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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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3
标题华升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419号
批复原因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419号《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27
标题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7]006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6年度,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未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无交易背景情况下,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其中,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期初占用金额313.22万元,报告期内违规占用1171.44万元,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华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违规占用15.81万元,合计占用金额1500.47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为594.18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以上非经性资金往来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政作为公司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少波作为公司经营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易建军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贤明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核实,前述900万元临时拆借资金在占用10日后归还,且公司已收取资金占用费1.07万元,剩余被占用资金于2017年3月全部收回,可酌情从轻处理。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政、时任董事总经理刘少波、时任财务总监易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蒋贤明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15
标题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85号
批复原因2宗内幕交易案中,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湘财证券)监事、董秘办主任来某是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升股份)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这一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来某通知刘丹(湘财证券股东之一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到北京召开股东通报会,并有通话联络,后刘丹使用本人账户交易“华升股份”,获利约13.6万元。刘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刘丹违法所得约13.6万元,并处以约13.6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7
标题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16日,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www.sse.com.cn)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公司需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
批复内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公司现对有关内容补充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3-07-27
标题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4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在2012年8月17日就已签订合同,直到2012年12月29日才发布公告披露该项交易。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的规定。 (2)公开披露情况与实际不符。2012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株洲雪松收到“雪松纺织服装建设”项目合作收益为800万元,但实际上公司对该项交易确认营业外收入为1200.60万元,实际确认金额与公告金额相差400.06万元,信息披露不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5
标题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关于“洞庭牌”商标未过户的问题 2、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没有按规定占多数的问题 3、关于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未形成例会制度的问题 4、关于《公司章程》未明确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应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未明确对外担保时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的问题 5、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2007]25号)的规定增加有关证券投资的规定的问题。6、关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按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修订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持之以恒,才能收到成效。我们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以公司价值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6-20
标题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独立董事履责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部分内控制度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的问题 三、关于"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四、关于"公司没有按所得税会计准则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 五、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的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批复内容湖南证监局的这次巡回检查,对我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0
标题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湘证监公司字[2007]55号
批复原因1、关于"洞庭牌"商标未过户的问题 2、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没有按规定占多数的问题 3、关于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未形成例会制度的问题 4、关于《公司章程》未明确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应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未明确对外担保时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的问题 5、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的规定增加有关证券投资的规定的问题 6、关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按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修订的问题
批复内容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对我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我们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质量,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9-22
标题湖南华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巡回检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文件批号长特办字[2003]76号
批复原因公司运作不规范;"五分开"不彻底;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长沙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7月21日至7月29日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巡回检查,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长特办字200376号文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按照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整改通知的要求,公司经过管理层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多次认真研究,制订了《关于对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巡回检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报告》,并同步进行了部分整改,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处理人长沙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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