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31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8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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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26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5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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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01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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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23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3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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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12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8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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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07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米奥会展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500万元-5,5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2亿元。米奥会展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383万元-6,383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1,900万元-12,300万元。2021年4月13日,米奥会展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万元-6,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950万元-6,650万元,营业收入为9,000万元-9,900万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修正后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达到退市风险警示规定的财务指标。米奥会展对收入预测不够审慎,导致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米奥会展、潘建军、方欢胜、王天东、姚宗宪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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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06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94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26日先后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500万元至5,50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383万元至6,383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1,900万元至12,300万元。4月13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净利润为亏损5,800万元至6,50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950万元至6,65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9,000万元至9,900万元,并于同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修正后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预计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未能及时预计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第6.2.5条、第10.3.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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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02 |
标题 | *ST米奥: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21]33号 |
批复原因 | 米奥会展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500万元-5,5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2亿元。米奥会展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383万元-6,383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1,900万元-12,300万元。2021年4月13日,米奥会展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万元-6,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950万元-6,650万元,营业收入为9,000万元-9,900万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修正后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达到退市风险警示规定的财务指标。米奥会展对收入预测不够审慎,导致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米奥会展、潘建军、方欢胜、王天东、姚宗宪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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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06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3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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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4-14 |
标题 | 米奥会展:关于公司董事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95,证券简称:米奥会展,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潘建军先生的报告,他本人因误操作于当日买入公司股票10,300股,该交易不符合董事不得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的敏感期内,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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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2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0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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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11-06 |
标题 | 米奥会展:关于公司高管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程奕俊为公司高管,2020年10月30日,因误操作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00股,成交均价24.16元;随即2020年10月30日,其以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100股,成交均价24.19元,此次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本次程奕俊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100股的成交价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程奕俊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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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9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8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8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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