚[2017]38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20日,浙江圆通杭州转运中心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浙江圆通存在设备安装中电气线路接线不规范,接地电阻过大,设备外壳带电等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浙江圆通作出罚款23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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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
标题 | 大杨创世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答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296号 |
批复原因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96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逐一进行说明。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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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8 |
标题 | 大杨创世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296号 |
批复原因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96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一些问询内容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要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进行确认和完善,且中介机构尚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目前无法在2016年4月7日前完成回复。
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16年4月12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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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31 |
标题 | 大杨创世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296号 |
批复原因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9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6年4月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对草案做相应补充,书面回复我部并进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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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22 |
标题 |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圆通的处罚决定((哈里)安监管罚[2015]sw00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哈里)安监管罚[2015]sw008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1月17日,黑龙江圆通(曾用名为“哈尔滨圆通融盛速递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为黑龙江圆通未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黑龙江圆通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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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5-11-18 |
标题 | 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4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杨创世”)股东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资本”)管理的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2号、3号、5号、8号、9号、10号和11号等8只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7月1-9日共计增持大杨创世股票10,598,006股,占大杨创世已发行股份的6.42%。
千石资本作为前述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享有所投资的大杨创世股票的股份表决权。千石资本在其管理的产品累计增持大杨创世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本的5%时,未及时停止增持行为并履行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违规增持的股票超出大杨创世已发行股份的1.42%,数量巨大。
千石资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等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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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08 |
标题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年报的补充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4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405号),依据有关披露准则和规定,要求公司在2014年年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经营模式及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披露两个方面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审核意见函》进行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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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1-16 |
标题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对广东圆通的处罚决定(穗花国土监罚字[2015]1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穗花国土监罚字[2015]10号 |
批复原因 | 广东圆通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华辉路以东、两龙南街以南25,896.132平方米(合38.84亩)的土地用于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广东圆通作出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259,653.43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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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1-22 |
标题 | 关于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发布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于2013年2月4日买入公司股票3500股,并于同年4月16日卖出公司股票74200股。石豆豆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1条、第12条、第13条规定的禁止期交易行为;其将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构成了《证券法》第47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且未及时如实申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网站披露持股变动情况,未遵守有关规定。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6条和第3.1.7条,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豆豆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在披露前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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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
标题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母公司主要领导与股份公司的主要领导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母公司对股份公司有可能存在超出投资关系的影响,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2.提高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完善公司自主经营的决策机构和机制。
3.提高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对于应披露的信息要全面及时披露。
4.加强审计部的独立性及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完善审计报告的出具和保管工作。
5.完善印章登记和相关资料保管工作。 |
批复内容 | 200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对公司自查以及监管部门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整改计划已实施完毕。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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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8 |
标题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 母公司主要领导与股份公司的主要领导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母公司对股份公司有可能存在超出投资关系的影响,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2. 提高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完善公司自主经营的决策机构和机制。
3. 提高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对于应披露的信息要全面及时披露。
4. 加强审计部的独立性及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完善审计报告的出具和保管工作。
5. 完善印章登记和相关资料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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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总之,此次公司治理活动为公司全面、彻底地检查内控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提供了难得的契机。通过此次专项活动中的学习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通过各项制度的梳理、修订,使得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完整。大连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和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帮助公司发现了日常工作中疏忽的问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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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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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0-30 |
标题 |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大证监发[2004]1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长期待摊费用中装修和改造费用的会计处理不当;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于2004年8月16日至8月24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4年9月21日以大证监发[2004]137号文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本公司董事会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非常重视,立即将其复印分别送给了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回顾和检查了公司的运作情况,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精神,逐项分析落实《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本公司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
处理人 | 大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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