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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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21
标题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8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10-01
标题怡达股份:关于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吉经开)应急责改[2021]A092301号、(吉经开)应急责改[2021]A092601号
批复原因(一)(吉经开)应急责改[2021]A092301号1、二期成品包装间的硼酸酯灌装吨桶位置处静电连接线使用位置距卸料软管较远;2、《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管理职能缺少对各环节管理责任部门要求;3、原料硼酸技术说明书修订日期超期。原料环氧丙烷缺少安全标签。催化剂过氧化氢安全技术说明书无修订日期;4、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有关文件、清单、数据未更新;5、《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未更新;6、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不全,未包括工艺卡片管理内容,未明确每年对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7、一期丙二醇丁醚作业指导卡与工艺卡内容不一致,指导卡第二预热器出口温度控制100-165℃,工艺卡125-165℃。设备名称不统一,指导卡为3#塔,工艺卡为二醚塔;8、一期醚车间操作规程培训签到人数与考试人数不符,有两人未参加考试;9、卸车作业中没有明确各环节的安全要求,二期环氧乙烷卸车时司机在驾驶室内休息;10、企业应编制设备检维修计划,但未按计划开展检维修工作,催化剂搅拌器计划5月份检修,实际是8月份故障检修;11、未建立异常工况应急处置授权决策机制;12《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中,风险评价准则未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方针、目标内容制定评价要求;13、未建立不可接受风险清单;14、一期醚装置202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年9月3日早班丙二醇丁醚总控操作记录导热油压力0.40-0.42MPa,超出工艺卡片控制值0.28-0.3MPa;15、2021.9.25工艺DCS,SIS报警运行处置记录多个报警记录,处理结果处空白未填写,缺少管控措施;16、2021.5.11仪表联锁保护作业票设置不合理,联锁解除和投用的审批设置在作业完成后,缺少工艺方面的风险及管控措施;17、未建立操作记录管理制度,2021.9.25交接班记录填写不全,部分岗位没有人员签字;18、2021.7.2自控仪表系统变更单与2021.7.2仪表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中环氧乙烷SIS联锁设定值不统一,变更单中联锁设定值2950mm,作业票中联锁设定值为2900mm。且工艺风险分析不全面,只列出自控阀门无法打开风险,缺少自控阀门无法关闭风险及防控措施;19、自控仪表系统变更单管理混乱,已废止或过期的变更单未做标注,未自控仪表系统建立变更台账;20、变更管理制度未明确工艺设备等变更验收后需要对操作规程修订等相关安全信息更新要求;21、2021.7.2自控仪表系统变更单甲醇储罐报警及联锁值变更,但未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变更值甲醇罐液位HH:9300mm,H:9200mm,L:1900mm,LL:1700mm,操作规程规定甲醇罐液位不超过9600mm,低液位1700mm,低低液位1500mm;22、V9101F罐氮气压力为-0.1KPa、H罐氮气压力为-0.2KPa,未起到保护作用;23、装卸作业操作记录中,未明确装卸管连接口的检查内容;24、未建立常压储罐的管理制度,未建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未制定设备检查和考评办法;25、未建立特种设备、主要设备技术档案;26、未提供重点检修项目检修计划;27、一期环氧丙烷卸车栈台的环氧乙烷液相管的排气阀采用单阀,未采取防泄漏措施;28、泡沫发生器、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未建立台账,未提供检查维护记录。呼吸阀冬季检查频次未满足现场要求;29、未提供监视设备维护记录;30、一期环氧丙烷泵出口压力表指针超上限,压力表损坏。软水补水泵实际操作压力0.6MPa,上限指示0.4MPa,指针超压力范围;31、在自控仪表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回路调试的调试周期。未编制各类现场仪表的管理制度;32、未提供自控系统的联锁台账;33、未提供安全仪表功能评估报告,企业正在实施开展;34、2021年9月25日22:56甲醇罐区(AT1213、1211)有毒气体报警未填写报警记录及报警处置记录;35、醋酸卸车栈台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36、醚车间厂房外南侧防爆接线箱未接地,一期罐区环氧丙烷泵入口过滤器未接地,二期醚装置三楼东侧防爆开关箱未接地;37、二期原料罐区操作规程3为2018年3月版,超过三年周期未进行修订更新;现有版本缺少异常工况处置内容,没有储罐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参数,操作规程缺少适用性;38、二期醚装置二楼前缓冲罐安全阀后排放管吸收槽内没有吸收用水,前缓冲罐罐顶阀门单阀无防泄露措施;39、二期醚装置二楼前缓冲罐附近气体探测器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40、二期醚装置二楼醇溢流管线(前缓冲罐附近)设置单阀无防泄露措施;41、二期成品罐区尾气回收装置水喷淋系统未投用;42、催化剂车间一楼可燃气体报警仪数量不符合要求,车间西侧罩棚存放吨桶和铁桶物料,无安全标识标签,无防泄漏措施。(二)(吉经开)应急责改[2021]A092601号1、过氧化氢存储温度要求低于30℃,库房温度记录中温度达到30℃,无降温措施;2、未提供库房安全操作规程;3、危化品库房没有对泄露进行风险辨识;4、未制定危险化品库房现场处置方案;5、库房专项应急演练未进行效果评价。
批复内容责令吉林怡达对上述2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中提出的47项问题于2021年11月26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16
标题怡达股份: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吉经开)应急罚[2021]006号
批复原因环氧乙烷罐区是一级重大危险源,SIS系统不独立,按GB50160要求,环氧乙烷安全阀出口管道应充氮,但该公司环氧乙烷储罐安全阀出口吹扫氮气未投运;企业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减少储罐压力控制系统。环氧乙烷储罐未按设计图纸安装储罐压力控制系统,现场只安装手动阀门;甲醇储罐未按设计图纸安装储罐压力控制系统,现场安装一台PCV阀门;2、二期生产装置V7602A储罐磁翻板液位计损坏,及时修复、192#手动报警控制器防爆箱防爆膜脱落。
批复内容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以人民币8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13
标题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05
标题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8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6
标题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94号
批复原因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8日前将有3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怡达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8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8
标题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70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8
标题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91号
批复原因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向其股东扬州惠通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惠通)提供财务资助,日最高余额为1,035万元,累计发生额为2,475万元,扬州惠通于2018年7月9日归还全部款项。直至2018年8月22日,你公司才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1.3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0-28
标题怡达化学:关于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收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文件批号珠环罚字[2015]148号
批复原因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认为珠海怡达水污染物排放方式存在不规范行为,该行为系将废气处理塔里约3吨循环废水通过雨水管网系统流入厂外排洪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批复内容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及《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常见违法行为第四条第三款第一项第二目的规定,决定对珠海怡达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处理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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